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訂婚了沒結婚。有小孩。他還經常打我。我不想過。他要我把錢

時間 2021-06-15 19:32:38

1樓:湯蔓菁

問題是想要或者不想要孩子,這種情況屬於家庭暴力,沒有情感可言,走法律與人情手續的話你都比較佔優勢,個人介意你爭取不要這孩子,你還得嫁人,沒結婚有優勢別帶小孩,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

2樓:水精靈

在我們老家,孩子是歸男方的,在法律上,應該誰更能給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誰更適合。

3樓:殷卉

小孩多大,男孩歸他,女孩歸你,誰帶小孩另一方要付一半的撫養費。

4樓:sanik曉

一個小孩留在一個會打女人的男人身邊你自己想想,對這孩子來說公平嗎?一個人的成長環境很重要,把小孩留給自己,不要想著帶著小孩難嫁人,這樣就太自私了

我和他訂婚8年了,那時間我家裡拿了他家3萬彩禮,我們沒有小孩也沒有結婚證,我和他性格和不來他還經常

5樓:初中生作為指導

你好,沒有登記結婚,無需辦理離婚,找個人嫁了吧,遇到危險請報警。

我們是訂婚的,但是現在還沒有打結婚證我感覺他太冷淡,所以想退婚,我和他在一起過,他家就給我家彩禮錢

6樓:越在乎越愛

如果是你提出退婚那麼所以費用由你承擔,我這邊就是這樣的規矩,也就是說那邊提出退婚那邊就承擔所以費用

7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女方不同意了彩禮錢都得退了

8樓:手機使用者

全部都還吧!畢竟女方提出來的,如果他提出來的你就不用還了!既然訂婚了,還是好好溝通溝通吧,

9樓:沫兒

四萬還過去再算算用了他多少一起還給他

10樓:大世界

在我們老家是要退完的!甚至包括用他的一切都得退

11樓:匿名使用者

錢,原數返還,自己的幸福不能牽扯到金錢,知道嗎?

我和我老公結婚半年了,沒登記,我們吵完架我說不和他過了,他就向我要訂婚錢。我沒給,我把我孃家買的東

12樓:淡藍色的思念

你好親。

你們沒有領證就結婚了。那就是婚姻關係沒有成立。

彩禮 是要返還的

現在你把嫁妝全都搬走了。他也沒有攔著你,說明,他預設你的離開

事後,他打**讓你回去,而並非是真的讓你回去。可能家裡人訓他了,結婚才多久,就要鬧著分手。

親,雖然不知道你們因為什麼吵架。但都已經在一起,沒有領證,也是屬於生活在一起,不能順口就來,不跟你過了之類的話。

問題還需要去面對。他可能是錯了,但親,你也有錯的,你不該說我不跟你過了。還衝動把東西夠搬走了

建議你,主動聯絡他,跟他談談,過不下去,就把所有的話,說明白了。該還的東西還要還的

13樓:慶安蓮

是的 不請你不回去 自己回去太沒趣了

女方和男方訂婚了,三年前辦了結婚酒席可還沒結婚證。並且有了3歲的小孩,男方很凶老打我,我不想和他過了,

14樓:師寒鑲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目前我國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因此你和他之間不存在婚姻法律關係。你們之間法定的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

因為沒有也就不存在解除的問題了。目前我國法律已經不再使用非法同居的措辭了。因為沒有法律禁止性規定的,自然人都可以做。

如果你不想和他在一起隨時可以離開。

在法律上你沒有什麼責任。

至於他經常毆打你,你可以選擇要求他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為你們沒有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財產也沒有混同。所以你要主要保護自己的財物。

關於孩子,你可以選擇自己扶養或者給他扶養,如果你們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進行判決。但是不能起訴要求解除同居關係。因稱法律不單獨受理該類案件。

15樓:陽光穿透的記憶

沒登記、領結婚證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只能算同居關係。

如果你想要孩子的話就跟男方協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不行的話就上法庭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和給孩子的撫養費,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享有一樣的權裡的,還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同居關係;最好能有男方打你的證據,對你有利,看可不可以請求人身傷害賠償。

16樓:一帆正揚

你要帶孩子嗎?如不帶一走了之!讓他起訴你!

你們的婚姻是無效的。在法律上你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如帶走孩子他給你孩子的撫養費!如果你們同居期間產生了共同債務。

你有償還其中一部分的責任。如果有共同財產你也有權利分享其中的一部分!

17樓:平原野叟

您好:1.你們沒有領取結婚證,雖然按風俗辦理了儀式,但仍屬於非法同居關係。

不想在一起生活了,可以隨時解除同居關係。無離婚不離婚之說。2.

結婚三年,現有3歲小孩,如果現在要解除同居關係,涉及孩子撫養權和撫養費承擔問題。此事可以與男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訴子女撫養權和撫養費問題。

3.有共同財產的可以爭取分割一些。建議詳詢律師。

18樓:紫金正天

主要是孩子的撫養問題。你有義務。你的婚姻在法律上不受保護,但非婚生和婚生子女的權利是一樣的。

19樓:希特肋萬歲

未婚先育,其他的我建議你諮詢一下律師比較好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想過了,可以什麼都不用管,帶上小孩,一走了之。並可以向法院起訴要男方負擔小孩的生活費。

我和男朋友在外面打工,我們還沒有結婚。我們在外面都不容易,他的爸爸總是給他打**說兒子我沒錢花了,

21樓:疆準

孝是中華傳統美德,你從這個角度看,你的男朋友是一個值得你託付的男子,試想,跟經常打罵父親的男人比,你是不是該慶幸找的是他而不是後者

22樓:匿名使用者

他爸爸能自食其力嗎,身體上有缺陷嗎,從事正當行業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總得問清楚原因吧 為什麼他爸爸要錢呢 他沒有工作嗎 你跟你男朋友要說清楚 吵架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兒子盡孝是對的 但不能一味地順從父母 你們還沒結婚 年紀也應該不大 所以推算他爸應該到不了離開兒女就不能生活的年紀吧

24樓:稅峰

顧家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25樓:鐵匠

他爸可定有事,你男朋友沒告訴你是什麼原因嗎?或許是還債、賭博、生病,一般成年人問子女要錢都是有原因的,大家應該坦誠相待,是困難一起度過,要是違法的一定要抵制。

26樓:琪琪爸爸愛琪琪

不好辦,我老婆也總和我因為錢給家裡生氣,沒轍!

27樓:養英達

家庭開支該承擔的是要承擔的。兩人要經常溝通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您可以適當體諒一下您男朋友的父親 ,也可以找你男朋友說說,叫他問問錢都用哪了

29樓:太平猴魁

他爸如果沒什麼毛病,應該可以自食其力,你應該瞭解一下。

30樓:枯木雨生花

你瞭解他們家裡都是什麼樣的人嗎?

我們沒結婚,法律會管嗎,然後我們小孩歸男方還是女方

1,你們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屬於非法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2,對於小孩的撫育問題法律予以保護,因為我國法律確立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 3,小孩如果在3歲一下的,一般隨女方生活,在10歲以上的,需要徵求小孩的意見。但以有利於小孩的成長為前提條件,比如 一方有住房 有固定收入等等。如有...

前男友也有女朋友了,我也結婚了,他之前還經常發資訊給我說忘不了我,昨天他把我刪了,怎麼回事呢

如果愛情還有,我是不是還有愛的勇氣。在這段日子裡,我一直這樣的問自己,是不是真的愛你?還是自己在折磨自己。以前是朝夕相處還不夠,我們現在為什麼卻如此的冷淡,難道就因為現在牽你的手的人是他,而不是我?我想是的。我不允許別人在我的眼前這樣,你離開了我,也許我還會把你的影子留在我的心裡,但現在,我真的不知...

我跟我老公沒結婚在一起有兩個小孩了,但我們在一起總是吵架甚至打架,我不想跟他過了但我捨不得兩個小孩

hzq秋水 與其勉強的在一起,整天吵架給孩子看,還不如分離。如果雙方都捨不得孩子,就協議雙方都可看望孩子,與孩子保持聯絡 世上沒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你以為離婚了就解放了嗎,你想過孩子的痛苦嗎,孩子將一輩子生活在痛苦之中,等長大了也會產生一種心理陰影的,有的孩子父母離婚後變壞很多的,假如你離婚以後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