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登記有哪些規定

時間 2021-07-23 03:58:24

1樓:匿名使用者

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登記規定有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主要經營活動內容或者經營特點,其行業表述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中類、小類行業類別名稱或具體經營專案。

根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 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主要經營活動內容或者經營特點,其行業表述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中類、小類行業類別名稱或具體經營專案。

第十條 個體工商戶名稱組織形式可以選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字樣,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字樣。

第十一條 個體工商戶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違***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習俗的;

(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四)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五)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團組織名稱及其簡稱、部隊番號;

(六)「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字詞;

(七)漢語拼音、字母、外國文字、標點符號;

(八)不符合國家規範的語言文字;

(九)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和文字。

2樓:匿名使用者

(1)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一般包括字號、行(事)業或業務領域和組織形式三部分,名稱應當與其業務範圍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徵;

(2)名稱中所標明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一般稱學校、學院、園、醫院、中心、院、所、館、站、社、公寓、俱樂部等,組織形式不得冠以「總」字;

(3)在民政部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其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在地方民政部門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其名稱應當冠以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縣(縣級市、市轄區)的行政區劃名稱;冠以市轄區名稱的,應當同時冠以市的名稱;

(4)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不得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違背社會道德風尚,或帶有封 建 迷 信 色彩;不得含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文字或內容;不得使用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人民團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事業單位名稱、企業名稱及宗 教 界的 寺、觀、教 堂(佛、道 教的 寺、觀,伊 斯 蘭 教 的 清 真 寺,天 主 教、基 督 教的教 堂)名稱;不得使用已被撤銷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不得使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名稱。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申請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3樓:匿名使用者

那些條件不具備批覆?我們以上條件都具備,我縣局長說不再發展了,國家有這個規定不發展弘揚民族文化?我們不明白,主管業物單位批覆了,審批局不予審批?為什麼?

民辦非企業單位註冊需要什麼手續

4樓:可樂零七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

(1)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2)有規範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3)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5)有開展業務活動所需要的活動場所及設施裝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1)有根據證明申請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宗旨、業務範圍不符合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

(2)在申請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3)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範圍相同或者相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沒有必要成立的;

(4)擬任負責人正在或者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需要提交申請材料:

(一) 登記申請書

(包括舉辦者單位名稱或申請人姓名,擬任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住所情況,開辦資金情況,申請登記理由等,原件1份;另需附舉辦單位登記成立的證書影印件或舉辦者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驗原件);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申請表》(原件1份);

(三)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檔案(原件1份,有許可證的交影印件1份,驗原件);

(四)場所使用權證明(須有產權證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權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五)驗資報告(由會計師事務所或其他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原件1份);

(六)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原件1份;擬任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驗原件);

(七)章程草案(按民政部《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章程示範文字》規範草擬。原件1份,需蓋業務主管單位騎縫章); (八)《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業務主管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原件1份)。

民辦非企業(法人)的辦理條件 10

5樓:藍眼睛

一、申請條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均可以申請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

具體條件包括:

1.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2.有規範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3.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在民政部登記一般30萬元以上,其中非國有資產份額不得低於總財產的三分之二,國家法律或國家有關行政部門對從事某行(事)業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開辦資金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有必要的場所。

醫療、教育、職業培訓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分別在衛生行政部門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教育行政部門領取《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在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領取《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後,再到同級民政部門辦理登記。

二、辦理流程:

1.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舉辦者應根據擬舉辦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所屬行(事)業性質,向業務主管單位提出申請,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請材料(材料內容詳見第六條),並按照登記管理機關的要求進行驗資;

2.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准予登記的,舉辦者在網上完成成立登記的填報程式,經審查同意後,將填報內容列印並按相應要求籤字蓋章後提交給登記管理機關,之後發給成立登記批覆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

3.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後,應在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申請刻制印章,在全國組織機構**中心辦理組織機構**證書,在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在銀行開立銀行賬戶,辦理完畢後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6樓:源創時代科技

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2)有規範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3)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 (5)有必要的場所。 民辦非企業單位審批程式

7樓:源創時代科技

(1)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2)有規範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3)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民辦神企業的辦理條件是身體建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申辦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的章程應包括哪些內容

9樓:甕夏侯蘭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

(1)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2)有規範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3)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5)有開展業務活動所需要的活動場所及設施裝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1)有根據證明申請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宗旨、業務範圍不符合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

(2)在申請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3)在同一行政區域內已有業務範圍相同或者相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沒有必要成立的;

(4)擬任負責人正在或者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需要提交申請材料:

(一) 登記申請書

(包括舉辦者單位名稱或申請人姓名,擬任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住所情況,開辦資金情況,申請登記理由等,原件1份;另需附舉辦單位登記成立的證書影印件或舉辦者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驗原件);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申請表》(原件1份);

(三)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檔案(原件1份,有許可證的交影印件1份,驗原件);

(四)場所使用權證明(須有產權證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權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五)驗資報告(由會計師事務所或其他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原件1份);

(六)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原件1份;擬任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驗原件);

(七)章程草案(按民政部《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章程示範文字》規範草擬。原件1份,需蓋業務主管單位騎縫章); (八)《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表》(業務主管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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