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成故意傷害罪了,什麼時候抓人,有時間限制嗎

時間 2021-09-04 22:12:13

1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構成故意傷害刑事犯罪的,公安進行立案偵查後,由於對於何時抓人,並沒有明文進行詳細規定,但符合刑事訴訟法六十九條、七十五條、八十條的規定的,公安機關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逮捕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訊;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五條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六條 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採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在偵查期間,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訊進行監控。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2樓:一頭好汗

一般公安機關會立即進行抓捕的。

但是如果你跑了,也有追訴時效的,過了這個時效,就不管你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故意傷害罪從立案起幾日內對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有無明確規定?請懂法律的朋友來幫忙回答!

3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拘留最長可達三十七天。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故意傷害夠上了犯罪,直接就立案拘留了啊怎麼還有幾天之說啊

你大概說的是自訴案件吧

法院受理就會被拘留了

一般自訴案件都可以保釋的

你講的非常的不清楚

不好分析

5樓:上海賈曉慧律師

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很充足,而且受害人的傷情比較重的話,只要立案了,犯罪嫌疑人抓到了通常就會拘留。但很多時候受害人的傷情不是特別重,這樣就要等傷情鑑定出來,構成輕傷以上才構成故意傷害罪,那時公安機關才會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很充足,而且受害人的傷情比較重的話,只要立案了,犯罪嫌疑人抓到了通常就會拘留。但很多時候受害人的傷情不是特別重,這樣就要等傷情鑑定出來,構成輕傷以上才構成故意傷害罪,那時公安機關才會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另外公安機關也得確定這個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也不能隨便拘留人的。

7樓:問法網張律師

這個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要符合拘留條件隨時都可以拘留。

8樓:丘晉

你這個問題很不好解決,因為對一方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的責任。但是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當確定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公安機關可以刑事拘留對方」,但是這只是可以,也可以緩緩以後拘留,這個沒有時間限制的。所以你可以檢視下刑事訴訟法。

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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