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情節嚴重的給予什麼處分

時間 2021-10-20 02:10:29

1樓:螞蟻掌上觀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一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藉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2樓:匿名使用者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一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藉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九十二條 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3樓:七尾狐

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改為: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組織參與特定領域特定範圍,存在隨份、集資、資助募捐等形式獲得錢物利益或名譽的涉利風俗涉利活動事宜。

2、如:婚喪喜慶、個人畫展等,下稱為:「涉利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 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改為:在組織參與「涉利活動」中),(增加:存在藉機沽名釣譽、)藉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增加:

、形象)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4樓:

利用職權或者是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清洗事宜,情節嚴重的可以退機取消職務

5樓:p**en武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情節嚴重的應該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6樓:時尚動感街拍

不是重大過失,一般給到黨內警告處分或者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頂多給到嚴重警告處分

7樓:中顧法律網

第八十五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藉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摘自《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較重的,給予什麼處分?

8樓:大超love雪子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八十五條 黨員幹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清正廉潔,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第八十六條 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擴充套件資料

「為他人謀取利益」中幾種具體行為的認定:

1、承諾為他人謀取利益

承諾為他人謀利,即意味著在案發時謀利行為還未開始,但行為人已經收受了財物。承諾可以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但不管明示還是默示,都很難用證據去證明,只能結合其他相關事實予以認定。

2、明知他人有具體請託事項

一般情況下,行賄人行賄時都會將行賄目的予以告知,**者自然明知他人的請託事項。但也有行賄者會「放長線釣大魚」,起初贈送財物時並不提出任何要求,等到「感情」積累到了一定程度後,再向行為人提出要求。

3、事後基於履職事由收受財物

從我國已有的審判案例中可以看出,實踐中,部分領導幹部為了逃避處罰,往往人為地將收受財物行為和為他人謀利行為相分離,即先辦事後收錢,而且事能辦成功才收錢,避免因事情辦砸而遭人舉報。

9樓:匿名使用者

《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屬於違反廉潔紀律行為,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條規定: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二、《刑法》關於**罪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五條 【**罪】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罪的處罰規定】

1.對犯**罪的,根據**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罪的處罰規定】

對犯**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較重的,給予什麼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定為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根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七十七條 在幹部 職工的錄用 考核 職務晉升 職稱評定和徵兵 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 歪曲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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