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女人,她從小母親去世,父親再婚,幾歲就送到親戚家,十六歲輟學出門打工,十八歲遇到了大

時間 2021-06-11 22:03:01

1樓:冉語昳

原來的是最好的,在這個社會,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出軌都是正常的,因為人們面臨的**,壓力太大了,但是,男人都是理性的,對於他們來說,就算有了小三,他們對家裡的老婆還是很在乎的,小三和原配,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就算離婚了,他也不會真的就把她忘了的!所以,女人,打死不要去做小三……

2樓:

其實我也同情她,畢竟這麼長的時間陪著情人,沒得到他得全部。

從我作為個男人的角度看,我覺得她可以理解,畢竟她奪走了別人的快樂,而前妻顧全大局成全了她,前妻的女兒也從此失去父愛,應該得到補償。

而她如果是真愛這個情人,那她得到了愛,並和兒子享受了這麼多年的夫妻恩愛和父愛,有一部分生存的錢,可見情人對他還不算絕情。

我猜測他情人把錢給了兒子,只要她對自己兒子好,是可已享受到兒子那部分的,誰的子女又願意看到自己的母親受窮呢,當然,母親如果對兒子不好,又另當別論;改嫁他人,也未必就能得到兒子認可,感覺這也是種制約。

我這種分析畢竟不是當事人,估計並不正確,但愛和收穫是需要付出的,人的心胸要放寬廣些,我回首我的經歷就是這樣,該你的你不爭也屬於你,不該你的爭到你也終將失去.........佛家的因果迴圈不無道理啊!

做為她的朋友,你不妨多勸勸她,不爭才是爭,當初她如果不去爭那名分,也許得到同情和實惠的會是她。人性畢竟不是那麼可怕的東西。當你失去時,你會得到些;當你得到時,你又會失去些。

3樓:標老虎

我覺得沒有什麼呀,要是錢夠了,也將就了,畢竟是自己破壞人家家庭在先!

4樓:烏凝桖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付出代價,我想她也得到自己應得東西了。

5樓:

我同情她,她丈夫我也理解

6樓:陽天兩種可能

不應該同情,見財起意。

7樓:拽拽的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8樓:我是金牛小妮兒

不能說罪有應得,只能說這個私企老闆還算有一些良知的

9樓:了了了了

男人到最後都喜歡原來的人

我和我老公認識四年了結婚兩年了現在孩子幾個月,我老公幾歲母親就去世了,在親戚家待幾年就出去打工了他

10樓:匿名使用者

改的嗎。雖然沒有是這樣的父親。但是做子女的又能怎麼樣呢。

11樓:顏小仙兒

聽著就鬧心,不管沒孝心,管還現在生活還挺難的,以後還得養孩子。不要想了,不管怎樣那是他爸,以後也得養著,努力賺錢吧。別的不要想了。

我父親再婚後,這套房產該如何分配?

12樓:風吹一臉

全部按時間節點先後進行繼承。只要能分出先後的,就按先後順序來分,一次次進行分配繼承。

我們來慢慢分析。

你母親去世後,你父親分3/4,你得1/4,你父親再婚,房產屬婚前財產,不屬共有,你繼母只有繼承權。假設,你父親先去世的,你和繼母平分你父親的3/4(如果他們沒有其他子女的)。如果繼母和你父親結婚的時候,你已經成年,沒有撫養關係的,且,你又沒有對她有扶養關係的,你沒有繼承她遺產的繼承權的。

她改嫁後去世的,她名下的3/8,由其子女和配偶平分。

當然,如果有遺囑的,應從其遺囑的。

我看了下其他人的回答,有些地方是錯誤的,你父親再婚,房產因為是先繼承的,所以屬個人財產,不需進行夫妻共有財產分割,但是,如果是婚姻期間你父親去世的,房產的份額就屬於遺產,配偶和子女是同屬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之列的,繼承權均等的,所以她和你平分你父親所佔的份額,而不是有些人說的,全部由你繼承。

13樓:安徽律師團1團

這個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2人平均分,你母親去世後,按照繼承法,你父親佔四分之三,你佔四分之一。假如將來你父親去世,你繼母佔八分之三,你佔八分之五,原則上你繼母死亡,你是沒有繼承權的

14樓:北京小付律師

你母親去世的時候你母親父母是否在世,如果在世當時繼承的時候你母親那一半要按人頭分成幾份。如果那個時候只有你母親了,她去世她那一半會有一半給你一半給你父親,也就是你父親有3/4的房產。之後如果他去世,他的3/4現任妻子和你各一半。

15樓:

這房子是你爸爸和你媽媽兩個人的共同財產,你母親如果去世了,你爸爸除了自己應得的一半房子,還能得到你媽媽二分之一的財產,也就是說你爸爸有個這個房子的四分之三的產權,但你爸爸跟你繼母結婚前就有個房子了,所以這房子是你爸爸的婚前財產,跟你繼母沒有半毛錢關係,除非你爸爸死前有遺囑,他願意把這財產給她,那你就沒有任何辦法了,所以你還是趕緊跟你繼母弄好關係吧,現在想那麼多沒用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不是你現在應該考慮的問題啊!

父親再婚,過世後遺產應該怎樣分配?

17樓:上海笙銘律師

一、先將父親的遺產從與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在父親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然後由父親的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

二、法律依據:《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遺產的認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1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如果屬於以下情況可以適用法定繼承相關規定進行財產分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被繼承人生前未與他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或雖訂立遺贈扶養協議,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協議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遺贈,或雖立遺囑、遺贈,但只處分了部分遺產,或所立遺囑、遺贈無效或部分無效的。

3、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

4、遺囑繼承人放棄遺囑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領遺贈的。

5、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受遺贈人喪失遺贈受領權的

如果不是以上情況,財產按照遺囑,遺贈等書面表示進行分割。

其次,如果按照法定繼承,我國繼承法有如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後,繼承的份額問題。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各自應當繼承的份額,在各國的繼承法中一般規定為等量均分,在中國,同一順序繼承人分配遺產份額,應當首先照顧缺乏勞動能力和無生活**的繼承人,還應考慮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生前盡扶養義務狀況和各繼承人的生產、生活狀況。如果情況相近或者繼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平均分配。對於婚姻、血緣關係以外的受死者生前扶養的未成年人和無勞動能力人,或者扶養過死者的人,他們雖然不是法定繼承人,沒有繼承權,但是為了維持他們的正常生活,鼓勵相互扶養,應當從遺產中分給他們一部分,在經濟上加以照顧,體現社會主義公德和死者生前的願望。

另外,需要說明,父親再婚,其再婚配偶才是法律意義的配偶,而前妻不是。

19樓:匿名使用者

一、這位「老師」說的話不是很對。

1.繼承權沒有「優先」和不優先之分,就你提供的材料,就她和你有繼承權,而且繼承權平等。只要你父親沒有立遺囑把財產都給她,你們平等。

2(對您的問題3).另一房子的戶主是你奶奶,你奶奶過世了,遺產繼承是給你的父親,所以算做你父親的財產。(鄙視樓上的,亂說,看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3.離婚協議的性質是民事合同,但是在房子沒有過戶登記之前,所有權並不轉移,就是說,這個房產的所有權,一半是你父親的,一半是你母親的。你父親的那半,那位「老師」才有繼承權。

(法律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以登記為準)

但是,由於有離婚協議的存在,您已經擁有該房子的債權部分,只不過所有權沒有轉移給你,就是說,就算最後房子要你們兩分,你也可以要求賣掉,然後獲得所有房款。

相關依據是: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對您的問題4)中國沒有遺產稅之相關規定。無需納稅。(鄙視樓上的,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裡找一條遺產稅的給我看看)

ps:請您注意這幾點:

1.一定要注意您父親所立得遺囑,如果他立的遺囑,您已經成年,那就必須按照遺囑的內容處理他的財產。(遺囑的效力為最後一份效力最大,公正過的遺囑為最高效力)

2.釐清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存款你父親結婚前有多少,收集證據,那是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的。

3.各類的證據收集:房產證,你父母的離婚證,離婚協議書等等。

4. 如果正常您父親過世了,財產這樣分割:

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只有一半是你父親的遺產,你,「老師」、你弟弟,三人平分。

你母親的財產沒有其他繼承人的話,歸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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