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這也是屬於共同債務,而且這麼長的時間雖然沒有領證,但是法律是承認事實婚姻的。
2樓:寶寶寶寶
沒領證就沒有債務關係,頂多算同居男女朋友。
3樓:寧寧多多
這個要諮詢一下律師吧 估計你們兩個的婚姻沒什麼法律效力 如果證明是兩個人共同花了錢存在債務 對方應該負責一部分
4樓:山上的豔豔紅
沒有辦法啦,沒有領證不受法律保護,債務問題要證明她也有一份取證不太容易
5樓:不知所措
1、沒有結婚登記,則屬於同居關係,不存在辦理離婚手續,也不存在需要簽訂離婚協議之說。
我國從2023年新婚姻法司法解釋過後,已無事實婚姻的說法,唯一婚姻關係的續存是以登記為準。所謂事實婚姻,法律上不予支援。
2、因為同居期間共同借貸的債務,同時也是共同消費,則原來的債務屬於共同債務,需要合理分攤,這個需要協商協議還債。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蒐集證據,提起訴訟。
6樓:匿名使用者
辦了酒桌,沒領證,三年後女方提出分手,在一起有債務怎麼辦沒有結婚證,
不受法律保護,
誰借的錢誰還。
望採納,
謝謝了!
7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辦酒席,只算是一種儀式,沒領證,這婚姻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你這債務不算是共同債務,誰借的誰負責哦。
談了個戀愛幫女友還了好多債務,後來分手了,我該不該要回來啦
8樓:另外一個世界
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特別有錢,不要就算吧
只領了結婚證沒辦酒沒婚紗照沒房沒車沒共同財產沒小孩女方29歲離婚後還好找物件嗎
知道為什麼會離婚走到這一步嗎?已經經歷了一次婚姻,還不知道結婚最重要的是哪些東西嗎?不是那本證,也不是要萬眾矚目,而是經營。夫妻關係需要經營,個人價值一樣需要經營。好不好找物件取決於你離婚後如何經營自己。而不是取決於上面說的任何一樣。現在離婚的都容易找物件。何況是短婚未育。找物件需要自信,需要真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