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怎麼辦

時間 2021-08-11 16:57:23

1樓:華律網

可以。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生效後,雙方又同意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條件是,雙方協商達成一致。

如果現在法院判決不能離婚,夫妻一方單獨是無法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想要離婚的話,就是進一步收集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六個月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不判決離婚的情況通常是認為 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可以在判決書生效的六個月之後再次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根據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來確定的,如果法院判決不予離婚,則證明夫妻感情並沒有破裂。

4樓:北京劉輝律師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才不準

6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依據上訴法律,你持有符合規定的證據的,才能離婚。實在沒有的那麼就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哪個辦法了。

7樓:小夏夏

沒有證據證明感情破裂的

8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感情明明已經破裂法院就是判決不允許離婚該怎麼辦?請收看家理律師事務所婚姻律師楊然然的分析。

什麼情況下會判決不準離婚,判決不準離婚後怎麼辦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9樓:深圳張勇律師

1,若沒有以下情形,法院可能不會判決離婚。

2,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什麼是夫妻感情確破裂呢?法院判斷男女雙方感情是不是已經破裂,主要是依據4+1個標準。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0樓:小壞_綰嬺

但是,也會有一些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這都是法院在根據當事人雙方的陳述、舉證、以及各種法律規定來做出的判決。其中也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安定、和諧。

這個問題被很多專家學者甚至立法者忽視(目前根本找不到相應的法律條文規定不準離婚的情形),但是,往往是當事人最為關心的問題。 一、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有哪些呢?本文為您準備了以下答案:

1、判決不準離婚的根本依據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這是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過程中,法官會考慮婚姻基礎、婚後感情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因素。 2、起訴離婚理由不充分 這是現實中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時遇到最多的一種情形。

很多當事人甚至律師在書寫起訴狀時為了簡潔,三言兩語,籠統的一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無法共同生活”,沒有或者無法提供證據,也沒有說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現狀。 3、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亦無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破裂 與第二種情形相比,這種情形下,當事人起訴時以及庭審中所作的工作是完備的,但是,沒有法定離婚理由,又沒有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4、夫妻感情雖已破裂,但原告並非堅決要求離婚 出現這種情形,完全是由於原告自己態度的轉變造出的後果。

因為,很多當事人在**的時候變得猶豫不決,這種由於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據。 5、軍人配偶要求離婚,軍人不同意 這是對軍婚的特殊保護措施。只要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軍人配偶很難離婚;除非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

現實中,軍人配偶單獨提出離婚,幾乎不可能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 6、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女方在懷孕期內、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除非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這裡的例外規定很模糊,現實中,很少有立案庭的法官會考慮。

7、大多數初次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司法實踐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離婚,多數情形下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除非具備法定離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有些時候,雖然當事人提供了相關證據,法官為了省事,依然判決不準離婚。 如果對法院判決不準離婚不服,可以再判決生效後6個月再次訴訟。

這是最普通的一種做法,這種做法往往能夠達到預期的結果。但是,也可能存在例外。

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有哪些,判決不予離婚後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1、判決不準離婚的根本依據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這是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過程中,法官會考慮婚姻基礎、婚後感情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因素。

2、起訴離婚理由不充分

這是現實中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時遇到最多的一種情形。很多當事人甚至律師在書寫起訴狀時為了簡潔,三言兩語,籠統的一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無法共同生活”,沒有或者無法提供證據,也沒有說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現狀。

3、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亦無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破裂

與第二種情形相比,這種情形下,當事人起訴時以及庭審中所作的工作是完備的,但是,沒有法定離婚理由,又沒有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4、夫妻感情雖已破裂,但原告並非堅決要求離婚

出現這種情形,完全是由於原告自己態度的轉變造出的後果。因為,很多當事人在**的時候變得猶豫不決,這種由於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據。

5、軍人配偶要求離婚,軍人不同意

這是對軍婚的特殊保護措施。只要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軍人配偶很難離婚;除非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現實中,軍人配偶單獨提出離婚,幾乎不可能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

6、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女方在懷孕期內、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除非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這裡的例外規定很模糊,現實中,很少有立案庭的法官會考慮。

7、大多數初次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司法實踐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離婚,多數情形下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除非具備法定離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有些時候,雖然當事人提供了相關證據,法官為了省事,依然判決不準離婚。

1、判決生效後6個月再次訴訟。

2、這是最普通的一種做法,這種做法往往能夠達到預期的結果。但是,也可能存在例外。

法院判決不允許離婚的條件有那些?

12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參考,主要是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果尚有和解可能,法院可以判決不準離婚。

婚姻法對不準離婚的情況有下列規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所以你的情況不在法律規定之內。

13樓:

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就離不了。還有2023年規定,要分居兩年以上才能證明感情破裂,才會判決離婚。

14樓:幾問

法院判決是否離婚以“感情是否破裂”為依據。

對於感情是否破裂,雙方應各自舉證說明。但是婚姻法有規定法定離婚條件有如下:

“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怎麼辦,法院判決不準離婚,該怎麼辦?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可以先看看自己的情況是否屬於無效婚姻,如果屬於無效婚姻可以提起上訴或申請再審或另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如果不是屬於無效婚姻,屬於同居,也不屬於事實婚姻,不用向法院起訴,直接解除關係即可。如果屬於法律上的合法婚姻,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法律對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有時間的限制。民事訴訟法 第...

什麼情況下法院不予判決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有哪些,判決不予離婚後怎麼辦

刑法一千問 法定離婚的四種情形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 第二,有吸毒 賭博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第三,有家庭暴力或者遺棄虐待家庭成員情形的 第四,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長達二年的。一般第二次起訴離婚 對方是同性戀或者性無能 一方出軌情節嚴重 一方判刑刑期較長 一方被宣告失蹤的,法院也會判決離婚。其他...

法院一審判決不準離婚,多長時間可以再起訴

一審判決書生效後過六個月可以再次起訴離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 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 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 依照法律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