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離婚現還是住前夫的房買經濟適用房可以嗎

時間 2021-08-11 17:44:47

1樓:都律師講案件

離婚後的房產歸誰了?具體問題還是諮詢有關房產部門吧。

我在離婚前和前夫有經濟適用房離婚後我淨身出戶之後我可以買商品房嗎

我最近離婚,想買經濟適用房,可以嗎

2樓:鑽誠投資擔保****

如果符合申請條件

這個當然是可以的

(1)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滿35週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

(2)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含年滿35週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3)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週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人均月收入不超過2796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新政策要求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嶗山、城陽、黃島申請保障性住房統一執行新標準。符合條件者可在新標準執行後,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資格申請。申請**的填寫,市民可直接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諮詢,街道辦事處將結合實際情況給予指導。

離婚後,我的戶口還掛在前夫家,會影響我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5

3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在本市的話,只要你們把離婚前的房產分割清楚,應該沒有什麼影響的.

我和前夫申請的經濟適用房離婚給了前夫,前夫現在要**,我能索要回屬於我的分額嗎?

4樓:在仙佛寺講葡萄牙語的鳳梨

如果你和前夫申請的經濟適用房,離婚後給了前夫,現在你前夫要**,你是沒有權利要屬於你份額的,因為在離婚的時候你已經同意給了前夫,那麼就屬於你前夫自己的房產離婚了,你和你前夫在法律上就沒有關係了,那麼他的房子也與你無關了。他是有權利**的。

5樓:左左的今天

我覺得應該不能吧,因為你在離婚的時候已經沒有這個房產的所有權了,他是屬於你前夫的,所以他現在做的任何決定都跟你沒有關係了。

6樓:最快的蝸牛

既然你和你的前夫已經離婚了,而且已經把經濟適用房給了前夫那麼現在的經濟適用房,就是你前夫個人的財產,你當然不能夠說回,原來屬於你的經濟適用房。

7樓:盼不到的大黃蜂

應該可以。但在離婚時,你們是怎麼商量的,如果同意就沒必要

8樓:力挽狂瀾

潛伏申請了經濟適用房,你們現在已經離婚了,前鋒要把房子**,你可以分到一半的房款

9樓:英子妮

這個要看你們離婚的時候怎麼判決財產的。我分割財產裡面沒有涉及這方面,你們可以重新商定。我商定不好可以起訴法院。

10樓:馬依昂

這種情況肯定是可以的,你們共同的財產

11樓:早餐吃過了

如果你和前夫,申請的經濟適用房,現在前夫還在居住。可是他現在要**,你就要爭回你那份的權益。

前夫已申請到經濟適用房無能力購買可以把資格讓給前妻嗎?

12樓:乾馳月

離婚以後,法律上你和前夫沒有任何關係,如果可以把資格讓給你,也就等於可以讓給任何人。如果不能隨便轉讓,也不能轉讓給你,因為對於你的前夫來說,你和過路人一樣的法律關係。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有孩子,應該可以。

如果沒有,比較困難,除非你們復婚。

前夫現在住的房子是和前妻離婚前買的,現在前夫死了,房子會分給現任妻子嗎

會,你是直接繼承人,前妻已經分開了,他們沒有任何關係了,你才是他的家人。那要看房產證的名字是誰的,如果只有老公一個人的話,房子要分給現任跟孩子,如果有前妻的名字,那房子屬於跟現任的婚前財產,應該不會分給現任。無法判斷。請說清楚 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當年離婚時房子歸誰?死者有沒有遺囑?死者還有父母和子...

我和前夫離婚了,有個女兒,我很愛我的女兒,可現在我有了物件了,當初也是我的錯,我前夫也很好,可現在

文開齊律師團隊 既然已經離婚,就應該向前看,就像你說的,已經回不去了,但還是要堅強的生活下去,一切還是希望的。 既然你也知道回不去那就好好的過日子了,真的不要再去想了想越多,人也累越煩惱。而且你現在也有物件了,你也不想現在的物件和你前夫之間扯出更多的問題來,我想你也不希望吧!感情這個東西總是很敏感的...

孩子是我和前夫共同撫養的,我能買經濟適用房嗎

能否買經濟適用房要看收入等是否符合條件 123三寸天堂 只要那你有錢,怎麼不能買。經濟適用房法律法規調整有哪些 經濟適用房出租按法律怎麼處罰? 桐綺蘭 根據 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八 在取得完全產權前,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只能用於自住,不得 出租 閒置 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