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的譯文

時間 2021-05-07 20:01:24

1樓:e拍

譯文:陳仲弓任太丘縣縣長時,有強盜劫財害命,主管官吏捕獲了強盜。陳仲弓前去處理,還沒到出事地點,半路上聽說有家老百姓生下孩子不肯養育,便掉頭去處理這件事。

主簿說:「殺人事大,應該先查辦。」仲弓說:

「強盜殺物主,怎麼比得上骨肉相殘這件事重大?」

出自南朝劉義慶的《世說新語·政事》。

原文: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者,捕之。未至發所,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車往治之。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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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是《世說新語》的第三門,共26則,記述了魏晉時期**處理政事的故事,表達了以仁德治國的政治主張。

政事,指行政事務,具體指處理政務的才能和值得效法的手段。晉代士族階層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必然要維**制,嚴格執法,強化國家機構的管理,這就要重視政事和官吏的政績。

《世說新語》又稱《世說》《世說新書》,卷帙門類亦有不同。因為漢代劉向曾經著《世說》(原書亡佚),後人將此書與劉向所著相別,取又名《世說新書》,大約宋代以後才改稱。

《世說新語》依內容可分為「德行」「言語」「政事」「文學」「方正」等三十六類(先分上,中,下三卷),每類有若干則故事,全書共有一千二百多則,每則文字長短不一,有的數行,有的三言兩語,由此可見筆記**「隨手而記」的訴求及特性。

其內容主要是記載東漢後期到晉宋間一些名士的言行與軼事。書中所載均屬歷史上實有的人物,但他們的言論或故事則有一部分出於傳聞,不盡符合史實。此書中相當多的篇幅雜採眾書而成。

如《規箴》《賢媛》等篇所載個別西漢人物的故事,採自《史記》和《漢書》。其他部分也多采自於前人的記載。

2樓:浪跡街頭的詩人

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①。未至發所,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車往治之②。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③!」

【註釋】①財主:財貨的主人(不是現代所說的富家)。

②發所:出事地點。在草:生孩子。草,產蓐。晉時分娩多用草墊著。

③「盜殺」句:意指母子相殘,違逆天理人倫,要先處理,而殺人只是違反常理。【譯文】陳仲弓任太丘縣縣長時,有強盜劫財害命,主管官吏捕獲了強盜。

陳仲弓前去處理,還沒到出事地點,半路上聽說有家老百姓生下孩子不肯養育,便掉頭去處理這件事。主簿說:「殺人事大,應該先查辦。

」仲弓說:「強盜殺物主,怎麼比得上骨肉相殘這件事重大

世說新語飲事第三第二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