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夫妻一方男的,和第三者在一起,女的不知情,現第三者告夫妻借下的錢,請問作為老婆的要負法律

時間 2022-08-05 16:00:03

1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要看這個17萬用來幹什麼了,法律規定,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一般來說,婚後所借債務被認定為共同債務的概率比較大,如果妻子主張這17萬並非是共同債務,需舉證證明丈夫拿這個錢幹什麼了,比如給所稱的第三者買東西了?還是什麼別的非為夫妻共同生活所產生的支出,有這樣的證據就可以認定為不是共同債務了。

至於向誰借的,那人是不是第三者,又是另一個證明的問題了,是否存在婚外情關係需要證據證明,而且其本身並不影響債權債務的性質,只能作為一個參考,關鍵還得看借來的17萬的用途。

參考法條: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證據是關鍵,妻子的目的是證明不是共同債務,沒用在共同生活上,比如用來討好第三者了,丈夫的目的是證明是共同債務。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者當然要福法律責任了。她除了破壞人家的家庭,而且還要償還她與那個男的一起欠下的債務17萬元。那個男的妻子是不需要福法律責任的,因為她不知情,而且也不是她欠下的債務,那筆債務他也沒有使用。

3樓:娜一縷薄紗

要的,如果你證明你不知情是可以的

4樓:匿名使用者

17萬元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經營,即女方是否有使用到這筆錢或者享受到這筆錢帶來的利益。有的話,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女方需共同償還。

5樓:幸福的小律師

請問男跟第三者借的錢還是男和第三者跟他人借的,這17萬用於夫妻共同經營生活使用嗎?在男與第三者生活期間是否就此債務進行追繳,

夫妻一方在外欠了一個女人的錢妻子不知情可以起訴她倆關係不正常嗎?

6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借貸本身是一種合法的民事行為,且並不能證明這種關係一定構成不可告人的祕密。

夫妻關係是一種動態的關係,是隨著婚姻契約改變而改變的關係,需要不斷的維護,所以,婚姻關係需要細節的處理,不是結婚了怎麼做都不需要顧及對方的感受了,維持婚姻需要相互努力,不是監視和懲罰。

7樓:來自雲海夭桃濃李的萬壽菊

如果你只是因為他欠了別的女人的錢,而懷疑他們的關係不正常。這樣的證據是不足以說明的。而且你起訴法院應該起訴發律規定裡的。

條款比如說離婚之類的,如果單純的起訴關係不正常。法律上沒有這樣的條款。

8樓:次飛羽

法院是以證據事實為依據來判決的,憑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向另一個女人借錢,妻子認定丈夫和那女人關係不正常,到法院起訴是不會勝訴的。

9樓:梳碧湖砍菜人

除了你有證據證明他們兩個有不正當關係,才能起訴他們。

急急急 夫妻一方男的,和第三者在一起,女的不知情,現第三者告夫妻借下的錢,請問作為老婆的要負法律

10樓:匿名使用者

別在這問了。據我所知,需要共同承擔,不過你屬於無過錯方,法院會考慮到。你最好去專業的律師樓諮詢~望採納

11樓:明教藍犖

只要是你們婚後產生的債務,都屬於你二人的共同債務,需要你承擔責任。你知不知情沒用,除非你能舉證證明第三人與你丈夫約定該筆債務為其個人債務。

12樓:禽孤

夫妻的債務

是用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為原則如果,男方借下的17萬

有用於夫妻家庭生活

夫妻一方是有責任好承擔

部分如果,是男方

揮霍那麼,另一方

不承擔具體可以諮詢劉律師

15984999029

13樓:匿名使用者

知不知情那誰知道。法律有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部分,也包括共同債務要共同償還。

女方在婚姻期間與第三者通姦併產生的300萬借貸關係,作為婚姻一方的男方需要承擔嗎?

14樓:劉輝律師說婚姻

如果沒有用於家庭生活,男方不應該承擔那這筆債務。

15樓:實話實說

諮詢一下律師吧。有可能要負擔的。

16樓:友人何時重相逢

若沒有離婚,需要承擔哦。

不知情的情況下我做了第三者,該怎麼辦?

17樓:dsj祈禱

愛本無罪,但愛要建立在正常的道德的範疇之內,不要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你所說的他一開始就欺騙了你的感情,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你為他再繼續等待,天下男人有的是何不找個單身的呢,你這樣既傷害了一個無辜女人又拆散了一個家庭,即使他離婚和你結合,你能保證就不會再出現一個現在的你嗎?

18樓:

2年半了,他一開始就說要離婚,可到現在還離不成。你應該想明白了,他說的怕丟人、沒錢等等的理由都是藉口。他的佔有慾很強而且小心眼,這段時間你們都是受著心裡的煎熬,折磨著彼此。

有愛才有恨,你只是得不到,不甘心。

告訴他:如果你真心愛我,無論前方有什麼阻礙你都應該克服然後娶我回家。如果你不能,就好聚好散吧。

找一個真正能給你幸福的人,祝福你!

19樓:一對結婚狂

1,他不可能離婚;

2,跟他在一起,你不會有幸福;

3,及時抽身走人,你還有救。

20樓:我愛曉雨美眉

回頭是岸吧當什麼也不當第三者啊。不知道現在的小姑娘為什麼都喜歡花言語的,冷靜的時候好好想想他給你的除了欺騙還有什麼呢

21樓:公羊煦

很明白,他是在耍你,他一開始騙了我品德不好,就是跟了他,也不會好的,離開他最好。再找個人不用當後孃多好,當後孃好麻煩。

22樓:金秋菲

如果你不想破壞別人的家庭,你就退出

23樓:jyl從林開始

兩條路:1退出;2變成第二者

女方在婚姻期間與第三者通姦併產生的借貸關係,作為婚姻一方的男方需要承擔嗎?

24樓:稻城亞丁

如果借貸是真實的,而且女方把借來的錢,用在家庭生活上,例如給孩子交學費,那男方是要承擔的

如果借貸是不真實的,或者女方借來的錢,從來沒用在家裡,那男方不用承擔

25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夫妻續存間產生的債務共同承擔。

請問,夫妻一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另一方借的外債還屬於共同債務嗎?

26樓:七臺河李陽平

這樣情況不屬於共同債務,應由債務人個人償還。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27樓:陳溪

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只有為了夫妻共同生活和生產、以夫妻名義所產生的債務是夫妻共同的債務。

28樓:風塵世射手

主要看債務用途 例如孩子教育撫養 雙方父母正常贍養費 是否用在共同生產 經營中 否則為個人債務由個人償還

29樓:

離婚時,夫妻一方捏造外債的事情比較常見。一般,一方借錢但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屬於夫妻共同外債。雖然一方借款沒經過另一方同意,但事後另一方追認,也可以當做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中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借下大額欠款,現在男方想要起訴離婚,想諮詢一下起訴離婚的結果

30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

所以你得能夠證明你媳婦借的債對方知道是你媳婦自己借來用得。

如果女方不到庭,法院肯定不能判你們離婚,離婚要求雙方必須親自到庭。

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這張證明的,離婚後債務一般由女方個人承擔。除非女方確實無力還款,那麼視情況才會可能追加你為被告。

32樓:上海沈律師

法院會判雙方共同償還欠款,除非男方能夠證明借款人知曉或者同意由女方一人承擔該欠款,雙方償還欠款後,男方可以向女方追償。女方不到庭不影響裁判,女方寫的證明可以作為男方向女方追償的證據,去不去民政局離婚跟雙方是否共同償還債務沒有關係。

33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需要執行女方財產。

34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方債務分擔簽下的協議因債權人不知情而無效,仍然是共同債務。

離婚必須雙方到庭,如果女方離家了,男方要向法院申請女方為失蹤人,才可以離婚

35樓:匿名使用者

如老婆要自己把這10w還完那就是沒什麼問題了。

這個10w要是用在夫妻雙方共同生產開銷中,在離婚時,這筆錢當然要有夫妻共同來分擔。

3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這10w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得,仍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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