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長期不能按時按量交租金,我可以起訴他麼

時間 2021-05-07 20:00:11

1樓:

你們的合同簽定了多久的?

他不按時交納租金的話 你可以催告 再遲延 你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上只是給他一段時間撤店 時間到了 不撤的 申請強制執行咯訴訟費 按標的大小來算 看你們怎麼談

起訴的話6個月內出結果的 可以跟他調解結案速度就快的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這個商戶也夠野蠻的~

2樓:

租戶不按照雙方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繳納租金的出租人是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按期給付租金。

訴權是當事人的最基本權利,在發生民事糾紛時,最好的途徑是協商處理,在通過私權利不能解決的情況,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3樓:

哦。這樣的人啊。你趕緊的去起訴他吧。而且最好是要求財產保全。他估計不是你們那裡的人吧。

要不的話。待訴訟下來的話呢那個錢可能就沒啦。找個律師吧。欠你的錢至少也得有十萬了吧?值得的。

先不要催告了。而且你讓律師給你做,還能要回訴訟費用。你自己做的話可能就要不回訴訟費用和利息了。

要不動聲色地去做。這就是老賴。

要用對付老賴的辦法對付的。

4樓:上海領秀律所

可以起訴要求解除承租合同,並支付所拖欠租金。

相關法律法規:

《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27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訴訟費按訴訟標的收取,律師費可以和律師協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四十六條: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一審民事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

5樓:匿名使用者

不但可以起訴他違約,要求他搬走,還可以順路要回拖欠的房租,律師收費沒什麼法定標準,看案件標的來收取的,最短也要2到3個月吧

6樓:周先進律師

您的問題我們可以給出解決方案,請來電把問題講清楚,以便律師掌握具體情況,做出精確判斷。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可以要求他在合理期限內搬出。

找個律師寫解除合同函給他。很快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法院起訴 並要求強制執行

9樓:

最短是三個月如果他不上訴的話。

10樓:

包租婆。。 怎麼又停水了。。!!!

租戶在我房子自殺我可以起訴他家人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畢竟逝者為大!但是既然問到了,在回答你的問題之前需要問你幾個問題:

第一,需要明確一下這位自殺的租戶是不是你房租的承租人?第二,如果不是那麼有沒有給你的房屋造成實質性的損害?

12樓:

可以啊 因為屋主事先沒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