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陳金華
如果是2023年2月1日之後才在一起的,哪怕有n個孩子,那也只是同居關係,不存在婚姻關係。
2樓:小呆呆呆呆呆呆
1、2023年2月1日民政部頒行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指出:「自2023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也就是說,如果你們的同居關係是在2023年2月1日之後發生的,那麼肯定是不會認定為事實婚姻的。 2、即便不是事實婚姻,但是自2023年12月27日起,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經補辦登記,其婚姻關係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認與保護。
也就是說,當事雙方如果現在去補辦結婚手續,那麼他們的婚姻關係可以從一開始同居時就得到法律的承認(當然,開始同居時如果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如不到婚齡等,則不算)。 2、有一點必須明確,即便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當事雙方所養育的孩子為非婚生子女,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9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的規定,雙方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其子女撫養問題均依照婚姻法的這一規定辦理。
3樓:
事實婚姻,可以無條件補辦結婚證,就是合法婚姻。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承認兩人為夫妻關係 定同居
5樓:
會的,現在社會有了孩子再結婚也正常
新婚姻法規定,現在沒領結婚證的,但有孩子,該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經過登記的婚抄姻(襲94年以後的同居),不被法bai律承認和保護,du所以雙方當事人
zhi也不是dao合法的婚姻關係。雙方之間沒有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忠誠義務等法律義務。
如分手,雙方直接分開即可。
當然,如果對同居期間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有爭議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間析產糾紛或者撫養權糾紛起訴至法院,單純起訴解除同居關係,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證現在只能算同居關係,不動產按照國家登記的判斷.動產按共有分.孩子如果超過10歲要版首先考慮孩子權的意願,如果雙方對孩子撫養權有爭議只能提出自己養孩子的優勢與對方的不足,讓法院判給你,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是一樣的.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叫做事實婚姻和有證的一樣受法律保護,你可以看看具體的條文,參照婚姻法內容
9樓:張勇律師
如果沒有領結婚證,不屬於法律上的婚姻,所以離婚不予受理,如果涉及財產和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訴訟
10樓:賀律師
因為沒有辦復
理結婚登記手續制,財產除共有的外,個人部分屬個人的,如果「離婚」(嚴格意義上來說,因為並沒有「結婚」,也並不存在「離婚」的問題),並不存在「夫妻共有財產」的問題,一般來說也並不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
孩子歸誰以有利於孩子的撫養教育為原則,通常來說,對尚未懂事的孩子,是由女方撫養的,除非由女方撫養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對已懂事的孩子,一般會徵求孩子的個人意願,以便參考歸男方還是女方撫養。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
bai證現在只能算同
du居關係,不動產按
照國zhi家登記的判斷.動產dao按共有分.孩子內如果超過10歲要容首先考慮孩子的意願,如果雙方對孩子撫養權有爭議只能提出自己養孩子的優勢與對方的不足,讓法院判給你,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是一樣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應該是由新婚姻法來規定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雙方能夠達成協議的話,就按意思自治原則
如果要通過訴訟途徑的話,財產的劃分以及孩子的撫養權跟一般離婚是一樣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該賠我多少錢不是我不要他,是他不要我。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證的,就不存在離婚
沒領結婚證但是有小孩算重婚嗎,沒有領結婚證算不算重婚
1 是否屬於重婚,需要考察行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構成。不以有沒有結婚,有沒有小孩為判斷根據。2 夫妻一方在離婚前,與他人生育子女的,屬於違背夫妻義務的違法行為,但並不必然屬於重婚行為,不必然構成重婚罪。3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與他人登記結婚 或者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沒有結婚證!有孩子!怎麼離婚,沒有結婚證!有一個孩子!怎麼離婚!
沒有結婚登記的男女一起生活叫做同居,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倆個人都同意離婚就好辦,你就請來居 村 委會的領導和雙方家長代表,共同商定一個協議,解除同居關係,並把包括小孩的撫養,財產的分割等事項全部寫清,參加人員簽字為證,事後一式三份,雙方和證人各持一份,這樣做應該就沒有問題了。在原來男女結婚不打結婚...
我和我老婆沒有結婚證但是有兩個小孩她走了我可以問她要扶養費嗎
你們這種已經構成了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 按照 婚姻法 上的定義,指男女違反結婚程式而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群眾也公認他們是夫妻的。構成事實婚姻的成立有三個構成要件 一 是以夫妻名義 二 是公開同居生活 三 是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於第一個要件,雙方須以夫妻相稱,這一點可以根據同居雙方的供述認定。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