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監督權包括:1、批評、建議權;2、控告檢舉權;3、申訴權。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和檢舉,有關國家機關負有查清事實進行處理的義務,我過的刑法和憲法都對此進行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2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依照憲法規定享有的人身、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權益。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我國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
1 、平等權
2 、人身自由
3 、政治權利和自由
4 、宗教信仰自由
5 、監督權和取得賠償權
6 、社會經濟權利
7 、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
8 、婦女、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受國家保護
下面分別來看:
1 、平等權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一個基本原則。
其基本精神是:凡我國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權利,也都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任何公民的合法行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護,違法犯罪行為也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公民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2 、人身自由權
( 1 )公民人身自由的含義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有其他權利的先決條件,它包括生存權和自由權。
( 2 )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內容
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第一,人身自由權
即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二、人格尊嚴
即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公民的監督權包括哪些
3樓:人設不能崩無限
監督權主要包括五項內容,即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
【法律依據】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監督權包括批評、建議權;控告、檢舉、申訴權:
(1)批評、建議權:針對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一切行為。即只要有不滿意的地方都
可以提出批評和建議,如一些機關門口掛著意見簿、意見箱,有的女生寫到公安局讓女生素
顏拍照不合理。
(2)控告、檢舉、申訴權:針對國家機關公職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如很多****、
腐敗、包小三,此時可以提出檢舉,和案件有關的人可以提出控告,但控告、檢舉、申訴一
定要求國家機關公職人員有錯。
(3)總結:監督權:針對不同的行為有不同的監督方式。
5樓:匿名使用者
監督權是指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監督權包括:1、批評、建議權;2、控告檢舉權;3、申訴權。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和檢舉,有關國家機關負有查清事實進行處理的義務,我國的刑法和憲法都對此進行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利。
6樓:追憶愛恨情仇
公民的監督權主要包括五項內容,即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7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的監督權包括:1、批評、建議權;2、控告檢舉權;3、申訴權。監督權,是指公民有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公務活動的權利。
它是公民參政權中的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是國家權力監督體系中的一種最具活力的監督。
8樓:駱盈後安宜
公民監督權有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
公民監督權五大原則:
1.依法監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離開了憲法和法律的監督就失去了法律依據。
人大監督的物件、內容、範圍和方式都要嚴格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按照法定的程式,對法定的物件進行監督。是否需要行使監督權,如何行使監督權都要以法律為準繩。只有堅持依法監督,監督才能有權威性和法律效力;
2.職權分工:或者說是不包辦代替的原則。
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要做到既不失職,又不越權,就必須遵循憲法規定的國家機關職權分工的原則。憲法和有關法律在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統一行使國家最高權力的前提下,明確劃分國家的行政權、審判權、檢察權,並規定人大常委會組**員不得兼任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這樣規定既可避免權力過分集中,又能使國家機關各項工作有序有效地進行。
因此,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監督權,不允許侵犯和代替其他國家機關的職權,不能包辦代替"一府兩院"的工作。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責成"一府兩院"予以處理解決,人大常委會不直接處理或辦案;
3.監督大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監督職權主要應是涉及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重大問題。人大監督的內容應該是國家和地方事務中那些帶有根本性、長遠性的重大事項。
即工作監督要抓大事,法律監督要抓典型。如果事無鉅細,樣樣都管,就容易干擾"一府兩院"的正常工作;
4.集體行使權力: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監督的顯著特點,是集體行使監督權。
即監督意向的確定,監督行為的實施,監督結論的形成,都要按照法定程式,經過集體討論,通過會議表決來決定。人大代表、人大常委會委員個人視察、調查只能提出意見和建議,或為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監督權提供資訊和建議。主任會議和常委會的工作機構也主要是為常委會的監督做必要的準備和組織協調、瞭解督辦等工作,不能直接做出決定和進行處理,任何處理決定都由人大及其常委會集體做出;
5.堅持黨的領導: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一府兩院"和它的工作人員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必須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進行。
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向黨委請示報告,這也是一項重要的政治原則,必須堅決執行。
我國公民監督權包括哪些
9樓:anna王爾德
我國《憲法》所規定的公民的監督權主要包括批評建 議權、控告檢舉權、申訴權。
1、公民的監督權是指公民所享有的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活動的權利。監督權是人民主權原則的具體體現,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
2、批評建議權實際上是由批評權和建議權兩項權利組成。批評 權側重於公民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缺點、錯誤或其他感到不滿意的地方提出批評意見;
3、建議 權側重於公民發現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存在的缺點或不足之後 有權通過一定的形式提出改進建議。批評權與建議權往往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所以一般被統稱為批評建議權。
4、控告檢舉權主要是指公民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對 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或犯罪行為,有權向有關機關提出控告和檢舉、揭發,請求有關機關對違法犯罪行為予 以制裁。
5、申訴權是指公民對因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的錯誤或違法的決 定、判決,或者因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致使其本人或其親屬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申述理由,
提出改正或撤銷決定、判決或賠償損失的請求。
10樓:匿名使用者
監督權是指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監督權包括:1、批評、建議權;2、控告檢舉權;3、申訴權。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和檢舉,有關國家機關負有查清事實進行處理的義務,我國的刑法和憲法都對此進行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11樓:小丑等等我
批評 建議 申訴 控告 檢舉
12樓:哈風自力救濟
自力救濟,辛苦回答不容易啊
我國公民行使監督權的途徑和方式有哪些?
13樓:千山鳥飛絕
1、信訪舉報;
2、人大代表聯絡群眾制度
3、新的監督方式: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等。
14樓:匿名使用者
1信訪制度
2**監督制度
3人大代表聯絡群眾制度
15樓:倚樓丶丶聽風雨
公民如何行使民主監督權利
根據憲法規定,公民享有的監督權有哪些
16樓:景田不是百歲山
1、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2、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
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17樓:匿名使用者
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18樓:善者仁心樊映川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