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事實婚姻是指均無配偶的男女未經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周圍群眾也認為是夫妻的一種關係。第一, 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的,實際是確認其婚姻關係有效。
即事實婚姻關係雙方當事人具有夫妻身份,彼此間的關係適用婚姻法關於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如互負撫養義務;雙方所生的子女為婚生子女;互有配偶繼承權等。2023年2月1日以後的事實婚姻不被認可,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補辦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財產分割上適用我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相關規定。
按照同居關係處理的情況,財產部分按照都屬於個人財產處理。
所以現在只能按同居關係處理
2樓:_我怕老鼠
你們可以算事實婚姻,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
3樓:輝哥愛釣魚
屬於事實婚姻,法律也會認可的
4樓:武三金
不屬於!這個社會上還有這樣的事?
5樓:復活
94年之前就在一起了就算,這之後就不算了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因為你們在法律上不能算合法夫妻
我和我老公一起生活了13年,可他從來都沒有問過我的一句關心話,無論生病也好什麼都好都是一樣,他幾次
無所謂所謂 我和的你要和他多溝通,還有你應該也有自己的人生,為什麼你的世界的中心非得圍繞著他呢?男熱只有失去才會珍惜 可以試著去溝通看!人是有感情動物!只有溝通才可以發現問題!才可以解決問題!13年不是一天兩天! 輝哥愛釣魚 你好 你們沒有好的開始 會有好的結果啊,結婚都是被逼的,為什麼當初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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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一起24年,但是沒有結婚證,再婚的話不需要什麼手續的。 如理如法的養生 我就說你就是一個傻子,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你竟然能跟著他二十多年,而且還生了孩子,不知道你這個腦子是怎麼想的。你就從來沒有為自己和孩子想到過以後的保障嗎?你現在的身份就屬於單身。你想誰和誰結婚,那麼拿著身份證戶口本就可以去...
我跟我老公生活了10年,可他很少說話對我一說就說我不好,而且做什麼事從不勾通
你老公性格是很內向嗎,他對別人也不說話嗎?在一起10年了,感情應該是比較穩定,如果他不經常跟你說話,可能就是性格比較內斂,不善言談。但是老指責你不好,就有點太刻薄了。如果他絕對完美的話,指責你也可以。但是總說你不好,就顯得他有點太小心眼兒。根本不把你放在眼裡,可能他覺得自以為很有本事。 仇瓊詩 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