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部門安裝電線與民房。請問最後怎麼解決了

時間 2021-08-11 17:10:44

1樓:小歆嵩

電力局要你掏錢的依據是:

根據你對情況的說明,可以瞭解到,你的蓋房屋應該是先於電力線路的架設,那麼,電力線路當初在架設過程中必須經你房屋跨越的時候,應該首先徵得您的同意,再給一定的經濟補償。方可進行架設。原因是,你房屋的土地所有權一定是你的,那麼人家要在你的土地上方架設裝置,就應該徵得你同意。

在電力施工中,對於這種情況的經濟補償,叫做青苗賠償費。

但電力設施一但架設,所有權是國家的,你因為自己要蓋房,導至房屋和電力設施的安全拒離達不到。那麼這種情況,你要求架高,或移除電力設施,所導至的費用,肯定是應該你給的。這種收費國家應該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的支援,其實電力局也可以不收,但是他有權不移除,或改建電力設施。

也就是說你的交費行為說好點是自願行為,說不好聽就是無賴之舉。

根據分析,我覺得你現在應該做的應該是瞭解當初電力設施架設時,有沒有對你進行經濟賠償,如果沒有,你應該要求電力部門補與你經濟賠償,相信所得賠償的錢應該比你要求改建電力線路高,或者相當。但如果當初已經給與你賠償,那麼真的就無話可說了。你就只有要麼不蓋房,要麼蓋房給錢了。

最後一定要吸取這種教訓,不管是電力,電信,移動等部門,要在您的土地或房屋周圍建造設施時,你有權不同意,如果你同意,也要讓建設單位給與你相當的經濟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電力法規上說電力線路下方不允許有建築,電力線路如果不能避開建築,則電力公司會和你協商,給你補償,並要求建築不能超過多少m。也就是說你家的房子不能翻蓋。

3樓:

一旦出了事情就是人命關天的事情啊,還是要小心些,問題是這條380v的線在你建房子前已經有了,你不佔理,要移開兩個電杆要花很多錢,事情比較麻煩,因為線路如果一直是直的,到你這要拐兩個彎,電杆的受力會很有問題,所以不只是移兩個電杆的問題,可能要移整條線路。估計你不太想掏,加一個套管,真的很不安全,因為房子我們要用很久的。供電局肯定要給你發整改通知書,專人來讓你不要建,如果你堅持要建,以後出了事情,供電局還真沒有責任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線路已經架設,則供電方無過錯。需要和當地供電部門協商解決。

5樓:匿名使用者

當時未與你家人商量,那事後你有找到他們嗎?或者提示書面的材料了嗎?如果沒有,等於預設。

也就是說電力線路在你建房前架設了,你現在重新翻屋就算違章建築,如果你當時沒找他們,也沒書面的證明。在某些方面,你可能很難佔到優勢。最好去找了當地的供電部門協商一下

6樓:徘徊的孤狼

是在國內嗎?如果在國內基本沒戲了

對電力部門怎麼投訴

回答樓主的問題 一般來說 普通家庭每個月用電量在100 150度左右根據我國居民生活用電的標準0.4657元 度可以計算出 普通家庭每月的電費應該不會超過100元 而夏季用電高峰 的電費最多也就200元左右所以樓主敘述的居然用了1600多度電 肯定是有地方出錯了 一般情況下 家中用電量猛增一般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