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該努力的年級了
這個要考慮清楚了,如果萬事算的太清楚,這個不是什麼好事情。所以還是看看兩個人能不能過下去吧,畢竟這個社會是男人養家佔大多數,不然你以後可就有麻煩了,你談戀愛時,怎麼考慮的,現在才知道嗎?
2樓:
這樣的男朋友,還是不要相處,在錢上這麼小氣,斤斤計較,都同居了,你都已經是他的女人,所以說女孩子不能沒有底線,一定要自尊自愛,最後吃虧的是自己。
3樓:
它可以窮但是他得捨得!
一個不捨得微博花錢的男人說啥都白瞎、他沒錢我們也會根據經濟能力來選擇性的買東西、不會亂花錢亂買東西、可是有些男人把窮當本事、一說就是沒錢少花錢、這種男人不交不要也罷、看著鬧心生氣、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是金錢交易,分手吧,
5樓:邵鈺堯
我感覺他根本就不愛你 一個男人他就算再小氣 如果真心愛一個女生 也會捨得花錢的 給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愛你 可不給你花錢的男人一定是不愛你的 不太看好你這個男朋友 我說話直 只代表我自己的看法 具體情況你是最清楚的 自己好好想想 主意自己拿
6樓:505q了
不多說,趕緊想辦法了結相互間的關係吧,看了讓人揪心
7樓:雲南新華電腦學校
談情不談錢、談錢沒有情
8樓:珍惜時間
渣男 摳門鐵公雞,一毛不拔
9樓:
這個不用說了吧,太摳門了。你如果可以忍受那可以繼續,起碼他不會為別的女人花錢。
10樓:愛到深處就是恨
這號男人沒有男人味,跟他作甚!不如找個會痛你的男人。
11樓:晴天小豬加油吧
你們都同居了,他是不打算娶你了?如果他打算娶你,不會問你要回那個錢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人果斷分開 趁你倆還有迴轉餘地 免得到時候結婚了後悔都來不及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你這朋友稍有點小氣哦,但是你如果自己是問他借的,那就得還他,沒結婚之前經濟還是分清一點好。
14樓:
多溝通一下,不要輕易下決定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男朋友不要,要來幹嘛,什麼都是靠自己,不管金錢上還是精神上都是靠自己,這比單身過得還累,你還是從找一個懂得關心你體特你的的男朋友吧,他也許不愛你才會這樣,如果真正愛你的人會為你做很多
16樓:
這樣的男朋友總是掂記的錢是他的,而沒有考慮你們同居也就是他的女人了,這麼自私的人還是早點分了以後不後悔。
17樓:愛心理醫生
你之所以和他同居,說明他身上是有你喜歡的優點的,但隨著交往時間你也發現了對方的一些缺點,至於是否繼續相處,這就看你看重他什麼了,要知道,人沒有十全十美的。
18樓:北海秋刀
看來他太小氣了,對你不是那麼好啊,要考慮好他是否真的愛你呢
19樓:
以我的觀點這種男人不要再相處了。你都和他同居了,他還分的這麼清。這像是一家人嗎?
戀愛期間請女孩子吃吃飯,買買衣服什麼的,這都是正常的事情。而他什麼都沒做。真知道這個男人怎麼這麼摳門。
他的錢是留著他一個人用的吧?一點錢都捨不得花的男人就不用找女人了。省得女人花他的錢。
一個人過一輩子算了。還要找女人幹嘛?
20樓:
你長腦子幹啥用啊,竟然和這樣的吝嗇鬼同居,你是生怕沒人要啊!
他這樣吝嗇又不是一次半次的,平時就這樣,你也早已經發現了。你要知道一點,一個男人若是真心愛上一個女人,他會把自己的一切與對方共享,甚至為了自己心愛的女人不惜一切。
而你現在的這個「男友」,捨不得給你花一分錢,在花錢的問題上總是跟你耍心眼。借給你一千塊錢還唯恐你不還,你還跟他好個什麼勁啊。
想開點吧,趕快離開這個不愛你的人。記住,一定要找一個愛自己的人,你的人生才能被滋潤。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做得對,可能他是有點摳門,也可能覺得你拜金,嫌棄你也不好說
和男朋友分手後遇到困難,他硬塞給我1千說不要還他不然以後我有困難不再幫我,一直糾結該不該把錢還給他?
22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了還在你有困難的時候幫你,只能說明要麼他還愛著你,要麼就是這個男孩重情誼。估計你還他是不會要的。
23樓:扈唱
男朋友還是挺在乎你的,如果你不還他錢,他也許想與你和好
24樓:感情工作
你們多大了,談戀愛多久了
跟男朋友一年了,也同居了,沒花過他一分錢,會不會太吃虧了,他說沒結婚就不會給我錢花,要不然我們的
25樓:不需要妳懂
屁。那幹嘛上你。你也是,有原則幹嘛不堅持到底,婚前性,吃虧還不是你。到時候甩你又不虧,半毛錢沒花。傻,免費一個勞動力,還暖床。
26樓:匿名使用者
愛不愛你不知道。假如1:是愛你的話,但是更愛錢。
假如2: 是不愛你,當然是不肯給你花錢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啥得為你花錢,你還要他幹嘛
28樓:我又不是紳士
愛你錢都不給你?光要你身體!
29樓:撒比老伴
不愛你,因為交錢都不給你花
30樓:美麗勳章
扯淡,那沒結婚你們還同居了呢,加了性,是不是也變質了???
31樓:失眠患者
你跟他說,不結婚咱們不可以**
跟男朋友分手了。然後他叫我還錢。還說把他送我的東西全部還給他。但是我們已經睡了,還要還嗎?
32樓:喜歡喝酒的俗人
你的男友真是個極品渣
33樓:匿名使用者
互補,不用還了,跟他說清楚就是了!
34樓:流浪年
如果是贈送的可以不用還的
如果是借用的需要歸還的
兩個人在一起是感情
不是交易
不能混為一談
35樓:匿名使用者
有那個條件就還給他吧。不然的話,太沒品你也沒品,按道理來說是不用還一般有些你給他他都不要。他就一渣男。
跟男朋友同居兩年,我主動跟他分手,他放在我這準備給我買房的十萬塊錢他想要要回去,我可以不還給他麼?
36樓:匿名使用者
你跟男朋友同居兩年,現在是你主動提出分手,就是因為吵架而分手,他放在你這裡十萬塊錢是想給你買房子的。現在你主動提出分手,這十萬塊錢你不想給他,當青春損失費,恐怕是不可以的。雖然你們同居兩年,但你用這樣的方法肯定行不通。
首先,同居是你自願的,他並沒有強迫你。其次,兩年時間的同居也證明了,你們之間的關係。你也說了這十萬塊錢是準備給你買房子的,現在是因為你提出分手,那他不給你買房子也無可厚非,因為那個錢本身就是他的。
所以,你不還給他是肯定不可以。他如果起訴你,你恐怕也勝訴不了。因為你們只是同居關係,是屬於非法同居,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所以,你不還給他是肯定不行的。你可以跟他協商,看看協商個什麼解決辦法才行,但不還給他是不可以的。
37樓:極致生活享受
這錢你應該還回去,因為它原本也不屬於你,他只是因為信任你才暫時放在你這兒而已。
談戀愛大家都在付出,沒有誰佔便宜誰吃虧這一說,男女都是平等的。
不要說只談了2年,就算談了10年,你也不能把別人的血汗錢據為己有。別說是10萬,就是一分錢,那不是你的,或者說別人不想給你,你也不該動這個心思。
如果你堅持不還錢,就已經觸犯了法律,他可以把你告上法庭。10萬雖不算少,但對人生的長河來講卻不值一提。
做人就要做一個坦坦蕩蕩的人,建議你三思而後行。
38樓:上海耐柯劉應書
你這說的有點像是你自己理虧吧,分手是你主動提的,還有啥叫給你買房,這明顯是你比較霸道,說難聽點你這有可能構成犯罪,不就吵個架嗎?哪有住在一起一兩年不吵個架的,這就是生活,說開就好了,還主動提分手,還啥青春損失費,當初在一起是你情我願的,搞的好像他耽誤你了是的,他能做到說給你買房,也在行動,說明他很愛你,吵架就是有 誤會,講清楚就好了,好好珍惜吧!(個人觀點)
39樓:匿名使用者
姑娘,您好,我覺得吧,青春您要是不和他浪費,也是放在角落裡染塵埃。還有一句話,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您這樣的行為是不太妥當的,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開的,分手了,也應該體面點。
建議您還是把錢還給男朋友吧,如果不還,那後續也會遭遇很多麻煩事吧,你也不想你們兩的事情鬧得你在眾人面前抬不起頭。
40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不太好,同居是兩人心甘情願的而不是一方去強迫另一方的,再說是你先提分手的,異性朋友意見分岐是常有的事,一吵就分手這說明你心中巳沒有他了。你把人家轉給你的十萬權當青春損失費,那麼他的青春損失費又找誰去要,要知男女雙方都是等同的。如男方決意不給你那十萬,轉帳那是有力的證據,假設男方自動放棄那就另當別論。
41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因為什麼才和男方分手的,是兩方面都有原因的話你還是不要一意孤行,為了錢鬧得兩個人如仇人一般。你想要留下一些錢先和對方研究一下,得到對方的認可後你再做決定。現在的社會風氣不好,不管啥事都和錢掛鉤,那筆錢是你應得的錢嗎?
自己考慮清楚。男女交朋友是對等的,沒有啥青春損失費的,都是為了自己找出的藉口來安慰自己。
42樓:大阿榮歲月
你好,我覺得是他的錢,就要還給他,你為什麼不還給他呢?他不也是付出了兩年青春嗎?我覺得你做人不能這樣自私,這是我的建議。你可以還他一半,這樣才比較好。
4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他自己自願轉給你的,那我想應該沒有關係。
但是你說這錢是準備給你買房用的,房子應該還沒買吧?如果是我的話,我肯定不會收這個錢。你也是自願和他在一起的吧,分手了以後就說這是你的青春損失費,那他的青春呢?
難道就女生有青春嗎?無論他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情,我覺得都不該霸佔著這個錢,說這個錢是你應得的。感情的事,豈是用金錢來衡量的?
44樓:王姚小學
這個錢還真的不能這麼佔有,不然有理就會變成無理了。你如果覺得氣不過,可以和他明算賬,讓他賠償你一定數量的財務作為補償,這是可以的,經他同意後可以扣除。但是你直接扣下,他有轉賬記錄這一條就可以起訴你。
到時候就得不償失了。
45樓:老務老
就當他逶贈與你的吧,但青春損失費法津上是不支援的!況且是你提出的分手,又不是包養關係,同居關係並不受法律保護,構成事實婚姻的要件,以生育及共同財產的收支為分割的證據,對方也有青春或感情浪費時間損失向你訴求,你能賠償對方嗎?男女在試婚同居時的關係是平等的,不合就散,兩不相欠!
過錯方,及先違約提出分手的,應賠付對方所有經濟支出!你是不佔理的!把自己當弱勢或商品是不恰當的!
46樓:匿名使用者
你既然提出分手,就沒必要留下他任何東西,都是成年人了,你損失了青春,他就沒有嗎,而且還是你提出分手的,還是把男友的東西還給人家。
47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是否領結婚證了?非法同居不可以的,放你那的買房十萬-塊錢分文不少的還給男友,理所當言的,好自為之吧!
48樓:匿名使用者
你提出分手。一定要還 還清楚以後見面皆大歡喜。
49樓:匿名使用者
嗯,同居你是自願的,但是我覺得你這個錢不給他嗯,於情於理是說不過去的嗯,兩個人就是即使以後走不到一起,還可以,是朋友對吧?不涉及到什麼青春損失費
50樓:酷酷的阿咪
如果這十萬當初是他給的你,現在既然是你提出的分手,這錢要退還給他的,要是這錢是兩人攢的買房錢那另說。同居兩年你損失的青春他也一樣損失,如果他鬧上法庭,你可能會敗訴。
51樓:秀平太太
首先是你主動跟他分手的。所以他放在你這的錢,你肯定是要給他的,如果是他提出跟你分手,這10萬塊錢可以作為青春補償費。但是現在的情況是你不要他了,那你還想要他的錢,這肯定是不可以的,我覺得作為道德上肯定是要給他的。
52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你這麼自私嗎?是你提出分手的,我認為夫妻不成還能做朋友啊,這麼些錢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按理來說最少也要給他一半,你若對他還有一點感情就多給他些吧,畢競他也不容易。
53樓:聽雨軒閣
我覺得假如要是打官司的話 你不得贏 第一是你提出分手的 第二你們並沒有結婚所以不存在財產分割 這個錢還是男方的 如果男方好一點的話不會跟你糾纏
5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在一起兩年,
誰也沒有吃虧,
況且還是你提出分手的,
如果是他提出來的還有可能。
錢都有花了的時候,
不要為了十萬元錢計較,
那樣會牽涉太多精力了,
最後弄個兩敗俱傷划不來!
跟男朋友談了快1年了,兩個人是同居,我相信他的人品,跟家人說了去他家看看,,可是家人一直不同意
有的時候可能是你的家人,只是聽說了對方的家境,那麼就產生很大的意見,所以說這個時候還是比較難去說疼對方的,因此在這時候兒,你們雙方可能都要去努力了。 沾化老十 你現在己經是成年人了,有權利也應該有能力安排好個人的生活,既然你和男朋友的關係已經是不可改變的事實了,你應該想辦法勸說自己的家人接受這個現實...
跟男朋友同居一年了,他其他的對我都好,包括半夜餓了,他也會起來給弄吃的!但是他就是不做家務,不洗衣
女人是需要疼得,要找保姆可以去家政公司。即使他很不情願,但必須要有個妥協和折中的辦法,可以兩個人分配好任務和值日,這樣就有一種責任感,不是可做可不做,興趣嗎可以從中慢慢培養。都說男人可能更有做家務的天賦哦 d 純情尐太陽 家務要誰有時間誰就去做,誰都沒有義務去幫助誰料理生活,可是既然選擇在一起了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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