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氏788度
明白了,「女婿」是一些地方的方言,跟「丈夫」一個意思。
一個男人娶了一個精神不太正常的女人,十多年後,要和女人離婚。
法院是否判決離婚的依據是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果婚前女方就患有精神疾病,男方是有權向法院起訴離婚的,如果是婚後發病,在保證病人正常生活前提下也可以冰凍判決離婚。
女方希望得到什麼結果?婚姻自由,男方確實可以提起訴訟離婚,離婚判決會照顧女方情況多分一些財產。如果女人生活不能自理,女人的家人可以拿分得的財產,然後承擔照顧女人的義務。
或者,用離婚分得的財產作醫療費,將女人送到精神病院**。
2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意思,丈母孃跟女婿結婚了?
3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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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徐二山
有什麼問題呢?生活能自理嗎
5樓:醉笑我佛
請說明情況。是女婿和女兒丈母孃共同生活了十多年?女婿要和誰離婚,是女兒還是丈母孃?
腦子有問題是精神病還是說思維與一般人不一樣?沒說清楚情況,不好判斷。一般性離婚案件如果沒有夫妻共同財產,直接去民政局登記離婚就行了。
父親是上門女婿,已經有十多年不工作了,成天在家靠母親吃軟飯,可儘管這樣母親也沒有跟他離婚的想法,你
6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不應干涉父母的婚姻,但可勸父親敢於擔當,去找事做,主動承擔家庭事務,不要讓母親個人負擔,作為男人應有所作為和責任
7樓:查鴿加我關注
我認為對你來說做為一個孩子應該勸說父親去工作,上門女婿也是你父親,不要認為你媽媽給你找個後爸才是對你好,對你媽媽好,你不應該勸你媽媽不讓爸爸吃軟飯才是你應該做的。
8樓:心不傷情不亂
既然你家裡有錢你母親也願意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不用在意
9樓:萌萌媽
或許你母親只是為了給你一個完整的家庭,有她的苦衷吧!不過覺得她也太軟弱了
10樓:開芯菟
不該,怎麼說也是你父親,離了,這個?就不完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