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確切地說,你們是無效婚姻。94年2月1日之前執行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認定為事實婚姻,94年2月1日之後至2023年10月1日認定為非法同居。現在94年2月1日執行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廢止。
現在執行的是2023年10月1日以後執行的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2、無效婚姻,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力和義務。你們可自動解除同居關係。
3、關於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分割。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無果時,可以財產糾紛為由訴諸法庭,由法人民院根據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但是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還是要按照法律相關規定執行的。
也就說,雖然雙方屬於無效婚姻,但是,對孩子的撫養還是按照合法婚姻下所規定的關於離婚時對孩子的撫養的規定的。
2樓:vq2510330207詢
法律上你們還沒有結婚,協議只是協議,還沒有真正離婚,只有拿了離婚證才演算法律上的離婚了,要不除非有法院判決的離婚書才算離婚,其它情況法律上都不算離婚,沒有拿結婚證在法律上也就是雙方並沒有結婚,只能算同住,你們這種情況只能說寫個分手協議就行了,實際上只要分開就可以,寫不寫法院都是認可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那樣叫分居 不是離婚 法律上還是夫妻
我想問下協議離婚算正式離婚嗎?沒領離婚證
4樓:華律網
夫妻bai雙du方zhi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離dao婚協議後並不專能讓離婚協議立即屬
生效,需要夫妻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法》規定離婚是必須要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如果僅是簽了離婚協議,沒有去登記領取離婚證,是沒有離婚的。若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但是沒有去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屬於是沒有解除婚姻關係的。
這也是對想要離婚的一方但又不懂法律常識的朋友留下了一點點隱患。認為你們雙方只要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了書面檔案,並且有男、女雙方的簽字及捺印就已經是離婚了。這個理解是不正確的,簽訂協議的雙方簽字、捺印後代表是雙方合意的成立,離婚協議的成立與離婚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這兩者需要朋友們注意一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沒有離婚
復證法律上是不算制離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6樓:蠟塑的我
離婚協議不是光雙方簽字就有效的,要到民政局,填民政局統一的離婚協議書才作數,一式三份,且結婚證作廢,領取了離婚證,才算真正的離婚。
7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證就不算結婚,沒有結婚也就不存在離婚的問題了!
8樓:笨拉登deng哥
經由法院判決copy
離婚,有判決書 ,沒有離婚證,是正式離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即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的一種方式。
2、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問題(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一方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一種方式。
9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沒有辦理結婚手續,無需辦理離婚。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回要的不是法答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的,只有領了離婚證的才算.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沒有去拿離婚證的有法律效果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協議離婚不登記辦理離婚手續,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協議離婚一定要去民政局打離婚證的,不然法律上你們還是夫妻啊。拿離婚證以後才可以再婚。如果是訴訟離婚,那法院的判決書也具有法律效力。
12樓:
只有雙方依據離婚協議***離婚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13樓:運轉心轉
沒有,好好幹嗎離婚,協議燒掉,想想剛認識,談戀愛,結婚,生兒肓女,容易嗎
14樓:孤獨人生
怎麼可能。只要有離婚證,才方便以後不麻煩
15樓:手機使用者
沒有,如果你以後結婚都是重婚
16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要把蘋果手機寫上呢?這是重點嗎?
協議離婚,當天就可以辦理拿到離婚證嗎?
17樓:我來跟你談談情
雙方提前寫好離婚協議,帶好相關證件,當天就可以辦理離婚手續,並拿到離婚證書的!
離婚登記按照受理、初審、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登出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依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將協議離婚分作不同的種類。綜觀各國的法律規定,對協議離婚大致有以下兩種分類:
第一,以認可離婚的機關或適用程式為標準,協議離婚分為行政協議離婚和訴訟協議離婚。
①行政協議離婚是經過行政程式辦理的協雄離婚,其中的行政機關包括戶籍機關(如日本、蒙古的情況)、民事機關(如墨西哥的情況)、其他行政機關(如丹麥、挪威的情況①)。
②訴訟協議離婚是由法院通過審判程式辦理的協議離婚。它又分作兩種情況:其一,當事人的離婚協議須經法院審批(如法國的情況);其二,當事人的離婚協議須經法院裁決(如奧地利的情況)。
第二,以達成合意的方式為標推,協議離婚又可以分為三類:
①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的離婚。即當事人先對全部離婚問題達成合意,然後提出申請。
②一方提出離婚問題的要求,另一方予以承諾的離婚。
③調解離婚。這種型別有兩種:其一,一方當事人要求離婚,經調解雙方就全部離婚問題達成合意。其二,雙方當事人都同意解除夫妻人身關係,經調解雙方又對其後果達成合意。
18樓:易書科技
起訴離婚沒有離婚證的,只有離婚判決書。只要離婚判決書生效了,就與離婚證一樣具有法律效力,一審普通程式六個月,簡易程式三個月,如果採用簡易程式,三個月就可以拿到判決書,如果適用普通程式,則要六個月。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式。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帶上結婚證、離婚協議,雙方身份證就行,去拍照,然後登記,很快的。當日就能辦出來。
20樓:光頭人蔘
協議離婚,是可以當天拿到離婚證的。
準備好戶口本,身份證,**,協議書,最多十來分鐘就拿到小綠本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這樣,兩個人拿好戶口本結婚證,只要去民政局應該很快能辦理的
22樓:找法網
如果已經經過三十天冷靜期,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當天能拿到;如果只是像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但是沒有經過三十天冷靜期的,當天不能拿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3樓:庚頎
不可以,去民政局辦手續!
有離婚協議書能拿到離婚證嗎,現在有離婚協議書 能夠立即拿到離婚證嗎
華律網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 婚姻法 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 感情確已破裂 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為。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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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如果是協議離婚,一般認為是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既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也可以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因此,一般來說協議離婚是不可以在異地辦理的,而且只要雙方達成一致的離婚協議並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 債權債務做出適當的處理,回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是...
離婚證丟了真的能補辦嗎?離婚證丟了可以補辦嗎
可以,哪一方的離婚證丟失的,就由哪一方申請補領即可 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 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條例 的規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 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 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