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財產,男方有權分配和居住權嗎

時間 2021-06-24 17:18:53

1樓:愛喝粥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女方有支配權和不參與離婚分割。

2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婚前房產,離婚後原則上男方無權分配和居住。以法院判決為準。

3樓:揚才哲

你好,如屬於個人財產無糾紛的,對方無權處理

4樓:錦繡坊

個人財產只能是物主個人支配,其他人無權支配。

5樓:神彩飛揚揚

怎麼可能有權?婚前財產屬於個人的哦

請問婚前財產父母有居住權嗎?

6樓:法邦網專家

房屋權屬以權屬證書記載的所有人為準,你們的房子是你丈夫的財產,其他人在沒有特殊情況時,不能對該房屋主張相關的權利;

其父母所支付的錢只能屬於債券範疇,房屋的權屬是無權範疇房屋所有權是你老公婚前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你無權分割.

如果他們無法舉證證明還貸款是公公婆婆出的錢,還貸部分是共同財產,你可以分割.

如果離婚,你沒有房屋,可以暫居住或由男方給予經濟幫助.

新婚姻法,對於女方離婚後沒有房子的產權,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女方帶兩個小孩沒有房子居住,屬於生活困難

7樓:於效民

女方有居住權,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會依法判決照顧女方的

8樓:明明小寶貝兒

新婚姻法還沒有出解釋3呢,既然沒有工作,沒有房子為什麼還要帶孩子呢?房子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後,即使南方永遠不回來了,女方也不能居住,房子的所有權是男方的,只能另想辦法,申請廉租房什麼的,離婚後肯定會得到相應的財產分割。可以讓女方進行訴訟,孩子到18歲了嗎,如果沒到可以要求男方給予撫養費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有房子可供居住,可以要求對方提供;

-- 縱橫法律網邴朝祥律師

女方的婚前財產安全 女方婚前自己的財產應該怎麼保護

10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的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男方無權要求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即使沒有舉行儀式,怕影響夫妻感情,規定婚前財產如果要作為「共同財產」。這實際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續八年,新的司法解釋就規定規定婚前財產永遠是個人的。 我國法律規定婚姻從登記之日產生效力。

如果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你的理解沒有錯,是對要求男人婚前有房的女人當頭棒喝。原以為、明確了婚前個人財產不作為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有位親戚來串門。

於是就覺得女方不應買房,將購房所需資金贈與自己的子女個人所有,過去的司法解釋曾有婚姻關係存續八年後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然後子女以此資金購房才屬於子女個人所有。春節期間。 這一段是另一個的解答,父母希望出資所購房屬於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並不享有權利,我們都只是提醒當事人儲存好證明該財產屬於婚前財產的證據。

因而導致有些夫妻在婚前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如果是一方出資,仍然停留在過去的認識上,以明確各自婚前財產的處理。甚至一些比較接觸法律的人士。 但問題是,證明屬於個人所有,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為婚姻的存續轉化為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生效後,婚前個人財產(房產)作為共同財產」的規定。聯想到法治論壇上很多網民也不瞭解這個變化,婚前個人財產特別是婚前房產。這就實際上肯定。

可是進行公證呢,又覺得不習慣。這位親戚還是搞房地產的,不需公證。談到女兒的婚事。

因此,若不進行婚前公證!,不過如果婚前本來就是共同出資購房,經常有當事人要求對婚前財產辦理公證,而此時子女已經結婚,如果雙方已經登記結婚,應該是明確的,那麼還是要辦理財產約定公證後才能屬於夫妻共有、解釋,大家都該知道這個變化,在此期間購房。 或者父母購房時就以自己為產權人,如果沒有約定!

眾所周知,比較接觸法律吧,證明購房資金全部是由父母贈與無配偶出資)。 上述規定,怕吃虧,還是辦理夫妻財產約定的公證才是出資方個人的財產,就認為女兒如果購買婚前房產。(不過子女必須舉證。

我是公證員,那麼要在購房前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象這種情況,在婚後若干年就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必須約定,社會上對於這個變化卻不甚瞭解,在猶豫不決,然後通過贈與或者遺囑的方式指定贈與子女個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繼承後屬於子女個人所有

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財產!我出錢裝修的!我有居住權嗎?現在女方訴訟離婚不准我進屋!合理嗎? 10

12樓:韓峰律師

1、婚前財產,即房屋的物權是女方的,你的居住權是物權方賦予的,即有沒有居住權由房主說了算。

2、這個說不上合理與否,但是合法。

3、關於你方出錢裝修的事宜,可以形成是債權。

13樓:聖康悅水店

女方婚前財產你沒有居住權,出的裝修都已經用掉了,頂多折價補償你一點錢,沒多少的。女的有權不讓你進屋。一大老爺們住女人的房子就算了,還理直氣壯出來說,哎。

14樓:在貓耳灘駕駛飛機的藍皮鼠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法院判決前你有權居住。

15樓:來自黃龍古鎮高高瘦瘦的橙花

產權是誰的名字登記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之前有居住權,雖然房子是婚前財產,但你出了裝修費,應該享有部分權益

17樓:ct孤膽騎士

有,要是不給進,讓她把裝修的錢還給你

房子是丈夫的婚前財產,婚後妻子有居住權嗎

18樓:訟師mr.柳

你好,夫妻結婚之後需要共同居住生活,如果女方連基本的居住權都沒有,夫妻雙方無法 共同生活,這段婚姻也很有可能無法繼續下去。

19樓:律兜諮詢1號

結婚後享有居住權。如果離婚後沒有房屋居住,你可以要求對方在住房方面予以支援,但居住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年。

有兩個娃一個南方的一個是北方結婚南方結婚之前買的房子結婚後女方有沒有享受?

20樓:翠長

不管是男方的還是女方的,只要結婚了,房子是屬於我們共同居住的,但是房產權一定是屬於南方的,因為是人家婚前買的

21樓:平常心逗你玩

兩個孩子結婚吶,一個南方,一個北方,按將來說是跟女方沒有什麼關係的,你是婚前財產。

22樓:冷豔老師

在婚前買的房子,女方是有居住權的,但是女方可能是沒有買賣權不屬於他。

23樓:殘陽如血

有兩個娃兒,一個南方的,一個是北方結婚,男方結婚。之前買的房子給王叔可以不可以?

房產為婚前財產,如果離婚後對方取得撫養權,是否有房產的居住權

24樓:溪邊的楊柳

財產的歸屬一般要求離婚的時候雙方就協商清楚;如果房子最後歸你了,你就有使用權和處分權,他人無權非法干預。即便是對方獲得撫養權也不定說對房子還有居住權,除非獲得撫養權一方經濟確實困難,無處居住;法官也只是僅僅有可能讓其暫時住在你處一段時間。

再婚女方子女有權繼承男方婚前財產麼

易書科技 1 婚前財產主要包括兩部分 一是被繼承人從婚姻中分得的財產,一是被繼承人本身擁有的財產。根據法律規定,遺產包括被繼承人所有的合法個人財產,因此無論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都屬於繼承的財產範圍。2 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再婚的婚姻關係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去世,其配偶是法定繼承中位於...

離婚後對於男方婚前財產女方可以分到嗎

屬於你丈夫的個人財產,糾正以上說法,不因生活幾年就轉為共同財產,不要誤解。此外你也不能以小孩監護人的身份獲得小孩財產,因為民法通則規定,一般情況下,監護人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而且此財產小孩尚不能取得。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

老婆的婚前財產婚後老公有權利居住到老死嗎

只要你兩個人不離婚當然可以一直居住到老死一直愛他這輩子都對他不離不去這就算是一對恩愛夫妻一輩子。 法律小屋 看是否一起還貸款,房本上有沒有老公的名字 夫妻倆人肯定是住一起的,你老婆的財產,你們後來辦的結婚證,老婆死的早話,她這財產繼承就是你和她的子女 a要我幫你嗎 這是有權利的,因為現在是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