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nice我好
我希望提問者補充一下 當時你的家屬有沒有避讓消防車 如果沒有避讓消防車那你這邊可能要負點責任 如果已盡最大限度避讓那麼你這邊責任會少點甚至無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部分規定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案例:消防車開啟警笛和警燈,在某路口逆向闖紅燈行駛,另一輛黑色suv因綠燈時間不足5秒無視警笛警燈快速行駛至路口導致黑色suv被出警消防車撞擊 事後黑色suv因未依法避讓消防車被交警認定全責
另有條例規定 當緊急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發生交通事故 可以立即離開現場 不認為存在逃逸行為。
2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了 需要交警做出分析 然後判斷是誰的責任
3樓:輕候愉皖
參考一下(新交通法)看看,主要就看你的家屬是否有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例如闖紅燈,走車道或者其它什麼的,只要你的家屬沒違反交通規則,那麼就是消防車的責任,找個好律師打官司.
4樓:匿名使用者
e沒有停車,也沒有及時搶救 車直接開走了?這也太不負責了吧,不管如何都應該有人處理一下的,人命關天的事啊。
5樓:珉宇——胡
這個問題不是那麼好回答的
主要是看當時的情況是什麼樣子了
因為消防隊出警的時候別的車都應該避讓
你家親戚被撞就看當時的情況如何了
這一點我也不好判斷
6樓:無奈◆濤
有的八。。。可是黑吃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