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男女婚姻的地方風俗與實際情況的問題

時間 2021-08-11 16:19:29

1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

2樓:好心情站

因為不存在離婚,比較麻煩。沒有打結婚證,所謂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你無權向法院起訴“離婚”,分割財產。彩禮從法律上說,你還應該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你可以主張,彩禮錢買了嫁妝,賠到男方來了。送節的錢,是男方贈與給他人的,與你無關。

3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不是婚姻關係!是同居,因為你們沒有領取結婚證,屬於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只有私了。

4樓:匿名使用者

這男方還是人麼。。。且不說是因為誰的原因導致分手,,女孩根本沒有佔到便宜,,身心受到這麼大傷害,,男方居然還要求賠償。。。更何況既然是風俗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男方也沒有權力要回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不要被他們騙了

廣西的婚姻風俗有哪些禁忌啊?

6樓:

壯族實行氏族外婚,同家族的人不得通婚。許多地方不禁同姓為婚,但在廣西西部,—些壯人視“同姓婚”為“爬灰”,社會予以禁止。在締婚過程中,舅權的作用相當突出,一些地方舅舅的意見甚至起決定作用,社會流行“天上最大的是雷公,地下最大的是舅公”的俗語。

壯族有雷公禁婚的習俗。相傳,農曆八月至新年二月,天上雷公關門睡大覺,天上地上太平,是吉利的季節,人們當選在這期間辦婚事。而三月至七月,雷公出門行事,不時雷聲轟隆,禁止人間辦婚事。

若有違者,就要受雷公處罰,婚事會辦得不順當,家庭將會欠美滿,因此,為了忌諱,這期間一般不相親,不訂婚,不結婚。

廣西馬山縣青年男女談愛相親,第一次見面忌殺雞鴨款待,否則,十有九要談崩。認為殺死雞鴨不吉利,婚事也就自然難成。

以前普遍實行不落夫家習俗,個別地方視新婚之夜新郎新娘**為傷風敗俗和不吉。在接親、上門等儀式中,各地存在不同的風俗。有的必須於特定的時辰出門,亦於特定的時辰到達新郎家或新娘家(招贅婚)。

入門之時普遍有過竹門或其避邪物件之儀式,意在擋住新人帶來的鬼邪。

出嫁女忌摸香案面。出嫁女兒回孃家,不能伸手取放在祭壇上的東西。

壯族社會對孕、產婦和新生兒有一些特殊的禁忌,其意是避免衝犯祖宗、招來鬼邪和保證婦幼平安。

婦女懷孕要部分忌口,如不吃狗肉和辣椒,怕引動胎氣。家有孕婦,則不得修理房屋和工具,孕婦的床也不能移動,亦是怕胎兒不吉。

生子之家,多在門外插一些物品作標記,以防外人誤入而帶來不祥。有些地方插柚樹葉或黃皮果樹葉,有些地方掛黃布或紅布做成的小包,有些地方則系一把青草或禾草。嬰兒的胎盤不可胡亂丟棄,部分壯人將之用禾草包住,於夜深人靜之時悄悄綁到樹後有果實的大樹的東面,形狀如大人揹小孩,象徵子子孫孫人丁不斷,興旺發達。

歷史 古代與現代婚姻習俗變化的社會原因是什麼?

男女婚姻問題,關於男女婚姻的問題?

搬走你內心的大石頭 其實這樣的女人再找另一半,就不奢望對方愛自己了,倒不如務實,享受對方給予金錢的照顧和依靠。 汪楊聊情感 你們出現婚姻問題了嗎?60 的夫妻 婚姻出了問題 忘憂閣 一個第一次見面就敢於提出這樣問題的女士,可以說為人直接而又現實。沒有什麼對錯,更談不到高尚或卑鄙,我們沒有權利去揣測她...

關於月亮的習俗,有哪些與月亮有關的民間風俗

小嫣老師 1 苗族的跳月 每到中秋之夜,明亮亮的月光照遍了苗家山寨,苗族男男 全家團聚後,都要到山林空地上,載歌載舞,舉行 跳月 活動。2 傣族的拜月 雲南傣族在中秋之夜,盛行 拜月 風俗。傣族傳說,月亮是天皇第三個兒子巖尖變的。巖尖是個英勇剛強的青年,他曾率領傣族人民打敗過敵人,贏得了傣族鄉親的愛...

考研(西醫綜合,關於大綱與實際看書的問題)

考試性質 西醫綜合考試是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醫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而設定具有選拔性質的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科目,其目的是科學 公平 有效地測試考生是否具有備繼續攻讀碩士學位所需要的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有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礎技能,評價的標準是高等學校醫學專業優秀本科畢業生能達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