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的家鄉我說了算
會根據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參考資料
2樓:正氣長春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樓:baiud知道
罰款20至200元,並可能會扣留機動車。
4樓:匿名使用者
法條中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3年10月28日通過 2023年12月29日、2023年4月22日修正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附件2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一款
5樓:
有c1駕駛證無摩托駕駛證會怎麼樣?
6樓:健身**很簡單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7樓:徒行者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是因為你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所以,沒有扣車。但是,根據第90條的規定要處罰你的。沒有合格標誌的100元罰款;沒有交強險標誌的100元,記1分;沒有攜帶行駛證的50元,記1分;沒有攜帶駕駛證的50元,記1分。
你自己對照看看。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怎樣處罰
良爺良爺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規定 偽造 變造或者使用偽造 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號牌 行駛證 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52條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
風行天下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她問你這個問題,就是說有關交通法規的啊,一些標誌啊,標線啊,這個是如何來控制的?然後你要想得到的一個答案就是說優先通行權是什麼意思?那麼這個問題其實很好理解的,也就是說你和對方在惠州的時候,比如對方車道前面有車輛堵住了,他前面的路那麼你肯定是可以先通過,然後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內容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 偽造現場 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規定 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