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去年十月份結婚的,兒孑在油田單位機關上班,他媳婦沒工作,他倆處物件我反對,不同意,兒孑是本科大

時間 2021-07-02 00:00:44

1樓:

我就稱呼你阿姨吧,阿姨,兒孫自有兒孫福,你兒子上班雖然累了一些,但是他們小兩口感情好就可以了,你也不想看到她們每天吵架,拌嘴對不對,心疼兒子是所有父母都有的,他們結婚時間還不是很久,時間長了兒媳婦也會心疼自己老公,她不去工作,你跟兒子說了,兒子也沒有照做,說明他們有自己的打算,您老心疼兒子可以在兒子去你那的時候多給他坐些好吃的,但是千萬不要在跟他說兒媳婦的不是了,你這樣會增加他的負擔,他夾在你們中間會更加疲勞,還會影響他們的感情,他們感情不好了,您老也一定會跟著操心的,對不對,所以阿姨。一切為了兒子,儘量和兒子好好處著,不給兒子添麻煩,注意自己身體,就是給兒子最好的幫忙了,最後我說了一堆的廢話,還望能幫到阿姨,祝你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心想事成,阿姨,家和萬事興,以後有了所以享受天倫之樂,那就是最幸福的事了

2樓:

父母希望給孩子最多最好的,你覺得不合適,又不是和你過一輩子,你替孩子做主了,結果錯了你不毀了孩子一生嗎,年輕人的世界觀價值觀你,當父母的是不懂的,時代在前進,社會在前進,父母的思想也得跟的上,事情都這樣了,當父母的在反對還有意義嗎,難道還想著拆散人家嗎,在給兒子找個門當戶對的嗎,這樣你是順心了,孩子會高興嗎,到時不是不會怨恨你們嗎,

3樓:小朱私廚

父母都這樣總是為孩子操心,天下父母都一樣

孩子長大了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父母應該適當的放手讓他們自己感受這個社會,不能以為的幫助,他們感覺不到生活的壓力在那,也就不會珍惜生活

兒孫自有兒孫福

希望你們能放手讓他們自己解決生活中遇見的問題和困難,這樣他們才能長大

4樓:匿名使用者

理解你心疼自己的孩子,每家父母都是這樣自己苦點沒關係,都是想給孩子最好的生活,你兒子已經結婚了選擇了這樣的生活,就不必去參與小兩口的生活,做父母的能幫孩子的儘量幫助,太多參與孩子會反感的,他也成家立業了知道自己該過怎樣的生活,兒孫自有兒孫福吧,不要想太多,自己心態好想開點,身體健康過兩年好帶孫子。

5樓:倉仉貞子

還是那句老話兒孫自有兒孫福。如果你兒子對這種生活方式沒有意見還是不要干涉太多的好,影響他們的小家團結。

6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只要他們小兩口日子過的好你們做父母的就放心了,是吧,你要真心關心你兒子你就應該把媳婦當自己女兒來看,不要打著關心兒子的口號去逼媳婦上班,只有你們婆媳關係搞好了,你兒子的日才會好過,其實對年輕人來說身體上吃點苦不算什麼就怕精神上壓力大,那才真的累。

7樓:

兒孫自有兒孫福,當老人的少管點吧!只要孩子高興,他倆好好過日子就行了,管的多了只會讓他們起矛盾,要是真的離婚了,對雙方誰都沒有好處

8樓:懿聲葙翳

理解你心疼孩子,家是兩個人的,一起共同努力才能過上好日子。可以慢慢和兒子談談,現在媳婦可以找點自己喜歡的輕鬆的活先幹著,減輕一下壓力,畢竟過日子是長久的,以後有了孩子花銷多的是,讓父母也少超點心。要是懷孕了就在家養胎,讓兒子給媳婦說,態度要溫和商量一下,她要是不同意不要強求,兩個人要是鬧矛盾就得不償失了,兒媳婦要是懂事的人一定也會考慮的。

你們不要著急,慢慢來,情緒不要表現得太明顯,省得婆媳關係不好。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兒子自己找的,他願意受苦,他自己不覺得是苦。

結婚以後家庭關係處理。

10樓:蟹黃邪皇包

本著感恩的心,因為他們至少給了你一個愛人,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你老公哦,凡事講道理,尊重老人,就算他們不對,也要慢慢講,不可以和他們吵,因為再有理一旦吵起來都是媳婦的不對,多換位思考,在她們面前儘量多寵老公,背後再讓老公寵你

再婚家庭無血緣關係的兄妹能結婚嗎

11樓:華律網

首先給大家引入一個法律概念,擬製血親,也就是這裡提到的無血緣關係的兄妹關係就是典型的擬製血親。法律規定的兩種禁止結婚的情形(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自西周以來,出於倫理和生理兩方面的考慮,我國便禁止同姓為婚,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說法。

事實上,各國法律也都在一定範圍內禁止血親結婚。因為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後代,而沒有血緣親屬關係的人婚姻,能繁衍出更優良的後代。(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不斷髮現新的不宜結婚的病種,故《婚姻法》沒有規定什麼是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只規定為「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具體由行政法規或有關部門規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不過登記的話會很麻煩,而且會有很多異樣的眼光

13樓:消極or積極

和我差不多呀,我和我妹就有想結婚的衝動,但是已經不可能了,生活圈不一樣經歷的也不一樣,多出去看看或許你會改變現在的想法

14樓:姚詩邰書桃

按道理說你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可以結婚,不會對下一代有什麼影響,也不違背道德。只是這種關係結婚的真是很少的,一般人都不會認同的。有時還要顧及一些鄰居,親戚及朋友人們看法的,你自己考慮清楚吧。

什麼是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

15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結婚前,家庭

主要成員為父母兄弟姊妹,主要社會關係為父母雙方的家庭成員,比如爺爺,奶奶,叔叔,姑姑,外公,外婆,舅舅,姨媽。結婚後家庭成員是丈夫(妻子)兒女,主要社會關係是父母,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

16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指直系親屬 , 即你的父母,親兄弟姐妹 ;主要社會關係,一般是指與發展物件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聯絡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

17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你的父母兄弟的名字,社會關係是你對他們的稱呼

那些連家庭關係都處理不好的人,有什麼資格結婚?

18樓:心暖知我安

家庭關係其實很複雜

很多人也是結婚之後慢慢總結經驗學會處理的

並不是說一開始就會的

19樓:百度使用者

你們值得家庭關係處理不好是隻前一段婚姻嗎?

20樓:小貓來遲

人都是在學習當中,沒有一成不變的人,

家庭關係錯綜複雜怎麼辦?我都擔心以後結婚沒人接受我的家庭

21樓:木心之塵

你的家庭不是大問題,一個男人接不接受你,重點是在於你本人怎樣,不在於你的家庭怎樣。

說實在的,你現在是有點杞人憂天了。擔心這個,為時尚早。好好生活吧,少年!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22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23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24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一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25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26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入黨申請 家庭成員怎麼寫啊,我已經結婚了,配偶的父母是什麼關係呢?

27樓:龍櫻羽

家庭成員:父親、母親、妻子、(小孩)、一般寫這四個就夠了,沒政治問題就沒什麼關係的,配偶的父母隨便,寫上也沒關係,你可以問問同事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是過來人。有什麼不懂的隨時問我。配偶的父母是指你老婆的家人。家族成員你和你老婆你爸爸媽媽還有孩子。

29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主要成員的職業和政治情況」。其中「家庭主要成員」是指和自己有血內緣關係或婚姻容關係的直系親屬。如父母、愛人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撫養或本人供養的其他親屬,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

「職業和政治情況」是指上述成員現在何地何部門做何工作或擔任什麼職務,參加了什麼黨派和群眾團體,有無重大政治和歷史問題。配偶的父母屬於社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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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幫就幫吧 現在兒媳婦剛剛懷孕,他們倆人的條件還可以,只要沒有大事,他們的經濟條件還不錯,我認為自給自足還應該略有剩女,你可以適當的買些東西,錢就不必給了,必競你們二老還需正貸款外債,我自己認為你們已經做的足夠好了,你們也該適當的放手,孩子已經成家立業了,結婚就已經是大人了,讓他經歷風雨,經過許多事...

我十月份結婚,現在該做哪些準備,我今年十月份結婚,現在什麼都沒準備呢,請問我應該準備什麼,什麼時間準備,越詳細越好 謝謝啦

房天縱 你是女人還是男人,如果是女人,等嫁就行了,如果是男人,就得看你們準備把婚禮辦得怎麼樣,想隆重一點的,就得準備,如果想簡單點,根本就不用現在就準備,提前幾天就可以了 莎糖桔桔 比如說 婚禮的酒店你找好了沒有呢?女生的婚紗買好了嗎?男生的西裝做好了嗎?確定好請什麼人了嗎?婚車找好了沒有呢?哪個人...

十月份什麼地方在最好玩,十月份適合去哪旅遊呢?最好詳細些。謝謝

廣西北海好玩,一年四季如春,可以看遼闊的大海,一望無際美麗極了。 那你可以去山西或者陝西,那裡的古蹟比較多。正好可以領略一下西北風情 十月份適合去哪旅遊呢?最好詳細些。謝謝 東城影視雜談 一年當中10月是最適合外出旅行的一個季節,首先是因為國慶假期大多數遊客都有了外出旅行的時間,而換在工作繁忙的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