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影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影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2樓:戚廣利
先與物業管理****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當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物業公司斷業主水電違反什麼法律
3樓:未來法律
您好,一般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是沒有權利以各種理由對住戶停水、停電的。
首先,前面我們說過,物業管理公司不具備處置權,不能對業主的行為隨意處置。其次,水、電的產權不歸物業管理公司所有,物業管理公司只享有管理權,水電只有水電的主管部門有權停供,物業管理公司無權停水、停電,而且,業主或業主委員會也可以追究物業管理公司停水電造成的損失,同樣,物業管理公司也可以追究業主在收費合理的情況下不交管理費或違反有關契約的和合同的違約責任。事實上,法院也是這樣判決的。
法院認為,住宅區內的水電**及維護應由有關供水、供電部門負責,物業管理公司無權擅自切斷住戶的水電**。管理處因與住戶發生糾紛而切斷住戶的水電**,是侵權行為,應立即恢復對王先生家的水電**。
理論上說,在特殊的情況下,如物業管理公司已和供水、供電部門達成協議,簽訂了合同,供水、供電部門授權物業管理公司在必要的情況下停水、停電,則物業管理公司就可以在合同允許的範圍內,行使這項權利。
但不管怎樣,我們認為,物業管理公司停水電的做法都是不可行,或是不足取,容易使物業管理公司陷入被動。業主違反規定,或者欠交管理費的時候,物業管理公司應著重勸解與教育,不得已的情況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讓其他業主應引以為戒,不要效法。這樣做,可以為物業管理公司的樹立比較良好的形象。
業主與物業發生糾紛,物業擅自把水電停了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門是當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比如當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訴物業公司,去當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最合適不過了;
第二:如果投訴不管用,就通過法律途徑,法院訴訟也可以解決,並且像這類事實清楚的違法事件通常可以訴訟贏;
第三:法律依據:
物業公司無權利停您的水電;只有在使用者違法的情況下,電力主管部門可以停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二十九條,規定,供電企業在發電、供電系統正常的情況下,應當連續向使用者供電,不得中斷。因供電設施檢修、依法限電或者使用者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使用者。
第六十五條規定:用電使用者違反規定,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或者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情節嚴重或經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而拒絕改正的,可以中止供電。
5樓:物業屋
物業沒權停水電的,他只是一個服務機構,不是行政機構。
兩種辦法,找房產局物業監管處或**投訴
或找法院起訴
6樓:匿名使用者
難道物業公司與你之前有其他矛盾嗎?否則好像說不過去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是報復,可能是一時疏忽.雖然沒買暖,但每年供暖前是各家戶都要試水的.
物業無權停水電,可以先讓業主委員會來參與協調!
8樓:在廣川**建
住宅小物還沒有成立業委會,但大多數業主不滿意物管霸道行為,請問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