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洛洛西麋鹿
沒有,這是國家不會允許的,這是嚴重違反人權的。
儘管法律已經剝奪了死刑犯的生命權,但卻並未剝奪其身體權及自主權,死刑犯依法依舊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捐獻自己的遺體或器官。
根據2023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民政部等聯合頒佈實施《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中規定:
一、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罪犯,必須按照刑法有關規定,「用槍決的方法執行」。執行完畢,經臨場監督的檢察員確認死亡後,屍體方可做其他處理。
二、死刑罪犯執行後的屍體或火化後的骨灰,可以允許其家屬認領。
三、以下幾種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可供利用:
1.無人收殮或家屬拒絕收殮的;
2.死刑罪犯自願將屍體交醫療衛生單位利用的;
3.經家屬同意利用的。
2樓:小考拉啃蘋果
可能會吧,畢竟拿死刑犯們做活體研究可以促進醫療事業,也等於給他們的罪行贖罪。
3樓:忻賀撥朋
這個真不排除。。。
在中國,活體實驗沒聽說,死後被拉到醫學院做解剖的可是千真萬確的
4樓:冰——錵
肯定有啊。。。只是不公佈吧。。。
5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上說沒有
活人是侵犯健康權 身體權
死人就是侵害物權
中國監獄死刑犯活體解剖 求真相!
6樓:匿名使用者
歪曲事實。造謠。
至少我接觸過的好幾個死刑犯,都是由法院執行槍決的。如果有家屬要認領遺體的,可以領回去。如果無人認領的,火化。
有極少數的死刑犯,執行以前書面提出的,會將遺體或者器官捐獻出去。
死刑犯為何不用於活體生物研究???????
7樓:hero皓
人的人權國家沒有權力剝奪。古代的奴隸可以任你處置。但是奴隸社會在中國已經過去幾千年了。所以不可以
8樓:銀色韻律
因為這跟死刑復的目的沒有關係。死
制刑之所以存在,是為了震懾犯罪,而死亡本身已經是所有恐怖中最強大的一種了,就算加上做人體研究,也不能讓死刑變得更恐怖,換句話說不能降低犯罪率。
既然跟震懾犯罪沒有關係,那麼就要從另一個角度考慮,那就是死刑犯也是活生生的人類,如果開了這個口子,就等於法律允許了可以用活人做人體實驗,這個絕對是要被國際上炮轟的。想想看,如果因為反正都要死,死刑犯就可以用來做人體試驗,那病得要死的人是不是也可以不經允許的拿來做人體試驗?老得要死的人是不是也可以這樣拿來做試驗?
再繼續推論下去,每個人到最後反正都是要死的,那所有人都可以拿來做人體試驗嘛!
所以這個口子是絕對不可能開的,你頂多就拿黑猩猩做試驗吧,據說跟人類基因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九以上
9樓:迷戀吾王
如果是你,你願意嗎?
我國死刑犯什麼情況下可以不死,對死刑犯執行槍斃時,如果一槍打不死,是不是就放掉?
上路的時候突然交代出某個大案子的在逃犯 就可以保你一命 在被假釋和走後門的情況下 對死刑犯執行槍斃時,如果一槍打不死,是不是就放掉?槍斃是對著後腦勺打的 不是電視裡面距離老遠 一陣排槍 所以基本都會打死 如果打不死 旁邊負責檢驗死亡的法醫會掏出槍補一槍 執行者一般開一槍就拉倒了 我國古代曾經有這一說...
死刑犯一般怎麼處死,中國現代死刑犯一般怎麼處死
塗志文律師 現在全國很少實行注射死刑,都是槍決.如想看,現在正是時候.因為冬天血凍結,現是夏天,可以看到流血的場面,執行由當地法院的法警執行,一般執行死刑前會給死刑犯先注鎮靜劑,法警一個人執行一槍,打死刑犯後腦,當然如一槍打不死,後備另一名法警補第二槍,以此類推 想去可以聯絡你本地的法院 戚廣利 死...
毒販在執行死刑之前會通知家屬嗎,死刑犯在執行死刑前必須通知親屬嗎?親屬有屍體處理權嗎?
戚廣利 毒販在執行死刑之前不會通知家屬,執行死刑後應當通知罪犯的家屬。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 信札,然後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