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況紅葉孤
你這個離婚情況。我所瞭解的範圍解釋給你,據你所說。你老婆外有男人,。
安法律來說是屬於過錯方,現在你老婆離家出走幾個月,起訴你離婚,孩子老婆要。現在孩,的情況是在你老婆扶養。但是放在外婆家。
你想要孩子扶養權。你沒有講清孩子多大。孩有沒有選擇能力。
離婚之前。你要找到你老婆的過錯證據,在庭申時你可以要求孩子扶養權和你老婆負孩子扶養費。並且要求你老婆賠償你錢。
這個賠償是在離婚分割你們共同財產里扣。(法律是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和離婚,訴訟費用不提。誰提出離婚誰付。
)現你老婆起訴離婚。在庭申時你要遞交應訴書。書裡有什麼要求。
什麼情況說清。最好找律師幫你解決。證據為主。
2樓:張偉傑律師
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3樓:赽濼尒
如果是她出軌而且你有證據的話那她就沒有籌碼可以跟你談條件,直接讓她淨身出戶,男人該狠的時候一定要狠下來
4樓:匿名使用者
有證據的話,會判給你的
5樓:征戰三國小杰
要有證據,她小孩沒有自己帶,法院才會判給你
6樓:尉仙
喜氣洋洋婆婆媽媽婆婆媽媽婆婆
如果妻子不和我離婚又離家出走我該怎麼辦 200
7樓:傻忽悠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的問題裡可以看出幾個問題.
首先,你和妻子都想離婚.你妻子以出走相要挾要求離婚.你現在想起訴解除婚姻關係.
那麼這裡不應當存在找不到人的問題.即使她出走了,你起訴她,把****提供給法院,她應當也會來應訴的,因為她只是為了財產而並不是不想離婚.分居兩年以上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但這不是能反著推出來的,就是說雙方都同意離婚,法院可以認為你們感情破裂.
那麼就進一步分析財產分配的問題,引出下一條;
其次,你和妻子之間真正的矛盾在於財產分配.她無非是要你給她補償金.在這裡我解釋以下,夫妻財產分割可以協商解決,無非是房歸誰,錢誰拿走,如果你和妻子之間達成協議的話沒必要去法院,但你如果對婚姻關係的破裂沒有過錯,比如沒有第三者之類,你可以放心地去法院,如果你自己理虧,坐下來耗一耗稍微讓一步不會吃太大的虧.
最後,你其實並不想給她補償.這裡你說的不是很清楚,比如你們是不是有孩子,多大了,你們的居住狀況,雙方的收入,工作環境等等,望補充上來.
總之,不用花太多心思在程式問題上,想想財產分割才是你的當務之急.
9樓:能逆睹也
失蹤,要公示,程式很麻煩.
一方,**文書送達不到,傳訊不到法庭,做缺席判決的可能性極小.
你先找個律師詢問.
10樓:匿名使用者
真正的辦法就是不離婚。。。
告訴你原因。。。夫妻在一起那麼久。。就算沒點感情也是有點緣分了。。。
沒緣分怎麼能在一起呢?難道就不能快樂的過一生嗎?就必須得離婚嗎?
難道只有離婚才能解決嗎?難道你在結婚的時候你就想著離婚嗎?如果你真是在結婚的時候想著離婚。。。
那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你沒有權利再去愛啦。。。你不配去愛。。
以上是我自己的感想。。分給不給我也無所謂啦。。我不是為了分的。。因為我看不起離婚的人。。
11樓:
你們的財產本來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時她請求分割財產,拿回她應有的份額也不過分.
如果她真的出走,並找不到了
失蹤2年後你可以去法院申請失蹤,並申請離婚失蹤4年後,你可以去法院申請她死亡,婚姻關係自動解除,但如果她回來的時候你還沒結婚,則婚姻關係自動恢復.如果你已經結婚了,則不會自動恢復之前的婚姻關係.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她真的出走,並音信全無,2年之後可以去法院申請失蹤,並申請離婚。
失蹤4年後,可以去法院申請她死亡,婚姻關係自動解除。
但如果她回來的時候你還沒結婚,則婚姻關係自動恢復.如果你已經結婚了,則不會自動恢復之前的婚姻關係。
注:申請宣告失蹤並不是申請宣告死亡的必經程式。也可以4年之後直接申請死亡,婚姻關係自動終止。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你妻子應該不會離家出走的吧!!
她如果真是失蹤兩年以上 一直找不到的話.法院才會 判的..
你現在應該離不了..
建議你最好找一個律師吧..
14樓:
如無力今天峰迴路轉
只有待明日柳暗花明
15樓:匿名使用者
靠!離家出走
為什麼要分給她呢?
擺明想要你的錢啊!去法院告她啊!
16樓:一火車皮的驢
我也不像某些人那樣從**複製一大堆材料企圖懸賞分 直接告訴你 你這種現象是完全可以離婚的 我估計你老婆離家出走不是回孃家就是外面有人了 傳票可以傳給老家 你真的很大度 什麼都願意給妻子 真不明白你妻子怎麼想的 估計肯定是紅杏出牆了 你得提防點 很多女的離婚都是如此
17樓:無伐索流氓
如果她真的出走,並找不到了失蹤2年後你可以去法院申請失蹤,並申請離婚
失蹤4年後,你可以去法院申請她死亡,婚姻關係自動解除,但如果她回來的時候你還沒結婚,則婚姻關係自動恢復.如果你已經結婚了,則不會自動恢復之前的婚姻關係.
18樓:臨時路人甲
向法院提出上訴,找個差不多的律師應該就可以解決,無理要求可以被否掉
19樓:山谷幽士
這種女人一分錢都不要給她!太無恥!吸血鬼!
20樓:匿名使用者
聽說分居兩年法院就可以判離婚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可以離婚的,要一定的時間就行了
22樓:天涯_為你執著
你都說了,她是你妻子,她不見了。你只想 著離,,,
你是怎麼一個人?
23樓:
四年之後申請宣告死亡
婚姻關係自動解除
24樓:呆_以成過去_軍
哎~又一對分飛鳥~兩個人既然在一塊就要好好珍惜對方嘛,學會忍讓,你讓一步她讓一步就不會到這個樣子了,5年了,也不是鬧著玩的,你現在坐的就是去喝點酒,去回憶回憶你倆當初為什麼要結合在一起,答應她要做過什麼,也是有責任的,畢竟男的年輕時事業等方面都沒有起步,女的年輕時的青春都給你了,有什麼不值的。既然到著這一步,為什麼不試著在愛一次呢。過日子不容易。
5年了。習慣了。如果在離婚以後日子自己過能習慣麼?
25樓:匿名使用者
一結婚就天天打架?怎麼早不離啊?強啊,和女人打架……
26樓:大虎王
走到一起也不容易,為什麼不彼此諒解呢
27樓:匿名使用者
她離開你過了一定的時間後,可以申請離婚.
我們可能要離婚了,我們不知道說的是不是氣話,她說她想要孩子,可是我不給,原因是我們吵架了,她離家出
28樓:啾啾丫頭殤
如果還愛他,那麼孩子問題一定要解決,如果不解決,這類情況還會經常發生。
29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不知道你們是否真的要離婚,如果要離婚的話,可以協商離婚也可以上訴到法院判決離婚
30樓:許陌茉
你現在知道她在哪嗎?
我老婆離家出走了,丟下兩個孩子不管,都快一年了,我想和她離婚,怎麼辦手續?
31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是要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對小孩撫養權和撫養費支付以及財產都協商確定,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另一種是訴訟離婚,需要達到法定離婚條件,即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具體判斷標準見以下法律規定。
現在女方離家出走一年多,不能採取協議離婚的方式,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你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和起訴狀去當地法院起訴即可。小孩的撫養費由你們共同承擔,你可以在起訴狀中寫明要求她支付撫養費,一般是工資收入的20%-30%。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面對這樣的妻子,我該怎麼做?
自古婆媳關係就不好處理,為什麼結婚了都分開過?那就是避免矛盾,男人在中間上不上,下不能下,只有先分家吧。分了自己過,偶爾把父母接家裡住一陣子。我有一個女同學跟你老婆是一個樣子的,如果你跟你老婆感情很好,你可以容忍她的缺點的話,勸你還是跟你父母分開過吧,可以住的離的近一點,你要想改變這種女人幾乎是 不...
尊敬的律師,你好!我有問題要請教!是這樣的,我找到了間理想的店鋪,想租下來,不過那間店鋪有人做了
卷瑩 你這麼做是對的。任何生意可以和氣生財,但必須嚴格過程和手續。因為無商不奸,坑蒙拐騙是經常發生的。比如,他以房東要扣他錢為由要你不要寫那麼多轉讓費,顯然理由不足。因為轉讓是發生在你與他之間與房東無關。再比如,店鋪合同不可能找不到,這是關係到他切身利益的問題。那麼他為什麼會這麼做呢?他想做二房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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