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超過3層,每層面積小於500㎡,1、2層使用人數不超過100人,非老年人及兒童建築!
2樓:匿名使用者
1 除託兒所、幼兒園外,建築面積小於等於200m2 且人數不超過50 人的單層公共建築;
2 除醫院、療養院、老年人建築及託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遊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等外,符合表5.3.2 規定的2、3 層公共建築。
表5.3.2 公共建築可設定1 個安全出口的條件 耐火等級
最多層數
每層最大建築面積(m2)
人數 一、二級
3 層500
第二層和第三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 100 人** 3 層
200第二層和第三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 50 人
四級 2 層
200第二層人數不超過 30 人
關於建築設計防火:設一個安全出口的條件?
3樓:聽雲者
第二安全出口及豁免條件
廠房(車間)的安全出口要求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 第3.7.2條
3.7 廠房的安全疏散
3.7.1 廠房的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每個防火分割槽、一個防火分割槽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0m。
3.7.2 廠房的每個防火分割槽、一個防火分割槽內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於2個;當符合下列條件時,可設定1個安全出口:
1 甲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小於等於100 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5人;
2 乙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小於等於150 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10人;
3 丙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小於等於25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20人;
4 丁、戊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小於等於400 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30人;
5 地下、半地下廠房或廠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築面積小於等於50 m2,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
倉庫的安全出口要求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 第3.8.2條
3.8 倉庫的安全疏散
3.8.1 倉庫的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每個防火分割槽、一個防火分割槽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0m。
3.8.2 每座倉庫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一座倉庫的佔地面積小於等於300 m2時,可設定1個安全出口。
倉庫內每個防火分割槽通向疏散走道、樓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於2個,當防火分割槽的建築面積小於等於100 m2時,可設定1個。通向疏散走道或樓梯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3.8.3 地下、半地下倉庫或倉庫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建築面積小於等於100 m2時,可設定1個安全出口。
地下、半地下倉庫或倉庫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當有多個防火分割槽相鄰佈置,並採用防火牆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割槽可利用防火牆上通向相鄰防火分割槽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割槽必須至少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公用建築及民用建築的安全出口要求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 第5.3.2條
5.3.1 民用建築的安全出口應分散佈置。每個防火分割槽、一個防火分割槽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0m。
5.3.2 公共建築內的每個防火分割槽、一個防火分割槽內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於2個。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
表5.3.2 公共建築可設定1個安全出口的條件
耐火等級
最多層數
每層最大建築面積(m2)
人 數一、二級
3層500
第二層和第三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100人
**3層
200第二層和第三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
四級2層
200第二層人數不超過30人
5.3.11 居住建築單元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650m2,或任一住戶的戶門至安全出口的距離大於15m時,該建築單元每層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
當通廊式非住宅類居住建築超過表5.3.11規定時,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
表5.3.11 通廊式非住宅類居住建築可設定一個安全出口的條件(注: 適用於常見的通廊式集體宿舍)
耐火等級
最多層數
每層最大建築面積(m2)
人 數一、二級
3層500
第二層和第三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100 人
**3層
200第二層和第三層的人數之和不超過50 人
四級2層
200第二層人數不超過30 人
注: 我國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築(含宿舍)的耐火等級多數為二級;大多數的消防驗收合格證會列明耐火等級,請注意查閱。
安全出口要求之安全出口開門方向規定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50016-2006
7.4.12 建築中的疏散用門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民用建築和廠房的疏散用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除甲、乙類生產房間外,人數不超過60人的房間且每樘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超過30人時,其門的開啟方向不限;
4樓:逍遙過客
多層建築的安全出口的設定問題,僅適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高層建築的安全出口的設定問題,僅適用《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這兩個規範互不相干。
5樓:匿名使用者
高層按高規的,多層按多規的,不存在包含不包含的關係。兩本規範的說明上適用範圍說的很清楚。
6樓:一定要隨緣
多層建築執行《低規》,高層建築執行《高規》,它們的應用範圍不同。
7樓:喬楊
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依據建築面積和人數對樓梯個數是如何做規定的?
8樓:月夜汪的小屋
第5.3.1條 公共建築和通廊式居住建築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於兩個,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設一個:
一、一個房間的面積不超過60m2,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門;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託兒所、幼兒園除外)內由最遠一點到房門口的直線距離不超過14m,且人數不超過80人時,也可設一個向外開啟的門,但門的淨寬不應小於1.40m。
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的疏散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其建築面積不大於50m2時,可設定1個疏散出口。
二、二、三層的建築(醫院、療養院、託兒所、幼兒園除外)符合表5.3.1的要求時,可設一個疏散樓梯。
表5.3.1 設定一個疏散樓梯的條件
三、單層公共建築(託兒所、幼兒園除外)如面積不超過200m2,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四、設有不少於2個疏散樓梯的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公共建築,如頂層區域性升高時,其高出部分的層數不超過兩層,每層面積不超過200m2,人數之和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樓梯,但應另設一個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第5.3.2條 九層及九層以下,建築面積不超過500m2的塔式住宅,可設一個樓梯。
九層及九層以下的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300m2、且每層人數不超過30人的單元式宿舍,可設一個樓梯。
第5.3.3條 超過六層的組合式單元住宅和宿舍,各單元的樓梯間均應通至平屋頂,如戶門採用乙級防火門時,可不通至屋頂。
第5.3.4條 劇院、電影院、禮堂的觀眾廳安全出口的數目均不應少於兩個,且每個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250人。
容納人數超過2000人時,其超過2000人的部分,每個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400人。
第5.3.5條 體育館觀眾廳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小於兩個,且每個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宜超過400~700人。
注:設計時,規範較小的觀眾廳,宜採用接近下限值;規範較大的觀眾廳,宜採用接近上限值。
第5.3.6條 地下、半地下建築內每個防火分割槽的安全出口數目不應少於2個。但面積不超過50m2,且人數不超過10人時可設1個。
當地下、半地下建築內有2個或2個以上防火分割槽相鄰佈置時,每個防火分割槽可利用防火牆上一個通向相鄰分割槽的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割槽必須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人數不超過30人且建築面積不大於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築,其垂直金屬梯可作為第二安全出口。
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的疏散出口不應少於2個。當其建築面積不大於50m2時,可設定1個疏散出口,其疏散出口總寬度,應根據其通過人數按不小於1.0m/百人計算確定;
注: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樓梯間,在首層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與其它部位隔開並應直通室外,當必須在隔牆上開門時,應採用不低於乙級的防火門。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與地上層不應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樓梯間時,應在首層與地下或半地下層的出入口處,設定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和乙級的防火門隔開,並應有明顯標誌。
9樓:問懷綠鈕恨
疏散樓梯的數量應該是由以下幾個因素確定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
1、防火分割槽的設定(公共建築才考慮防火分割槽),5.3.2強條中明確,一個防火分割槽兩個安全出口;(防火分割槽的面積請看錶5.1.7)
2、安全疏散距離(表5.3.13強條),要滿足表裡最不利點的房間門到安全疏散出口的距離;(如果實在超得太多,要麼加疏散梯要麼調整疏散梯的位置,辦法有很多種)
3、公共建築滿足以下條件時,可設一個安全疏散樓,條文5.3.2和**5.3.2,拿耐火等級
一、二級為例,最多建造的層數不超過三層,每層最大建築面積不超過500平,
二、三層人數之和不超過100人(人數核定請參照《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p55表2.5.1,或直接標定每個房間的使用人數)只要滿足上述條文及**裡的規定要求,即可以設定一部疏散樓梯。
4、居住類建築(請看條文5.3.11條及表5.
3.11)居住建築分防火單元,如任一層面積大於650平,任一戶門到安全疏散梯的距離超過15米,那麼安全疏散梯的數量就不小於兩個了,但是當遇到,前提是通廊式非住宅類的居住建築,比如說宿舍設一個外廊通往各個房間,就是屬於這類的建築,同樣是與耐火等級
一、二級為例,最多建造的層數不超過三層,每層最大建築面積不超過500平,
二、三層人數之和不超過100人(人數核定請參照《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p55表2.5.1,或直接標定每個房間的使用人數)只要滿足上述條文及**裡的規定要求,即可以設定一部疏散樓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