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在學校無意將同學撞傷,醫療費應該誰來付

時間 2021-10-14 19:56:46

1樓:法律快車專家

應將撞傷過程簡單描述一下,如果學校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2樓:末暖柚

回答孩子在學校裡被他人侵害受傷的,涉及學校的責任和第三人侵權人的責任。你孩子現年幾歲了?如果是10歲以下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學校也要依據自身過錯承擔補充責任。

5、鑑定費、6交通住宿費。7、精神撫慰金。

具體的標準等你傷殘等級出來後結合當地人損標準就可以算出來了。

等孩子**結束後,可以要求將你孩子撞到的同學賠償你們的損失,如果學校有過錯的,學校也應當承擔責任,如果你們自身對損害發生也有過錯的,你們自身也要承擔部分責任。具體的賠償方式可以先找對方協商,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就起訴吧

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賠償的話,就是這些費用的專案,要具體按照自己的損失和程度來計算哦,親親~

對方不賠錢,建議您可以找警察的,親。每個警察季度都有結案率,拖著案件對警察也不好,警察作為審判單位有權利催促雙方辦結所有手續。警察**催促對方效果要比你好。

弘揚社會正義,彰顯法律價值,維護個人尊嚴,很高興能為您服務,有問題再來平臺諮詢哦~祝您一切順利!生活愉快!

更多7條

小學生在學校意外摔傷,醫藥費由誰承擔?

3樓:匿名使用者

小學生在學校意外摔傷,醫藥費應屬學校負責。

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

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學生校內摔倒受傷 學校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學生在校內上下樓梯間時跑動摔倒受傷,學校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近日,重慶市永川區法院審結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認定學校對受傷學生未充分盡到救助、管理義務,判決學校賠償受傷學生小劉經濟損失25000餘元。

學生小劉與小陳均以年滿十三週歲,是永川某中學學生,二人同級不同班,小劉班級位於教學樓五樓,小陳班級位於教學樓四樓。

2023年4月22日中午午飯後,小劉與其他同學嬉鬧後從五樓向下快跑至五樓與四樓的樓梯轉角處時,踢到準備下樓的小陳致自己摔倒,造成其左肱骨內上髂骨折、左橈骨小頭骨折、左肘部鈍挫傷伴血腫、左肘部神經損傷。

小劉的班主任老師向小劉和小陳瞭解情況後,**通知了小劉的婆婆,並讓小劉自行就醫檢查。

受傷後,小劉在重慶市永川區中醫院住院**22天,出院醫囑左肘關節繼續石膏外固定制動至術後2-3周,術後根據傷口癒合情況決定何時拆線,左上肢懸吊於胸前制動,並根據橈骨小頭骨骨折位置情況決定**方案,骨折癒合後行內固定物取出術,患肢勿過度用力等。

2023年2月19日,小劉因取內固定再次到永川區中醫院住院**6天。

另查明,學校樓梯間均貼有「上下樓梯,靠右行」的警示牌,且小劉和小陳的班主任老師均告知過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走。

經庭稽核實,小劉的損失為醫療費 6774.68元,續醫費2938.8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400元,護理費7300元,殘疾賠償金59 220元,交通費225元,檢查費146.

8元,鑑定費2100元,合計80 105.28元。

永川法院審理認為,事發時小劉系年滿13週歲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已具有一定的認知能力和防護能力,其對採用跑的方式下樓可能發生危險具有認知。因此,其在與同學嬉鬧後不顧安危跑著下樓,系忽視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保障,對其摔倒受傷的損害後果,存在主要過錯。

雖然小陳對於小劉的摔倒主觀上無故意,但其在樓梯間逗留,且下樓梯時未注意觀察周圍危險情況的發生,客觀上與小劉自己摔倒有一定關係,具有一定過失,應酌情對小劉的損失承擔10%的賠償責任。

同時,學校雖然對學生盡到了一定的安全、教育義務,但對在校園內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負有及時救助受傷學生的義務,學校在小劉受傷後未將其及時送醫,未充分盡到救助、管理的義務,故應酌情對小劉的損失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案件判決後,當事雙方均未上訴,現判決已生效。

參考資料:人民網-學生校內摔倒受傷 學校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小學生在學校意外摔傷,我國的《侵權責任法》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民事行為能力及幼兒園、學校是否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等不同情況,有明確的責任劃分。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應承擔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已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除外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來自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以外人員的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學生可以通過購買「校園安全責任險」,來轉移自身和學校的責任與風險。這樣做,既能讓在校園內受傷的學生得到賠償,也能保障學校的權益。

5樓:法律快車專家

這個責任問題我個人認為學

校的責任較小,你女兒只是在回教室的臺階上自己摔倒,那麼這個責任應該有你女兒自行承擔較大責任,如果在組織教學過程中,學校沒有履行其安全保障義務,在一定的範圍內承擔部分民事責任。以上意見,供參考!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學生在學校摔傷的情況下,要看學生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還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責任有所不同。

一個小學生把一個被自行車撞傷的老奶奶送進醫院,小學生的母親還為老奶奶墊付了醫藥費。老奶奶的家人卻把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沒有哪家喪心病狂的人會為了錢而去傷害一個小學生。而如果這件事真實存在,那麼出卷者將這位小學生的事蹟公之於眾將會給他更大的創傷。何況這種手段已經爛大街了。

因此我認為這個題目只是出卷者編造的。如果小學生的事屬實,那麼我對以上言論感到抱歉,但我還是認為出卷者不能將其事蹟作為題目。

8樓:匿名使用者

小學生 我相信你是無辜的 是船,誰擁被冤枉了 你不要哭 要去鼓起勇氣去面對 有人這樣說過誰擁有樂觀,誰就擁有了希望的渡 有樂 觀,誰就擁有艱 難中敢於拼搏的精神,只要活著就有力量建造自己輝煌的明天誰 擁有樂觀,誰就擁有了透視人生的眼睛。

誰擁有樂觀,誰 就擁有了力量。 相信你你是最棒的!!!

9樓:

既然沒字數限制,我只想說,做好事不留名可以,但是記住做完就走。

被摩托車從後面撞傷了,醫藥費由誰付?

10樓:**中醫周珍生

被摩托車從後面撞傷了,醫藥費由摩托車主承擔

11樓:懷瑾瑜燁

具體看事故責任如何,如果是對方責任自然是全由對方支付。

小學生在學校受傷誰負責,小學生在校期間受傷學校應承擔怎樣的責任

花落一朝一夕 教育部頒發的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第二條規定,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 場地 其他教育教學設施 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的處理,適用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

小學生在學校同學之間玩耍意外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我去有意思好吧 履行了相應職責,並且行為並無不當的,對學生的傷害事故,學校無法律責任,如果沒有,學校就有責任。在學校內發生意外受傷常常防不勝防,但學校不能因此不防,學校只要努力盡到監管責任,意外事件會減少到最少,即使仍有意外發生也怪不得學校,教育部頒佈的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中也規定,如學校已履行...

學生在學校不能做什麼,小學生在學校裡不能幹什麼

回憶 現在,這個問題很明確了,很容易回答了 一 學做人。發揚和提升家庭教育所給與的優秀成分,糾正和規範在家庭教育和社會上耳濡目染的偏差認識和行為,用學校的規則和書本的知識來約束自己的思想和言行,用社會的反面教材來警示自己不走歪路和邪路。讓自己成為一個思想純正 有修養 富愛心 積極配合 認真做事 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