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車賣給別人沒有過戶,對我會有影響嗎

時間 2021-10-14 22:06:09

1樓:百小度

如果車輛已經賣出去了,按交通法規定,車輛交易必須及時過戶,在未過戶前有違章的,記在原車主的駕照,發生交通事故的,原車主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2樓:番茄特攻

車輛轉讓不過戶,發生事故後責任如何承擔?原車主不承擔責任!

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原車主無責)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覆函》中規定:

即因車輛已經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營運,也不能從該車的營運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

三、上述法律條文都明確,名義所有人(原車主)不承擔賠償責任。主要基於以下考慮:

1、就判斷機動車保有人的二元標準——執行支配與執行利益而言,機動車一旦交付給買受人或受贈人,該機動車的執行支配以及執行利益皆已歸於後者,原所有人儘管在機動車登記上仍是名義上的所有人,但顯然已經不對該機動車享有執行利益,也不能夠進行執行支配了,再讓其承擔責任也有失公允。

2、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並未明確以過戶登記作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生效要件。因此,機動車所有權轉讓以交付作為生效要件。既然如此,只要機動車已經交付,受贈人即為機動車的所有人,其造成他人損害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我把摩托車賣給了別人,沒有過戶出了交通事故,我有責任嗎?

3樓:鬱沛若泣照

你好,因為還是登記在你名下,所以你還是名義車主,如果肇事者賠不起,那麼你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建議過戶。

我有摩托車在年審合格期內轉手但沒有過戶受讓人又多次轉手並且四

相守有期 你得有你轉手給別人了的證據。你沒有過戶,在車管所名字還是你的名字。車又經過多次轉手,有些複雜。最好趕緊去交通事故處理的地方問問。 找法網 如果摩托車已經交付但沒有過戶,發生交通事故你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

我的車是按揭的我把車賣給了別人沒有過戶給他現在我想強制收回來可以嗎 賣車的時候寫了賣車協議的

我的車是按揭的我把車賣給了別人,沒有過戶給他,當時協議寫的他每月還款,到現在10個月沒有還款,都是我墊付,現在我想強制收回來可以嗎?賣車的時候寫了賣車協議的。 協議是有效的,如果你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金,再和人家商量好,或許可以拿回車子 到了改變的時候了 是你不過戶,還是買方不過戶,買房不過戶強制...

2輪摩托車賣給別人,叫他去過戶那人不去,我要怎麼去把車給掛失?急

笨 你打 或發簡訊告訴他 快點來過戶 不然我就報案說車子被盜了 如果他還不理 你就大膽去報案 不過冷靜下來 其實不用那麼複雜 你賣給他 這個行為如果是真實存在的 那麼這個車以後產生一系列問題 都跟你沒關係 最好是有雙方簽字的賣車協議 如果沒有 就錄音 保留簡訊 或有證人 總之 有證據證明你和他達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