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跳樓案進展是怎樣的,慶陽跳樓案最新進展是怎樣的?

時間 2021-05-12 19:54:27

1樓:匿名使用者

從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吳某某涉嫌強制**罪不起訴一案作出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撤銷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和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複查決定,由西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8月22日、23日,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分別向原案被不起訴人吳某某和申訴人李某某送達了該決定。

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檢察院於8月22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吳某某決定逮捕。

今年6月20日下午,慶陽19歲女生李某奕在一商場跳樓身亡。事件發酵後,李某奕在慶陽六中讀書時曾遭班主任吳某厚**一事被**。

6月25日,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開新聞釋出會,通報了相關情況。經**調查,2023年9月5日15時許,李某奕在慶陽六中高三上學期間,突發胃病在宿舍休息時遭班主任吳某厚親吻其額頭、臉部、嘴部等部位。之後,該局以**行為對吳某厚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李某奕在遭到**後,於2023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後兩次因抑鬱症服用過量阿普**等鎮定類藥物自殺未遂,2023年5月24日20時許,李某奕上到慶陽六中教學樓5樓欲跳樓自殺,被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時解救。今年1月15日,她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鬱藥物第四次自殺未遂。

2023年3月1日,慶陽市西峰區檢察院審查後,對吳某厚作出不起訴決定。2023年5月18日,慶陽市檢察院維持西峰區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

6月20日下午,甘肅慶陽西峰區19歲女孩李某奕跳樓自殺事件引發了眾多網友的激烈討論。一個花季少女香消玉殞。她從酒店的窗臺上跳了下去,本該花一般燦爛的生命就在這一躍之下永遠結束。

她叫李某奕,跳樓前是甘肅省西峰某中學高三的學生。

距離李某奕跳樓已經過去了半個多月,除了對老師和學校的譴責以及對圍觀群眾的討論外,事發當地檢察院不予以上訴的訊息一經曝出,在網路上再次引起了軒然大波。

從情感上,我們當時希望涉案老師吳某厚能夠被繩之以法,以撫慰逝去的年輕生命,但是當我們拋開人情道義再去考慮,這個決策其實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儘管很無奈,但是單單從法律層面上講,該事件確實存在證據不夠充分、吳某厚**行為與李某奕患抑鬱症的因果關係不夠明確這樣的事實。

本案中吳某厚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客觀上實施了**李某奕的行為,主觀上也有刺激或者滿足其個人性欲的傾向,但吳某厚的行為是否完符合強制**、侮辱婦女罪的構成要件還有待商榷。

首先,我們要將強制**、侮辱婦女行為與非強制性**、侮辱婦女行為區分開來,《刑法》只懲罰以強制方法**、侮辱婦女的行為,對於非強制性的**、侮辱婦女行為不能視作犯罪。本案中吳某厚是李某奕的班主任,雙方是師生關係。對於吳某厚行為能否定罪關鍵在於,吳某厚是否利用了特定的關係對李某奕進行脅迫或者以暴力手段對李某奕進行**,從目前公佈的資訊來看對此無法作出明確的判斷。

其次,並非任何強制**、侮辱婦女的行為都構成強制**、侮辱婦女罪。依社會危害性程度不同違法行為可分為嚴重違法行為和一般違法行為。一般違法行為指違反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的行為,與刑事違法(犯罪)不同,一般違法社會危害性較小、情節較輕,還未達到犯罪的程度。

《刑法》對強制**、侮辱婦女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從理論上來說《刑法》懲罰的應當是嚴重違法行為,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侮辱婦女行為不宜視作為犯罪,應作為一般違法行為來處理。

從疑罪從無原則,以及一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的區分角度來看,檢察院決定對吳某厚的行為不予起訴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和《刑法》的立意。

歸根結底,法律對女性的保護仍然十分不到位,對**、**等行為的界定能力和懲處力度都有待提高。同時,在遇到侵犯時如何留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如果用法律**保護自己、通過法律途徑使罪人受到嚴懲,都是目前法治上的缺失。失態的老師、失職的學校、麻木的看客、虛偽的“小丑”,以及無力的司法懲處,都是對李某奕惡意的**。

如何避免這樣悲慘的事件再次發生,值得我們每個人深思。

2樓:

沒有找到。前天台灣大偵探說有生還的可能,而今天一個美國律師準備為嫌疑人作無罪辯護。案件撲朔迷離。

慶陽女生為何跳樓身亡?

6·20慶陽女生跳樓事件為何檢察院在女孩死後才提起公訴,之前卻是不起訴?

3樓:摯愛翡冷翠

為什麼警察在罪犯犯罪之後才抓人,而不是在他犯罪之前就抓人呢,一樣的原因?

4樓:止晨濰

嗯,620慶陽女生跳樓事件,你那為何檢察院這女孩死後才提起公訴?那肯定是之前還沒有立案,之前還沒有那個有那個嫌疑的人。

甘肅慶陽的那個女孩跳樓事件,中國是否制定一些相關法律法規,太沒有人到了,為什麼?人民名主難道是空談

5樓:匿名使用者

存在多處的失職和學校老師的監管不力,原因來自幾點:

1, 決不能寬恕的是班主任吳某厚。任誰都不會想到,一位五十一歲的高中教師竟然會做這種事情,真是禽獸不如。

2. 慶陽六中。隨著**事件敗露,應該對涉事老師作出處罰的學校,面對這種情況,所想的不是懲治元凶,而是選擇息事寧人,只是想通過金錢來換取李某奕父母放棄申訴的權利,而不是通過開除等手段幫助學生討回公道。

3. 慶陽市教育局。更為可笑的是慶陽市教育局,只是對其班主任吳某厚做出了行政降級的處分,對慶陽六中的相關領導作出了紀律處理,如果任何**只是單單批評兩句,降個行政處分,而不是開除,。

**【七點說】,可以關住下,有些分析還可以,能瞭解不少知識。

如何看待慶陽女生跳樓一事。

6樓:一槓青年

實際上近年來,起鬨、慫恿他人跳樓的醜陋一幕頻頻上演,除了我們常說的國民劣根性這個原因之外,一個很重要原因就是吃瓜群眾並不需要為自己的缺德行為承擔任何的法律的責任和後果,對吃瓜群眾起不到遏制作用。反觀歐美國家法律普遍將起鬨、慫恿他人輕生行為定性為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配套了懲戒性條款。

甘肅慶陽一19歲女生李某奕為何跳樓?

7樓:匿名使用者

存在多copy處的失職和學校老師bai的監管不力,原因來自幾du點:1, 決不能寬恕的是班zhi主任吳某厚。任誰都不會想到,dao一位五十一歲的高中教師竟然會做這種事情,真是禽獸不如。

2. 慶陽六中。隨著**事件敗露,應該對涉事老師作出處罰的學校,面對這種情況,所想的不是懲治元凶,而是選擇息事寧人,只是想通過金錢來換取李某奕父母放棄申訴的權利,而不是通過開除等手段幫助學生討回公道。

3. 慶陽市教育局。更為可笑的是慶陽市教育局,只是對其班主任吳某厚做出了行政降級的處分,對慶陽六中的相關領導作出了紀律處理,如果任何**只是單單批評兩句,降個行政處分,而不是開除,。

**【七點說】,可以關住下,有些分析還可以,能瞭解不少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