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藍眼睛
證人證言不一定都是直接證據,如果證人證言能夠直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就屬於直接證據,否則就不是。
所謂直接證據,就是以直接方式與案件主要事實相關聯的證據,即能夠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所謂間接證據是指與待證的案件事實之間具有間接聯絡,不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事實,因而需要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證人證言的直接證據範圍是:
刑事被告人對犯罪的供認,被害人或目睹證人對被告人實.施犯罪的陳述和證言,民事被告人對原告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人證言。如能夠指出犯罪人是誰的證人證言、能夠證明民事法律關係是否發生、變更或消滅的證人的證言,以及行政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時在場人員所作的關於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證言。
2樓:
如果這證人證言,能直接證明本案的事實,就是直接證據.如這個證人證言,只是間接的證明案件的事實,還要和其它證據相結合起來,才能認定案件事實,那屬於間接證據.
3樓:匿名使用者
證人證言屬於剪接證據,打官司的時候只能做為參考
4樓:
拜託,你看書也太不仔細了吧,證人證言即可以使直接證據,又可以使間接證據啊,比如,一起殺人案,你說你看見某人殺害了某人,那這就是直接證據,如果你說你看見某人曾在現場出現過,這就是間接證據啊。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的劃分是看你的這個證據能證明什麼,而不是看證據的載體是什麼。
至於你的補充問題,雖然我沒看懂,你沒寫清阿,但是其實道理一樣,看證據是原始證據還是傳來證據,主要看的是證據的**,也和證據的載體沒有關係的,比如,你說你親眼看見我殺人了,那你的證據首先屬於證人證言,然後又是直接證據,又是原始證據,但如果你聽說我殺人了,那麼首先也屬於證人證言,其次是直接證據,然後也是傳來證據。明白了麼?
你是把證據的種類和分類弄混了,證據的分類是根據證據的**,以及證明作用等劃分的,而證據的種類是根據證據的載體來區分的,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沒有說是屬於哪一種證據就是那一類證據。
剛開始學吧,呵呵,不要緊啊,呵呵,我剛開始學的時候也是弄混了
刑訴中的證人證言是原始證據還是傳來證據
5樓:李家思
證人證言是原始
bai證據還是傳來證據?du
zhi人所證明事實的**dao途徑
1、證內人證言所證明的事實,如果是親身容在現場直接獲得的證據,那麼該證人證言就是原始證據;
2、證人證言所證明的事實,如果非親身現場直接獲得,而是從他人口中轉述的,那麼該證人證言就是傳來證據。
例如:a親眼看到c傷人的全過程,那麼,a的證人證言就是原始證據;如果b看到c傷人的全過程,但b突發急症,在臨死之前把看到c傷人的全過程給自己的妻子講了,在b死後其妻子的證人證言就是傳來證據。
6樓:梵心隨情飛
他親眼看到的是 原始
聽別人說的是 傳來
書面證人證言可否作為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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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不到庭,證人書面證言能做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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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什麼間接證據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條件,讓法院判離婚
我這些建議可能比較損,不過也是出於同情你們的遭遇。起訴可以解決問題,但不會讓你們得到更多實際利益。所以建議你們可以繼續關心他 愛護他 哪怕是違心地 至少要熬到掌握他有多少可分割的財產,取得證據,這樣提起離婚訴訟時可以有幫助。如果你們覺得沒必要再糾纏下去,那就早些起訴離婚,理由就是感情破裂,找些鄰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