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清香百合
學會放手吧,既然他跑了,你也跑吧,不要把一切拴在一個人身上,那太可怕了,就是結婚前他不跑,結婚後他也會跑的,拴住人,拴不住心,所以說跑了就跑了,各找各的人,各走各的路,你會找到你的新的幸福!
2樓:小米大米
那就隨他去吧!顯然己經不是你的,何必去強求呢?好男人多了去!
3樓:匿名使用者
別去他家了,結婚新郎都跑了還結個哪門子婚。你若嫁過去他們家估計跟守活寡沒啥兩樣,還不如干脆點離了算了。
4樓:星邪念
早離早解放吧,別耽誤了自己
我結婚當天新郎當場和他女朋友跑了,我該怎麼辦啊?都快沒臉見人了
5樓:被惡意差評的人
事已至此,拿錢走人,相親擺明了是他父母阻止他和那女的交往的一張牌,就算結婚了,你也是個擺設,這樣的婚姻也不會幸福,反正他們讓你那麼難堪,拿些補償也是理所應當的的,挺胸抬頭做人
6樓:貫瘋公訴方
當然是收下啦 但你也沒什麼好尷尬的。畢竟是他先離你而去的。你看《愛情公寓》上的張偉也是跟你的情況一樣只不過他是老婆跟別人跑了。他自己也不是心平氣和的嗎?
7樓:133涵涵
領證沒有,領證了申請離婚,還上這問啥
8樓:匿名使用者
要人沒有 要錢大把 你成臨時替代品了,怎麼選擇我就不說了,看狀況吧。。。。
9樓:殺
對於我這種缺錢的人來說我會選擇先拿錢吧。畢竟相親確實沒有那麼多感情,不管任何原因,但是他打擊了你。為一個人委屈自己不對,為自己傷害別人不對。
如果有可以解決兩個問題的方法,我們就會選擇最好的,有些不能挽回的,即使回來了也不會有像以往樣的情感了。雖然這年頭看的是錢,但至少我聽一湖南大姐說後。錢其實不是問題,我們只有一次活著的機會,不該傷害他人,更不該委屈自己讓自己不開心。
每遇見一件事都有兩個選擇,我們必須從這兩個選擇中選出最好的,不能共贏就選自己開心的吧。
我未婚夫婚禮上棄婚和他女朋友跑了我該怎麼辦啊 30
10樓:徭胤運
我覺得既然在結婚這最緊要的關口他能面對那麼多親朋好友于不顧和前女友私奔,說明他真的in裡是有前女友的,也就是和你真的只屬於父母包辦。這樣也好,不至於在婚後他們不斷聯絡,家不象家,那時侯都痛苦。在這件事情上你應該看開,沒有什麼不可見人的,這一切都是男方所倒置,別人不會說你的錯誤。
至於他女友治你的錢你還是退還給她,我們自己有手有腳完全可以憑藉自己的本事吃飯。一個人的感情不是用金錢立人買來衡量的,他的離開讓你避免了今後的悲劇發生,她的出現正是考驗了他對你真心與否。現在的你應該重整旗鼓就當自己從未與他相識,收拾起心情,回到原來的自己位置。
11樓:鄭木易
這時候跑了是對的,
確實是對你們三個都好,
想想,如果他真的違背內心和你結婚,
但他心裡卻是很愛他的前女友,
而且他前女友也敢愛敢恨,
(保不準以她的性格,如果未婚夫未悔婚,她會永遠在你們視野中隱藏,不是不愛,是不去傷害,),
不好說,
既然已經發生,
坦然接受和麵對吧,
再去試圖挽回和糾纏已經沒有意義,
不如成全他們,
錢看您自己意願,
這錢給你,
說明她確實敢愛敢恨,
而且覺得從你手中奪愛虧欠於你,
所以想通過這種方式來道歉和彌補,
可要可不要,
根據你自己意願取捨就行
12樓:許陳
放棄吧,他跟你沒感情,一個不愛你的人還怎麼跟他過日子,他連生他養他的母親都不要的人怎麼會去理會你這免強結婚的女人,雖說人要忠於愛情,但更重要的要知恩圖報,這是人品,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孩子如今竟然在婚禮上被情人帶走,做為母親當然悲痛欲絕,而你這個準新娘卻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新朗被一個女人帶走,喜慶的婚禮留給你的不是幸福和喜悅,而是悲傷和羞恥,這些都是這無情又無義的新朗給你的,堅強點,立刻馬上和這負心人一刀兩段,什麼一百萬通通扔還他女友,咱不要這羞辱你的錢,忘了這一切,開始新生活,明天會更好
13樓:果果是個小吃貨
你們是相親認識的,而且你覺得他對你挺好,又是你想象中的那種白馬王子,你也沒想那麼多你們就結婚了,真的太過於倉促了。至於你們結婚當天他跟前女友走了,我覺得他跟他前女友都特別的不懂事,為什麼不早點解決呢,非得人家結婚當天才來說,讓人家面子上怎麼過得去。後來他前女友還偷偷給你一百萬,我認為你就不能收,感情能用錢買來的嗎?
雖然你沒有過多的瞭解他就跟他結婚了,那也不能收,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不是自己的不能拿。
14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這樣的事確實不好,但早發生比晚發生好,何況前面就發生那麼多狀況,你要想開些,惑情的事是勉強不了,就算你們結成了婚,這個男人心也不在你這兒,還不如面對現實,冷靜對待,妥善商量處理好,對旁人的非議不必太在意,冷靜以後,如他確無迴心之意,勇敢去尋找屬於自己的生活,既於她給的錢,如成心給你補償你,你收下也沒有什麼,當然你不收退她也可以,你自己決定,最好等一段時間後再說。
15樓:
你好,那你應該高興才對,趁你這麼年輕就他就棄婚跑路,要是你們結婚久了,才跑路那就更傷心了,所以,有些事情早是比較好的。
畢竟當今開放的時代,舊情綿綿很正常。有人說,有**/處男情節是毛病,其實有物件是處,最大的好處就是沒有太多感情史,也不用擔心藕斷絲連的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還是收下吧!畢竟是他們傷害了你自己,這筆錢也不是你要求要的,算是他們給你的補償,畢竟在婚禮上讓你當眾難堪
17樓:菲飛雪兒
你說的好像是電視劇情。一點都不現實。世上難道這樣真的有這樣的事情。
在你婚禮的當天。你的男人和他的前女友跑了。真的不可思議。
象是做夢一樣。可是你要面對現實。你們領過結婚證嗎?
那就趕緊去****吧。你不要讓對方耽誤你的青春。人家竟然有所愛。
不如成全對方。至於那100萬。我覺得你收下來是可以的。
可以說是你的精神補償。
18樓:
收下吧!離開一段時間開始新的生活。忘記這些不開心的事。
19樓:正規金融信用全國
錢還,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不要在意別人說什麼,怎麼議論你,也希望不影響你的家庭,婚後有了孩子出軌離婚更糟,從某種方面來看,你是幸運的。
20樓:冠啟顏
既然念念不忘,為何另尋新歡?既然另尋新歡,又為何舊情復燃?這世上的情痴,哪有那麼好當。
既摟著一個又一個新人,又惦記一個又一箇舊人。風流快活都讓他享盡了,臨到頭來,又想立牌坊了?哪有這麼便宜的事呢?
世上安得兩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
愛情之所以動人,在於石破天驚,在於奮不顧身,在於一往而深,在於只取一瓢。
那些懷著用力跳動的心臟,狠狠地珍惜過當下的人,才稱得上無愧愛情、無愧青春,哪怕結局支離破碎,這故事依舊是美的。
21樓:張家才
說明他不愛你,跑了就跑了吧,強扭的瓜不甜
22樓:
世上好男人有很多,即然地跟別的女人跑了,忘記這種薄情寡意之人吧
23樓:
既然這樣,就放寬心吧,因為你的未婚夫本來心裡沒有你,彼此放手對你對他都有好處,而且對方女孩也挺善解人意,給你錢就收下吧!以後大把機會!
24樓:魁囖牟
如果不喜歡就提前說,在婚禮上這樣,這種男人真是一點責任心都沒有,離了也就離了,沒什麼可惜了,但是面子肯定要找回來的,不能讓人這麼欺負了。
25樓:穹隆蒼宇路瀟茫
我覺得吧,畢竟你們已經沒什麼感情了,還有該是屬於你的錢你就拿著,畢竟錯不在你,但是如果你覺得不稀罕或者是無所謂,那就還回去,總之主意最好你自己出。
2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是件好事 比結婚之後搞婚內出軌好多了 這樣你還有機會去找自己的白馬王子 現在的這個不適合 離開最好
27樓:涼涼公主
成全他們吧,他們相愛,也並不想故意傷害你,只是成全了自己的心,祝他們幸福,還好沒有結婚後才找來,再去尋找別的幸福吧,這筆錢還是還給她吧,也許這筆錢來之不易,畢竟金額巨大。
28樓:
是現實中的情況嗎?我感覺是電影裡面的情節啊!
都是富二代,你什麼沒做就得到100萬,好多女人奮鬥一輩子也沒有這麼多錢,要不然我們一起過吧,親
29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讓他跑唄,沒必要留戀
30樓:希又鬆
畢竟當今開放的時代,舊情綿綿很正常。有人說,有**/處男情節是毛病,其實有物件是處,最大的好處就是沒有太多感情史,也不用擔心藕斷絲連的問題。
結婚當天新郎跑了新娘哭著做了什麼?
31樓:心暖知我安
7月22日,在泰國叻丕府(省)舉辦了一場非常尷尬的婚禮,只因25歲的新娘和家人都準備就緒,而親朋好友也都已經到齊,但是19歲的新郎卻不見蹤影,並且手機也一直處在無法接通狀態。
最後,傷心的新娘只好含淚上臺向親朋好友道歉。據新娘的父母透露,他們為了籌備這個婚禮,已經花掉了數十萬泰銖(10萬泰銖約等於2萬元人民幣),但沒想到竟然以這樣的方式收場。
7月23日,這位19歲新郎表示:「之所以逃婚,是因為我感覺自己不愛她,並且我也有女朋友了,同時也出不起10萬泰銖(約2萬元人民幣)的禮金,另外也不確定她肚子裡的孩子是不是我的......」
新郎的爸爸表示:「婚禮當天,我是準備好了6萬泰銖(約1.2萬元人民幣)禮金,但卻發現兒子不見了,所以最後乾脆就不去參加婚禮了......
」7月23日,新郎新娘共同參加了某電視節目的採訪,新郎在節目中很堅決地否認:「她肚子裡的孩子不可能是我的......」
這個結婚真的不是兒戲,如果真的不愛對方的話,也應該早點告訴對方,而不是等到結婚的時候,就不去參加婚禮。
新郎當場棄婚和她女朋友走了,我都成為這地方的笑柄了,我該怎麼辦,該收下她的錢還是等他? 30
32樓:
**也有這情節,好像一般都是錢退回去,人也不要了,最後祝福人家,但是現實聽你自己的
33樓:把你寫在日記裡
真的假的?如果你感覺你成為了笑柄就離開吧?
34樓:匿名使用者
收錢吧,他會跑第一次就會跑第二次,你又何必守著這樣一個人呢。
35樓:艾斯比7號
我太喜歡這文筆了!!我能關注你嗎
36樓:
這樣的人不值得你去浪費青春。
37樓:匿名使用者
一刀兩斷是你最好的選擇!不然會抱憾終身的!
38樓:額真的來過
這個故事好感人啦!如果是真的話!???
39樓:匿名使用者
您發錯地方了,您該去tianya社群,那裡比較喜歡狗血故事。
如果您非要發在這裡,可以給您一點建議:
感謝新郎的不娶之恩,連父母都能拋棄的人,還有什麼不能拋棄的,早離開,早解脫。
從您對已與您舉行婚禮的人稱呼仍是「新郎」而不是老公或者男朋友,可以看出,您並不愛他,所以不要假裝您對他還有留戀。
開心收下賣夫錢,您該慶幸棄您而去的新郎還值這麼點錢,比起一毛不拔的人,他不算很賤。
如果有跟新郎領證,起訴離婚;沒領證更好。
願意的話就換個地方生活,不願意就繼續待著。如果當地人知道您雖然被棄婚但卻收到新郎前女友一百多萬的補償,相信我,您不會被當成笑柄,而會是全民勵志的偶像,人們會遺憾被拋棄的人怎麼不是自己而是您!當然,男方家會淪為笑柄,新郎會被認為是傻叉,新郎前女友會被認為是蠢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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