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要怎麼樣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

時間 2021-08-11 16:44:27

1樓:雜思記

選擇一份適合自己的保險,要考慮到多方面的因素,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諮詢保險業務,通過大致的瞭解之後再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案。保險的種類繁多,但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的,要把自己的細節情況和保險專員溝通清楚,這樣才能夠獲得更加詳細的保險介紹。

購買保險一定要選擇比較專業的有口碑的保險公司,這一方面來說更加有保障,另一方面也會有專業的人員指導。很多人之前對於保險行業的誤解就是因為一些並不專業的人員讓人們對保險產生了負面的印象。但其實保險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是十分有必要的,就比如說我們人人都有的醫療保險,雖然每年繳納的保險金並不多,但是到了需要的時候,就會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首先要從自己的需求入手,根據不同的需求去了解具體的保險制度。因為不同的保險公司對於保額和賠償的金額規定是不同的,所以要多方面的考慮,最後選擇一款適合自己並且值得信賴的保險專案。

選擇保險一定不能盲目聽從保險推銷員的介紹,因為有一些社會保險中已經囊括了大部分的保護權益。只需要根據個別的需求減少風險。所以沒有必要購買同個類別的保險,把自己現有的保險和感興趣的保險做一個細緻的對比,然後再從中挑選更適合自己的專案。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購買保險的順序是:必須先保障型產品,包括1,消費型(意外險,定期壽險等);2,積累型(終身壽險,兩全險等)。然後才是醫療保險(普通醫療,大病醫療險等),養老保險,子女教育金,投資分紅型產品等等。

同時,家裡人購買順序是:1,經濟支柱;2,你的愛人;3,無經濟收入的家庭成員,比如小孩,老人等。

其次,購買保險原則是以社保為基礎,再加之適當的商業險作為補充比較好一點.

比如先購買國家推出的社保(最好有單位出面購買的情況)比如農村戶口的合作醫療保險或城鎮戶口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然後再考慮商業保險作為補充。

對於我們每個人,應該重點考慮醫療健康方面的保險。也就是以醫療保險,保障型產品為先,然後再考慮養老險,子女教育金,分紅投資型等產品的結合。

直接的講,隨著人的年齡增大,身體抵抗力是成反比的,抵制相關風險的能力就相對很弱。

第三,投保遵循「高額損失優先原則」,即某風險事故發生頻率不高,但造成損失嚴重,就優先投保。

其保險費用的支出一般為年收入的10---20%左右,最好別超過20%,即用10%的資金保全自己100%的資產。

在這裡,我知道在這個行業,有三句話是這麼說的「品牌在人壽」「平安的人才」「新華的產品」

最後關於投保原則需要注意的是:

(一)買保險先買醫療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證客戶擁有一切。

(二)買保險輕言語重合同,人壽保險一般都是,中長期合同,買好了就能成為終生幸福,否則影響很大。

(三)保險產品需要具備保值增值的功能,現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須能夠抑制通貨膨脹。

(四)買保險必須首先保障一家之主,如果家庭主要的財富創造者都沒有保障,那麼保費?生活費?等家庭開支費用都是沒***的。

(五)買保險先大人後小孩,大人就是小孩子最好的保障。如果說大人都沒有保障,小孩擁有再多的保險,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畢竟是大人在為小孩支付相關費用。

3樓:頭號保險家

1. 年紀越小,購買壽險的保費越低,因此越早買越划算 2. 壽險一般具有保障、理財、儲蓄、投資等作用,要了解清楚再購買 3. 要根據年齡、收入、健康等狀況選擇合適的保障期限和付款方式

4樓:顓孫思蓮閻妞

這個問題問得好,首先你得知道需要保險幫到你什麼?可以投入多少錢,一般的法則是收入的10%,有問題可以找我

5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理財四分法《4321牛頓原理》:其中應留下30%的收入作為日常開支

剩餘部分的10%投資於保險型保險,

20%的收入進行儲蓄及保本型投資,

40%用來做風險投資。

可以相應的再細分的每個月的投資額,

這方式相對穩健,至於收益要是投得好應有

三、五成。

6樓:北彭

你說太泛泛了

要做好一份家庭財務安全規劃方案

需要很多您家庭的資訊的

您就這麼簡單一問,讓我們無法回答啊

如果不方便吐露您的家庭資訊的話,您可以通過hi跟我溝通

7樓:快樂幸福的寶貝

您好!1家庭保險購買順序:

家庭經濟支柱:身上肩負著一家人的生活費用,子女教育,供養老人配偶子女

2一個人購買保險的順序:

身價保障:您在與不在都會讓家人生活的很好

醫療保險

教育保險

養老保險

3具體夠買什麼險種,應該根據您目前最迫切的需求來定4你的年收入情況,年齡,未來消費計劃等等都會影響您購買什麼保險5請補充家庭基本情況

8樓:小眼睛看保

該怎麼樣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呢?教你小妙招,絕對不跳坑

要怎麼樣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

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購買保險的順序是:必須先保障型產品,包括1,消費型(意外險,定期壽險等);2,積累型(終身壽險,兩全險等)。然後才是醫療保險(普通醫療,大病醫療險等),養老保險,子女教育金,投資分紅型產品等等。

同時,家裡人購買順序是:1,經濟支柱;2,你的愛人;3,無經濟收入的家庭成員,比如小孩,老人等。

其次,購買保險原則是以社保為基礎,再加之適當的商業險作為補充比較好一點.

比如先購買國家推出的社保(最好有單位出面購買的情況)比如農村戶口的合作醫療保險或城鎮戶口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然後再考慮商業保險作為補充。

對於我們每個人,應該重點考慮醫療健康方面的保險。也就是以醫療保險,保障型產品為先,然後再考慮養老險,子女教育金,分紅投資型等產品的結合。

直接的講,隨著人的年齡增大,身體抵抗力是成反比的,抵制相關風險的能力就相對很弱。

第三,投保遵循「高額損失優先原則」,即某風險事故發生頻率不高,但造成損失嚴重,就優先投保。

其保險費用的支出一般為年收入的10---20%左右,最好別超過20%,即用10%的資金保全自己100%的資產。

在這裡,我知道在這個行業,有三句話是這麼說的「品牌在人壽」「平安的人才」「新華的產品」

最後關於投保原則需要注意的是:

(一)買保險先買醫療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證客戶擁有一切。

(二)買保險輕言語重合同,人壽保險一般都是,中長期合同,買好了就能成為終生幸福,否則影響很大。

(三)保險產品需要具備保值增值的功能,現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須能夠抑制通貨膨脹。

(四)買保險必須首先保障一家之主,如果家庭主要的財富創造者都沒有保障,那麼保費?生活費?等家庭開支費用都是沒***的。

(五)買保險先大人後小孩,大人就是小孩子最好的保障。如果說大人都沒有保障,小孩擁有再多的保險,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畢竟是大人在為小孩支付相關費用。

10樓:匿名使用者

最大誠信原則

最大誠信原則是指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和履行保險合同時,必須保持最大限度的誠意,雙方都應遵守信用,互不欺騙和隱瞞,投保人應向保險人如實申報保險標的的主要風險情況,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這種要求是針對雙方的,意思是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是有誠信告知義務的,因為保險公司要判斷這個保險標的的風險高低,決定願不願意承保,或者以什麼**來承保。同樣,對保險公司來說,他在跟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時,對條款裡面的免責內容是有向投保人告知義務的。

(1)如果投保人沒有盡到告知義務,保險公司有解除合同的權力。

曾經有一個這樣的案例:一家紡織廠跟保險公司投保企財險,保險公司詢問安全、防火方面的裝備問題,問有沒有自動噴淋裝置。紡織廠回答沒有,因為他們的倉庫是不需要自動噴淋裝置的,而且也有別的滅火設施可以起到和噴淋裝置一樣的作用,所以保司按正常的費率給他們承保。

幾個月後發生火災,造成了幾千萬的巨大損失。紡織廠來索賠,保司在理賠調查過程中發現,之前消防部門已經去查過失事倉庫,並且給過他們書面通知,要求安裝自動噴淋裝置,要求整改,但是紡織廠一直沒有整改。保險公司認為紡織廠沒有如實告知,因為這件事情影響了保險公司願不願意承保,要以多高的費率承包,所以保險公司以這個理由拒賠了。

如果保險公司沒有盡到告知義務,是要賠付的。

曾有過這樣的新聞:新學期開始,學校通知學生每人交一百塊錢,投保學生意外身故和意外醫療險,每個小朋友都交了錢給學校,投保了保險。幾個月之後,有學生夜裡突然肚子疼,去醫院檢查被確診為左側輸尿管狹窄,左腎嚴重積水,屬於先天性疾病,後面有三次住院手術**。

家長拿醫院的結賬單找保險公司理賠,但是保險公司說這個病是先天性疾病,屬於免責內容,所以拒賠。

投保的保險是含住院醫療的,包括不幸意外和疾病。但保司認為先天性疾病是屬於免責內容的,拒賠。最後打官司調查時發現,因為這個單子投保委託於學校,很多家長在交錢的時候,根本沒有看到條款有哪些,產品裡面的免責有哪些,所以是保險人違反了最大誠信原則,沒有盡到告知義務,所以最後判定是需要賠付的。

保險利益原則

保險利益原則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因具有各種利害關係而享有的法律上承認的經濟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是保險合同生效的依據。在壽險中,一般以下幾種情況投保人有可保利益:

(1)投保人對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等;(3)具有收養、贍養等法定義務;(4)對有合同關係或其他債務關係的人;(5)對其他與之有合法經濟關係的人。另外我國《保險法》還規定,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保險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可保利益。

比如a和b是好朋友,a在b不知情的情況下給b投保了人身意外險,是不可以的;如果b同意了,那在投保的時候是有保險利益的。之前網上有相似的案例,有一對情侶,女朋友為男朋友買了一份人身意外險,但是男朋友不知情,後來男朋友就出意外身故了,女方去理賠,但是保險公司發現她對被保險人是沒有保險利益的,所以她是不能獲賠的。

舉一個財產險的例子,小張跟小李借錢,他名下有輛車可以抵押給小李,在小張的同意下,小李去給這輛車投保了一個車險,因為如果抵押物沒了,小張的抵押就沒用了。後來小張駕駛車的時候,發生了意外,車發生了嚴重損毀。借錢的人拿著保單去跟保險公司理賠。

在這個案例裡,抵押權人對投保的東西有沒有保險利益是分情況而定的。

如果車是因為意外事故,或者是因為借錢人的原因導致的車損壞,車的損壞直接導致了抵押權人的抵押權消失,他對這個車是有保險利益的,所以可以獲得理賠。另外一種情況,如果車是因為第三方的原因損壞,這種情況下,那這個人就對這輛車沒有可保利益,是不能拿這張保單去跟保險公司去理賠的。

保險利益原則最重大的意義就是避免賭博行為,防範道德風險。

損失補償原則

損失補償原則是指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無論以何種方式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也只能使被保險人在經濟上恢復到受損前的同等狀態,被保險人不能獲得額外收益。因此,保險人在理賠時一般按以下三個標準確定賠償額度:以實際損失為限,以保險金額為限,以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可保利益為限。

在這三個標準中,以最低的為限。

舉個例子,假如有一套房子,投保了100萬,後來發生了火災房子被燒燬,當時房子價值150萬,以保險金額為限,投保的保險金額是100萬,獲賠100萬。如果投保了100萬,房子市值跌到80萬,只能獲賠80萬。

近因原則

近因原則是指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最主要、最有效的原因。也就是說,保險事故的發生與損失事實的形成有直接因果關係。按照這一原則,當被保險人的損失是直接由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造成的,保險人才給予賠償。

這是因為現實中保險標的的損失是由多種風險事故同時或者連續發生造成的,而這些風險事故往往同時有被保風險、非保風險或除外風險。近因原則是判斷保險人是否需要賠償的標準。

比如a的單位給a投保團體人身意外險,有一天不小心摔倒摔傷了,導致右手上臂的肌肉撕裂,後來在恢復的過程中發生了感染,然後結核細菌轉移到顱內和腎,最後醫治無效死亡。在理賠調查時發現這個人有過結核病史,體內有結核桿菌。按照近因的原則,最後致死是因為感染,結核桿菌發生轉移,所以是屬於病死的,而不是意外造成。

投保的是團體人身意外險,只保因為意外導致的身故,所以這個案例裡是不能獲賠的。

另一個案例是,有一個人也是投保的人身意外險,但是他出去打獵的時候從樹上摔下來了,摔傷了,然後他受傷爬到公路邊等待救援,因為是 冬天夜裡很冷,就得了肺炎,也是醫治無效死亡。在這個案例裡保險公司是需要賠的。因為他得肺炎也是因為他摔下來了,在外面被凍得得肺炎,是一系列直接的因果關係。

總的來說,選擇保險是一件慎重的事,購買之前懂得一些基本的原則,相信對後續配置保險會有很大的幫助。

如何購買適合自己保險,要怎麼樣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

奶爸保測評 這位朋友你好,這個問題就問對人了,現在人們的保險知識和風險意識越來越高,可以說是不買保險你就out了。為自己配置保險是一門學問,那麼你也不用擔心,有奶爸在呢。那麼奶爸還是從頭教你怎麼投保吧 1 醫療險 從保險責任上分類,醫療險分為住院醫療險和門診醫療險 作用在於解決醫療費用,是社保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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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險對於人們是一種必要的保障投資,在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建議您最好是依據實際情況,選擇一份合適自己的商業保險,以避免可能的意外或者疾病風險。通常對於個人而言,保險是越早購買越好的。通常情況下,購買合適的保險產品,建議最好是優先完善意外險 意外醫療 重疾 健康醫療等多方面的保障責任,然後依據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