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6年了,兒子他奶奶帶10歲了,我和前夫都是一年回一次,今天兒子叫她後媽也叫媽,我聽到不開心

時間 2021-05-07 20:01:05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年就見兒子一次,你有啥資格不高興的

不想兒子叫別人媽,那你讓兒子跟著你過

2樓:別永新

離婚六年了,和前夫都是一年的,那是什麼意思呀?

3樓:一葉眉

你都已經離婚了,兒子叫後媽為媽也是很正常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開心是你的問題。這個是法律問題,你可以再婚。

5樓:巴尋巧

你一年才和孩子團聚一次,雖然別人是後媽,但是她每天都陪著孩子,他們之間有了感情,你不喜歡他叫別人嗎?但是也沒有辦法呀!

6樓:細緻位飼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難題。

首先法律方面來講,您作為孩子的生母,有贍養孩子的義務和責任,可你沒有完全做到。有些失職。

你以前幹嘛去了,離婚後從來都不管兒子,不關心他嗎,雖然你和你前夫離婚但是兒子要照顧,也要盡到養的義務。

你只是生了他,卻不養他,把他丟給你前夫和他後媽十年,不管不問,只顧忙於你的事業,這十年孩子自然也是認為你不要他了,換位思考下,要是你是孩子,你怎麼想。

你應該要特別感謝孩子你前夫現任妻子,因為人家幫你養了十年的兒子,人要懂得感恩!你和兒子相處當中不要講他後媽的不好的地方,也不要阻止你兒子和後媽的來往,你做好單純的對你兒子好就行了。你要明白你現在是要讓兒子認你這個親媽。

再說多個媽疼你兒子不是更好嗎。

現在你兒子來你的城市上大學,這對你來說是挽回你們母子關係最好的一次機會,你要好好把握哦。現在他上大學了,應該懂事了,我想他在成長當中慢慢也會理解你,你要彌補對他的虧欠,讓他慢慢適應你的存在,畢竟血濃於水。也相信你們母子總有一天會重歸於好,加油!!!

如果滿意還請採納,謝謝!

我是在做後媽,我對她們再好都是沒用的,他們還是認為我是後來的連我老公都這樣想,我在他們家還有什麼意

7樓:

難得抄後媽這麼好,你可以這

襲樣做:

一、明裡偏向生母,因為那是媽媽,她需要面子,老公不在自己這邊,不能連孩子也不再自己這半邊,生母一個人也很辛苦的,你要理解。

二、暗裡跟後媽講明白情況,希望她能諒解,你就說會把她當媽的,給她養老送終。你是要受點委屈的,為了家庭和睦。

8樓:ab雨浩

孩子 都牴觸後媽後爹 如果你老公也不心疼你 那就沒必要繼續了

9樓:諾如風覓無蹤

如果將他bai

的孩子視如己出的du照顧,卻得不到認可,zhi孩子不接受或dao許是心理問題,這還可專

以理解,但是他和屬他的父母也不理解,不去肯定你的付出。

算了,也不說付出,不管是什麼原因,孩子不喜歡你,或者說不接受你,他和家人也不肯定你的付出,四面楚歌的境況中,你還有什麼選擇?走吧,離開了他們或許才安寧,但是你的存在並不是錯,錯的只是這個家容不下你。

所以是時候愛自己了,走吧,不管舍不捨得。

10樓:聲挽

當初,那你幹嘛選擇他

我們要離婚了,我想跟兒子過,我兒子6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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