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毆打對方應負的法律責任是,被人毆打致輕傷,當事人應該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時間 2021-06-05 06:55:53

1樓:正氣長春

如果被人毆打,行為人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之規定,涉嫌毆打他人,依法應承擔治安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受害人的傷情經鑑定達到輕傷以上,行為人就觸犯了《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要承擔刑事和民事賠償責任。

輕傷以下都可以調解,調解後行為人不再承擔刑事或者治安行政責任。

2樓:

輕傷以上是刑事責任,輕傷以下是民事賠償責任。

3樓:格桑沫沫

被毆打方是否構成輕傷?如果構成輕傷,對方可以被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如果輕微傷,可以提起自訴。

如果不夠成傷殘,可提起民事訴訟。所以 先去做個傷殘鑑定吧。根據結果來看對方要負的責任

被人毆打致輕傷,當事人應該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4樓:維權律師

如果是輕傷,那就已經觸犯刑法,涉嫌故意傷害了,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無緣無故被人打,打人者應該負什麼法律責任 10

5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根據打人的情節輕重、損害後果,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輕則處以治安拘留或者罰款,重則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打人者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6樓:bu吐泡泡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在處理毆打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時,和本法第9條規定的調解相結合,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治安案件,情節輕微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7樓:戚廣利

被打不構成輕傷,就不構成犯罪。報案後,公安局應當進行治安處罰,應當進行10天——15日的行政拘留、罰款處理。

8樓:512的小九

如果打人者沒有緣由的傷害別人,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或是故意傷害罪,都是由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

侮辱、毆打教師的,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9樓:中地數媒

受教育者應當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學生應該尊敬熱愛自己的老師,當老師有這樣那樣的缺點或錯誤時,同學們應當選擇適當的機會、場合和老師交談,切不可當場頂撞老師。

有一個小故事說的是古時候,有個國王召集文武百官說,他準備把一枚勳章授給對社會貢獻最大的人。誰是對社會貢獻最大的人呢?有人提出戰功赫赫的將軍,有人推出輔佐國王興邦的政治家,還有人推出學識淵博的學者。

可是,國王想了想,都搖頭否定了。最後,有人推出教師,理由是,不論是將軍、政治家還是學者,他們當初都做過學生,都得到過教師的培育,如果沒有教師,就不可能有後來的將軍、政治家和學者,所以,教師是對社會貢獻最大的人。國王聽了點頭讚許,把勳章授給了教師。

侮辱教師,是指公然貶低教師的人格,破壞教師的名譽。所謂“公然”,就是在眾多的人面前,或者是在可能使被害人在場,關鍵是侮辱被害人的內容已被眾多的人知道,從而使被害人的人格、名譽受到損害。侮辱的方式可以歸納為3種:

(1)行為侮辱,即對被害人施以一定行為使其人格、名譽受到損害。

(2)言詞侮辱,即以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而使其人格、名譽受到損害。

(3)**侮辱,即以漫畫和大、小字報等**形式對被害人進行侮辱。毆打教師,是以暴力手段侮辱教師,或故意損害教師身心健康。

侮辱、毆打教師是侵犯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對侮辱、毆打教師的,應根據不同情況,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其中,造成教師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教師的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失。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被人毆打至右腳踝骨裂,對方應負怎樣的法律責任,如何定性?是否構成輕傷?

10樓:戚廣利

被人毆打致右腳踝骨裂,不夠成輕傷,不夠成犯罪,屬於輕微傷應當承擔治安管理處罰責任。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輕微傷標準: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脫位。

我被別人打了他該負法律責任嗎 40

11樓:武合金律師

首先是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打成輕傷或者重傷,應負刑事責任;如果是輕微傷,應負行政責任。

12樓:中科院大明白

1給你打到輕傷以下,一般進行民事調解。另外賠償醫療費用和經濟損失、

2給你打成輕傷.可以調節。也可以判刑。也可拘留。並賠償醫療費和經濟損失、

3給你打成輕傷以上。不可調節。檢察機關會提起公訴。可以判刑。也可以附帶民事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嚴重程度了,你要想想起訴費也是不少的 即使你贏了,他能賠付你多少呢

14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你應該到公安機關報案。

2.無論何種情況,對方都應該承擔責任,只是責任性質和責任大小的問題。

3.如果對你造成的傷害不構成輕傷,公安機關可以對其進行治安處罰。

4.如果構成輕傷,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承擔刑事責任。

5.如果是輕傷以上,應該由公安機關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如拘留等,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對方要承當刑事責任。同時和上述第三條相同,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6.如果你和他屬於打架鬥毆,即互毆,那雙方都要承擔責任。

被人毆打導致腦出血,請問對方應該負什麼法律責任?

15樓:趙毅川

先帶上病歷去鑑定一下傷殘等級吧。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等。具體事項可以找個律師諮詢一下,或者當地法律服務所。

16樓:毅做到天亮

索賠的話

1營養費

2醫藥費

3精神損失費

4誤工費

5護理費

6做個傷殘鑑定還有傷殘費

被打了還手把對方打傷屬於什麼行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被打了還手把對方打傷,如果是為了保護自身安全,屬於正當防衛的行為,正版當防衛是權合法的,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18樓:戚廣利

從道理上講,你是有理的。從法律上來說,不構成正當防衛,一般來說認定互毆行為。最後按照造成傷害後果處罰,你給對方治傷,對方給你治傷。

19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案,一bai般以傷害du結果作為處理的依據。輕zhi微傷,尚未構成刑dao事犯罪,由回公安機關答

管轄。受害人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反映,公安機關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的規定給行為人以治安處罰,當事人之間也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請基層調解組織調解。

20樓:匿名使用者

防衛行為,但是否是正當防衛,超未超過必要限度是是否負法律責任必須考量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覺得現在的法律沒有道理。我被打了,被別人侵害了,難道我還不能還專手嗎?就是警察,法屬官,估計也做不到被打了不還手,不反擊的。

至於我還手了,把對方打傷了。只要我沒有追擊毆打,或者在對方倒下無力反擊,我任然繼續毆打。那就是對方活該,誰叫你先打我的??

還有就是罵人,尤其辱罵父母,在警告下,任然辱罵的。我就可以用無力教育你。祖國視為母親,外人侵犯了祖國,作為祖國兒女,是否要拼命反擊??

再說,母親是能隨便給你辱罵的嗎!

22樓:桃子和橙子同學

根據你說的情況bai

,如果對方du先動手打你的話,之後zhi你還dao手將他打傷,目前來

內看說不好你會

容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如果你們倆個人在互相毆打的過程中沒有給對方造成什麼嚴重的傷害,等你們報警以後,公安機關會對你們詢問一下詳細的事情經過,以後對你們進行調解,如果你們達成調解協議的話,你就算完事了。但是如果你們在互相毆打的過程中,給對方造成了一定的傷害,比如說身體上有明顯的外傷,流血的話,那麼你們會被公安機關聘請第三方鑑定機構對上傷情做鑑定,然後公安機關會根據傷殘鑑定作出相應的處罰

2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說的情況,在案發當時,雖然你一開始被很多人毆打,而且當時你也沒有還專手傷害對方的意思,但是屬你後來也對對方實施毆打了。現在來看,這件事情現在已經由公安機關受理了,我感覺這件事現在屬於故意傷害案件,在這個案件中,最後要由誰承擔主要責任還是要看最後誰受傷受的嚴重,你們當時在報警以後是否到當地的三甲醫院進行就醫,公安機關在事發後有沒有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對你們的受傷情況進行傷害鑑定,最後你們是否會受到刑事處罰還是治安處罰,這都要看最後的鑑定結論是什麼樣的。

24樓:皆有可能

故意bai傷害案,一般以傷害結果du作為處理的依據zhi。輕微傷,尚未構dao成刑事版犯罪,由公安機關管轄權

。受害人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反映,公安機關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的規定給行為人以治安處罰,當事人之間也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請基層調解組織調解。

《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