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的房子媳婦有居住權嗎,老公意外死亡,我在公公婆婆哪裡還有居住權嗎。

時間 2021-06-24 17:23:56

1樓:逝水如華

沒有居住權。房產證寫誰的名字,誰就有權利說話,他允許你住你能住,他不允許你住你就不能住。

所以結婚的時候媳婦一定要房子啊。子女的房子不給老人住,有法律管著,不用怕。老人的房子不給子女住,你什麼保障都沒有。所以還是能住自己的房子好。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問你老公,應該是有權住的!當然公婆得同意!

3樓:月光一族於

暫棲身是可以的,畢竟不是你自己的房子,你沒有居住權。

4樓:慎靈秀

兒子住哪兒,媳婦就住哪兒

公公婆婆的房子媳婦有居住權嗎

5樓:壞狐細嗅薔薇

你好,按法律規定,媳婦是有權利住的。採納一下吧,謝謝。

6樓:

居住權是有的所有權是沒的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你公婆吵架了吧!吵架了就和好吧,人在生氣的時候難免會說些賭氣的話,說過就過了,但一家人沒有過不去的坎兒。

一家人不要去理論什麼權利義務的,這權那權的,弄得一家人都沒了親情味,這樣不好。

8樓:

當然是沒有了,他們的兒子都沒有你怎麼有

房產證上是我和我老公名字,請問我公公婆婆有居住權嗎

9樓:

你媽,你爸要是不給你一點錢,你媽,你爸住你讓他們住嗎?請回答

10樓:飛天

沒有,趕出去,做個不肖子孫又如何。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他們是你老公的爸媽

12樓:文君刺青

居住權肯定有,請問你的婚姻狀況如何

13樓:麥麥兜

沒有!房產證上的名字才有

婆婆離婚了說不要居住權要房子。房子是以前的老房子名字還是我公公所以這個怎麼分不給房子就強行住進來。

14樓:1094643395追夢

你說的不明確,首先這個老房子是那年買的,買的錢有誰出的,你婆婆和你公公離婚時財產是如何分割的,如果你婆婆是現在要離婚,哪要看是那一年領的結婚證,我國《婚姻法》規定在2023年2月1日以前沒有領結婚證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以後沒有結婚證的按同居關係處理,如果是同居關係,個人財產歸個人,如果是夫妻關係,財產對半分,一方要房,一方給予財產補償

15樓:edison大哥

房子是你公公婆婆共同財產,

離婚了一般是一人一半分咯。

老公意外死亡,我在公公婆婆**還有居住權嗎。

16樓:97失色

不知道你什麼情況,看到問題,感覺很被動,經濟,事業才是自己最大的保障。

17樓:純牛奶

公公婆婆那裡也有啊,只要沒離婚的話,你就是這個家庭的一份子,可道德上的話,他們是否允許或者他們是否會冷眼相待,那就不知道了

我想知道我婆婆是否有房子擁有權,居住權。同時我婆婆騙國家及私自在購買書上新增工齡付法律責任嗎?付哪

18樓:匿名使用者

老《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中曾經有過關於婚姻關係存續八年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但是,隨著新《婚姻法》的頒佈,已經取消原來的八年規定。具體的法律條文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該條的意思就是,只要沒約定婚前財產為共同所有,那根據法定就是個人婚前財產。

所以你婆婆沒有房子擁有權

以欺騙的手段獲得離婚證是違法行為 但還構不成犯罪呢 頂多就是判那個離婚證無效 所以你公公和婆婆依舊是夫妻 擁有居住權

還有私自新增工齡最多就是判處無效 由此所產生的收益沒收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居住的權利,因為他們結婚時房子是以出租的方式居住的那時她就獲得了使用權,後來買房,實際就是買房改房所以才能加工齡買房,在買房辦理手續時原租住證上肯定有你婆婆的名子否則肯定買不了,至於離婚問題是他們倆之間問題當時能離婚說明有符合能離婚的條件,如果要讓你婆婆走就得分割房子和財產

20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諮詢一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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