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過世了,兩個兒子,大兒子要獨吞,大兒子鄰居作證口糧田老人有口頭遺囑給大兒子,生效不

時間 2021-08-11 16:43:09

1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是在臨死或重病時的緊急情況下留下的口頭遺囑?作證的3個鄰居與你哥或你父母有沒有親友關係或其他利益關係?

如果是在緊急情況下你父母留下的口頭遺囑、而且3個鄰居與你哥和這地沒有利害關係:遺囑有效;如果不是緊急情況下的口頭遺囑,或者鄰居中有2個人與此事有利害關係:口頭遺囑無效。

對遺囑是否有效存在懷疑,二兒子可以不承認,直接向法院起訴大兒子要求分割父母遺產,遺囑是否有效法院會判定。

另外,承包地一般不能用於繼承,承包地上父母在世時的收益可以繼承。承包地應當由與父母在同一個家庭戶中的其他人繼續耕種,如果大兒子與父母共同生活,二兒子沒有,大兒子有可能取得承包地使用權,因為承包地籤合同時就是以一家為單位的。

2樓:

如果你母親也不在世,只有你們兄弟二人,就是當然的合法繼承人,老人身後的所有遺產均由兄弟倆繼承,對於遺產繼承問題,國家繼承法有明文規定,老人臨終前留遺囑,原則上應該是書面文字形式的,由老人必須簽字蓋章[畫押]到公證機關公證後。才能生效[如果老人不會寫字,可口授別人代筆]。如果說是老人直介面授遺囑給你大哥,你又沒有親耳聽到,即使有人給出證也不應該作數,因為這裡面存在一個真實性和可信度問題,建議你到當地律師事物所詳細諮詢,必要時就起訴,走法律程式吧。

3樓:如果地球沒有人

如果是在危急情況下立的口頭遺囑是有效的。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4樓:1988細菌

口頭遺囑不算,應該給兩人平均分割,因為兩人都屬於財產共同繼承人,可以讓村委會調解,不行到法院上訴

5樓:經濟環境和是

二兒子也有權利繼承的,但是關於口頭遺囑,

6樓:悶你一棒槌

土地是國家的,不是遺產

關於離異家庭中子女遺產繼承的法律問題!

7樓:李建成律師

如果您父母死亡後,沒有遺囑,您可以主張繼承父母和繼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樓:慢慢學吧

我是律師

關於你對於你母親繼承權

第一 你有

第二 必須是你母親說你有,你才有

第三 若你母親與他丈夫百年,並且她沒有說明的情況下,你幾乎拿不到遺產

第四 為什麼你拿不到你母親的遺產?因為你沒有撫養她,並且沒有和她生活在一起,並且她沒有說明

第五 她若說明,或立遺囑,那麼她給你多少就是多少,但是這必須是她可以自由支配的那一部分,因為她是與別人共同生活,財產已經屬於和她丈夫共有

第六 若不立遺囑,你可以起訴,但是我可以提前告訴你,對於他們夫妻共有財產,那男方的小孩子繼承權比你更大

第七 除非你能證明當初你媽媽帶走多少財產,可以根據這個情況寫進起訴書

第八 純粹私人意見:若你媽媽沒立遺囑,並且你不清楚你媽媽當初帶走多少財產,而且對方不願意你來分一份也聘請律師和你對打官司的話,你能要到遺產機會很小,因為你有三條對你很不有利因素:1你沒贍養她,2你沒和她生活一起3你媽媽的財產已經屬於她和那男人的共用財產

9樓:天津市劉律師

你父母離婚,但你與父母的親子關係沒有改變,如你父去世,你仍是其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10樓:

你是你父母的孩子,對父母的遺產均有權利繼承。但如果父母均立下遺囑則按照遺囑進行。如果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進行繼承。

11樓:潛梓

兩邊都有!簡單地說雖然你判給父親但你沒有脫離和母親的關係,所以你可以有你母親遺產的繼承權,但只是你母親的這部分。

12樓:

1.你在兩邊都有法定的繼承權。

2.如果你父母任何一方立下遺囑不給你繼承財產,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這種情況下你就沒有繼承權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200分打起來了,搬來個椅子坐著看。

14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的繼承權不應父母離婚而喪失,除非你自己放棄

不然你永遠有的

15樓:手機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很短的一點 你主要看看第二章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你在你父親那邊有繼承權

16樓:匿名使用者

兩邊都有,除非遺囑註明沒你的份,遺產沒有性別歧視,男女都一樣- -

17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這邊你有繼承的權利,母親那邊同樣具有!父親這邊的很明顯, 就不用說了.

母親那邊的是這樣,存在兩種情形,這裡有個假設,希望你不見意第一:你母親那邊的他的先於你母親死亡,根據子女對父母的繼承權利無論是婚生或是非婚生,你都具有繼承權.所以雖然你被判給了你父親 ,在著個情形下你是有繼承權利的.

第二:假如你母親先於他去世,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夫妻一方的繼承權利優於子女的繼承,所以這種情形下是全部繼承你母親的,那之後這些財產自然屬於他了,他和你就沒有什麼關係,他在死亡只有他的孩子繼承了 ,你就沒有份了.

18樓:甲板

你是她兒子,就有繼承權。而且是第一順序的,那麼就是你和你的媽媽,後爸(姑且這麼說)以及的母親的父母還有你母親現在的兒子都享有繼承權。安份繼承。

如果直接按照繼承法就是上面說的分法。但如果你媽媽寫了遺囑,明確留給誰就給誰。

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一句話,你繼承,主要看你母親有沒寫遺囑,怎麼寫。沒有的話,法律上規定,你可以繼承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定繼承,你可以同時繼承你父親、繼母這邊的遺產和你母親那邊的遺產的。你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第二章“法定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你當然是你母親的婚生子女啊,你母親也當然是你的生母。你同時也是你母親後夫的繼子女,但因沒有扶養關係,所以你按法定繼承不能繼承他的遺產,只能繼承你母親那部分。注意:

不是你一個人享受繼承,還有那個小男孩,他是你母親的繼子女,而且有扶養關係,當然第一繼承人還有你母親現在的配偶,如果你外公外婆還在,他們也是第一繼承人。如果有遺囑繼承等情況存在,那就看情況來定了。

家庭糾紛 法律諮詢

20樓:牽著你的手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21樓:作顧擰經

口頭遺囑沒有兩個以上第三人見證,而是有利益關係的奶奶複述當然是不會生效的。而且,房子現在有一半是你奶奶的財產,先搞清楚這一點。剩下的一半也就是你說的3間,再由你奶奶,兒子們,有太公太婆的話太公太婆也有份。

所以,討好奶奶先,否則你們爭個什麼啊。

22樓:天津李玉更律師

公產房協議是否具有效力,需要看當地的規定。

再婚家庭遺產劃分的問題,求結果和法律出處,100分

23樓:徭皖秀

1、請問當初給女方兒子買的房子需要當做遺產分割嗎?

不需要,該房子是女方兒子的個人財產,婚姻期間夫妻給女方的兒子買了套房子。房本寫的是女方兒子的名。該房產視為夫妻雙方對女方兒子的贈與。

依據: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2、接上情形男方去世前和女方有一套房產,後房本丟失,女方申請補辦,補辦的房本寫的女方個人的名字,男方在補辦房本兩個月後死亡,請問這套房子如何劃分?

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產的一半作為男方的遺產,如男方去世前未留合法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如果女方與男方再婚時女方的兒子未成年,即未滿18週歲,,構成扶養的繼子女關係,男方的遺產由男方的女兒、男方的母親、女方及女方的兒子共同繼承,即每人可以分到該房產的八分之一。

2)如果女方與男方再婚時女方的兒子已成年,即年滿18週歲。不構成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關係,男方的遺產由男方的女兒、男方的母親及女方共同繼承,即每人可以分到該房產的六分之一。

依據: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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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子呢 老頭也看錢多少,如果錢少,就需要這個兒子照顧,孫子沒有照顧義務。如果錢多的話,當然要留給兒子,孫子按道理說沒義務的。但問題是有個兒子去世了,這個孫子需要爺爺照顧,爺爺是主要監護人。錢最好是留給三個孫子,誰也不偏著誰。 溝裡農家女 如果老人有遺囑,就按老人的遺囑分,如果老人沒有遺囑,兩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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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上的筆 你這個已經絕對達到豐富的條件了,首先你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已經結婚,他就可以有權利單獨的把他的戶口分出去,這樣既方便孩子上學也方便他老婆的的戶口轉過來,所以這是能夠豐富的,至於第2個兒子26歲首先他也可以申請單獨成為一個戶口,當然也可以和你們養老在一個戶口上,這都是可以的,看他們雙方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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