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是
1 累計積分達十二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條)
2 飲酒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
3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
4 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
5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
6 造成交通事故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
7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或可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是
(1)一年內有《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的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2)對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5)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6)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處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7)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處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樓:老大眼魚
只要交通違法,交警就有權扣留駕照。
駕駛人有哪種情形,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3樓:匿名使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十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十三)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四)在1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4樓:
六種情形下可以扣留駕駛證 新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一)飲酒、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五)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六)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有哪種情形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車輛
在今年國家公安部對現場依法扣車的規定重新修訂和頒佈,已於5.1日全國實施了來一起看看!沒有牌照可以扣留。違章拉貨,可以扣留。在限制時間通過,可以扣留。懷疑酒駕,可以扣留。違章肇事,可以扣留。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可依法扣留車輛的情形 1 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 2 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3 未放置強制保險標誌...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有哪種情形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車輛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 1 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2 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 3 未放置強制保險標誌的 4 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的 二 有偽造 變造或者使用偽造 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號牌 行駛證 檢驗合格標誌 保險標誌 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號牌 行...
機動車駕駛人違法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什麼責
愛笑的賽宗妤 你說的行為屬於 刑法 第133條規定的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 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z這裡要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