1樓:axin時尚
因為態度的問題,本身彩禮給的就很少了,態度再不好的話,會感覺自己很不重要。所以不再回來。
2樓:共鳴地帶
因為婆婆認為娶了媳婦,花了錢,媳婦就應該孝順自己,回來給自己幹活,並在老的時候為自己養老送終,她覺得自己做了很大的犧牲和貢獻,讓媳婦心裡很不痛快,所以才回家,就又急匆匆地走了。
3樓:周星說社會生活
因為傷了自己的自尊心肯定是不會回來了,這只不過是一種賭氣。
結婚彩禮需要還給婆家嗎?
4樓:趙丹
結婚彩禮一般不要還給婆家。但存在法定返還情形的除外。例如認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且雙方離婚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且雙方離婚等。
根據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一、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應適用哪些規定。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應適用的規定包括《婚姻登記條例》和即將生效的《民法典》。
男女雙方結婚應以登記為準,進行結婚登記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等檔案,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無誤後,准予雙方結婚,發給結婚證。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婚前婚後時間怎麼界定。
婚前婚後時間應按下列標準予以界定:一般是以結婚登記為界定準。根據法律規定,目前我國婚姻關係的效力是以結婚證為準的。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結婚婆家沒錢給彩禮,婚禮當天婆婆送進婚房乙個包裹,是什麼呢?
我和老公剛剛結婚,我們兩個人是通過相親認識的,當初第一眼看到老公的時候,我就喜歡上了他,老公也非常的喜歡我,老公是乙個很坦誠的男人,在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是他主動的聊到了他的經濟狀況,他跟我說,他家裡的條件不是很好,因為父母都是農民,他還說,他結婚不想拖累父母,並且跟我介紹了他的工作狀況,那個時候老公...
婚後我連生兩個兒子,婆婆給我兩萬,讓我再生個女兒,我該拒絕嗎?
該拒絕。都兩個孩子了,已經非常完美了,不需要還有乙個孩子存在。我覺得這要取決於你自己的想法。如果你想要乙個女兒就應該生,不想要的話是應該拒絕婆婆的。該拒絕的,有個婆婆只是把你當做了乙個生孩子的機器,說明你的婆婆對你也是沒有任何的感情。我頭婚,老婆二婚,她自己帶個兒子,我自己想要個兒子,已有乙個女兒,...
結婚彩禮錢,我家要五萬,男朋友家只給兩萬,還說他嫂子就給了一
不只是彩禮問題,說明他看你沒那兩萬塊錢重要 因為彩禮錢,我家要五萬,男朋友家只給兩萬,今天吵架了男朋友跟父母一條心也說只給兩萬,一分多的都沒有 關鍵是你們有感情嗎?彩禮也就是個過程 啊華 只要2人相愛,不要太注重這個.我們也是2萬結婚的. 手機使用者 這樣的矛盾會對以後產生陰影的,沒那麼完美了,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