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包辦婚姻我不喜歡她,可現在又到了快結婚的日子了。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9-05 06:10:33

1樓:何寄壘

不喜歡就要說出來!結了婚也不幸福

2樓:一有文化的流氓

逃婚,並且說明不可能幸福。

3樓:泥凱風

人就是這樣,在身邊對自己好的不珍惜,婚姻不是你喜歡誰就和誰能夠過一輩子的,還是謹慎考慮,如果女孩對你夠好的話,不要輕易放棄,遇到一個對自己好的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後你會明白。

4樓:

兄弟,結婚是一輩子的事啊,不可兒戲,如果不合適要趁早說清楚,不要等到將來傷了別人又傷了自己,趁現在要考慮清楚,真結婚了就不要有其它想法了,好好對待人家了。

5樓:

不要違背老人的心,你是有責任的.相親.戀愛登記.定日子.你都幹嘛去啦?日子到了.怎麼辦.辦!結完婚你就高性了.

6樓:來自九龍口欣慰的高飛燕草

快刀斬亂麻不要到結婚後給你們帶來痛苦

7樓:

人生就那麼回事,先結婚後戀愛發現她的好,象對侍客人的態度去對待她,你會發現她與以去的不同

8樓:詩和遠方無涯

第一、趁在結婚前趕緊的和姑娘說清楚,不要耽誤別人,第

二、你聽你父母的,還是結婚,說不定以後會愛上這姑娘!婚後培養感情嘛!你在兩者對於這姑娘都不好,如果這姑娘知道後會恨你!

9樓:肥皂泡沫

大膽的說出來,談一談,而且相處多久了要辦婚禮,如果已經給彼此時間了就是覺得和不來而且伴有討厭,那真不行,以後兩個人都不會幸福,在有了孩子,萬一婚姻有什麼差池對孩子也是不負責人,但也要看你的感情經歷。

10樓:弘芬

拜託!哥們兒,別害人害己!說的通就說,說不通,撤吧,,,,,,遠遠的,,,,

11樓:霸氣·承江

不要結了之後再離,那可就

12樓:秋梧桐

現在反悔還來得及,跟他們說不清。總比以後兩個人痛苦好

13樓:你幫幫忙好嗎

要麼現在拒婚,要麼認命結婚

1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還來得及。別真的來不及了大家都後悔

15樓:二貨她已亡

很多老一輩的也是這樣,但最終他們還是安穩的生活。所以順其自然吧!說不定她會很好呢,別多想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喜歡就不要結,否則既害你自己也害了人家

17樓:手機使用者

其實我看也不是絕對不喜歡,而是如站在十字路口不知如何是好,對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來一場說逃就逃的旅行

19樓:雪略萌

。。不喜歡就要講出來!你不喜歡你還要聽你父母的去幫他結婚你覺得你以後幫他在一起你會快樂嗎!現在不是做乖乖女的時候!愛就在一起!不愛就講

20樓:侍傲安

趕緊說清楚,不要鑄成大錯,以免害人害己,沒感情的婚姻不會幸福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早點提出來,不要結婚喜帖發了再說就不好了,那樣雙方都丟臉

快要和不愛的人結婚了!我不想,可父母逼我!怎麼辦?

22樓:在水一方的兒

現在抄這個時代崇尚的是襲婚姻自由,不要因為父母而錯過了本應該屬於自己的幸福。

有些人有些事錯過了就不會再有了,俗話說“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就是這個意思。

如果因為父母逼著你去與一個不愛你的人結婚,那麼想象一下你以後的生活會幸福嗎?其實自私的人並不是你。追求自己的幸福也叫做自私的話,那麼什麼才不叫做自私呢?難道不是這樣嗎?

在這裡我要告訴你的就是:既然愛,就要追。既然忘不了,就不要放手!

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祝愉快!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喜歡,結婚了也是遭罪啊,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把

24樓:風雲天下我愛你

不喜歡就不要結了,後悔的是你一輩子的事情哦

25樓:造業幫

現實的話是沒有這種包辦婚姻的了,除非逼婚是有利益,或則對方有錢,不然現代社會就算父母逼也是沒用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忠於生活,你應該選擇一個愛你的人。終於愛情,你可以選擇一個自己愛的人。

27樓:匿名使用者

哎 不愛一個人幹嗎要搞了 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我喜歡一個已婚的男人,我也結婚了,為了他我也快離婚了,我老公很愛我,可是我們是父母包辦婚姻我不愛他

28樓:匿名使用者

但是你們已經結婚了啊!你這樣做是不負責任的,再說他那麼愛你,你這樣做他不會傷心嗎?

29樓:雷恩加爾

我跟我老公結婚8年了到現在我也不愛他!女兒都說有個人愛你你不愛他那個人就是爸爸!!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會給他生倆孩子!!

其實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得!!但是我是單親家庭長大的,我不會離婚!!

30樓:洞口縣鎮孫章枝

他是一個己婚的男人,你又何必去當第三者,而你的老公深愛你,你有何必呢?兩人的感情可以慢慢培養,先結婚後聯愛。可以不你該惺了。

31樓:磊

1.站在你的立場上想沒有感情不值得愛

。2.現在你老公的立場上你老公很愛你。

3.站在旁關者立場上想,你不是不愛你老公,是你放不下你的前男友,你可以試著放下他,看看你眼前的老公,你的老公一定會比你的前男友強,因為你的前男友放棄了你選擇了別人。要學會放棄,才會有了更大的收穫。

32樓:匿名使用者

已婚出軌都不對

出軌入軌難相隨

安分守己過日子

呵護關心我是誰

33樓:特別關注

去死吧,生在福中不知福

34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愛你的人比一個你愛的人幸福,愛你的人一輩子愛你,你愛的人不一定讓你幸福,

35樓:最小

家不要散,情人不要離開

我16歲和老公結婚了,是父母包辦婚姻,現有十幾年了,但他一直都不喜歡我,一直在外面找女人,為了小孩

36樓:不能自拔的我也

這種婚姻早該結束了。你決的是為小孩好,其實也不見的,祝你早日找到你自己的幸福

3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離婚!離婚!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38樓:莫淋丶

果斷離婚,沒必要維持

39樓:麵餅糕

男人不愛自己,也別找女人的麻煩,自己好好愛自己,裝飾自己好看點,活岀自己來這是女人最好的保護

父母包辦婚姻 我該怎麼辦

40樓:金絲雀公主

不喜歡他就離婚吧。不要害怕你的父母和男方的強逼和刁難。法律會保回

護你的,如有需要就向相

關機答構求助。勇敢堅持自己的立場吧!我這來自遠方馬來西亞的朋友會支援你和我會為你祈禱。

其他的朋友也會支援你的。

祝你幸福,快樂!

41樓:寒欣

樓主,真不是說你啊,你怎麼就這麼輕易把你自己的幸福讓你父母版包辦了你也乖權乖的聽了!?現在後悔了可也來不及了,你們連結婚證都領了,想分開就是再去辦一張離婚證了,你父母也是的你是他們的女兒怎麼不相信你反而被那種偽君子矇混過去了呢!

奉勸樓主膽大點跟你父母說出那個偽君子一切“罪證”相信你父母是愛你的他們會站在你這邊的!

4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真的不願意和他在一起的話!你可以和他離婚不需要在乎家人的看法!現在是隻要一方想離婚就可以離的!!

如果男方鬧可以告他!!或者離開自己養活自己!好像不在一起3年 好像算自動離婚了!!

4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說,分居二年以上者,可申請離婚,法律會給以支援;所以你可以到外地打工專,失蹤二年後再回來申請離屬婚吧。婚姻大事,豈能兒戲?為一時的屈讓而放棄終生的幸福,不值得!

父母是陪伴你人生三分之一的時光,而伴侶則是陪伴你下半世的人生。能讓下半世生活在忍辱之中嗎?

44樓:金色的記憶

你太軟弱了 自己的終身幸福都不去爭取 你會後悔一輩子的

逃避不是辦法你要勇敢的站起來找回自己的幸福 現在婚姻自主誰幹涉都是違法的 你可以到婦聯尋求幫助 他們會幫你把結婚證作廢的

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45樓:道基館娃娃

崩潰了,女孩子拜託,你以為結婚是過家家麼?

把他當作你身體的一部分,改掉你認為不好的,當然,要善言善語,因為你們中間是沒有裁判的,所以不能過分強勢,潛意識中慢慢讓自己愛他。

已經結婚了,凡事應慎重!

46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種事。

不需要離家出走,跟父母說明,如果父母逼迫就報警,法律會還你自由的。

你去法律的地方問,不要在這裡問,他們都不懂得

47樓:臨沂心理諮詢

在有結婚證得情況下是法律承認的夫妻,如果你認為他不是你要廝守的人建議把自己的想法都告訴你父母,畢竟婚姻不是兒。

48樓:東方茫茫然

這可來是終身幸福啊,事源關一輩子!千萬不能勉bai強,你du能勉強一時,能堅持一世嗎zhi?你dao

可以提出跟他離婚啊,事實上也只是一手續問題。你最重要的是說服你的家人,實在不行就自己強硬起來,你是當事人,只要你堅持不結,你家人也不可能怎麼你的。離婚就更簡單了,先和他協商離婚,如果他不同意,就上法院,婚姻的首要條件就是雙方完全自願,你這麼討厭他,況且你們是包辦婚姻,還沒有同居過,一定能離!

再不行就離家出走,外面的世界大著呢,遇到一個真正喜歡的帶回家,氣也把他氣出病來。不要讓一紙協議毀了你的終身幸福~

4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最好的**,不過你這個比較複雜。畢竟是正式的關係啊

50樓:匿名使用者

你以為結婚是鬧著玩呀?他真的不好的話就離婚,要不然就找律師來辦理!

5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 離婚 離婚沒有其他辦法。

52樓:匿名使用者

不喜歡就不要領結婚證,開什麼玩笑

5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父母包辦婚姻是違法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根據《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54樓:舜儀岑芳洲

婚姻是自己的路bai

就有自己來du

做zhi

就由自己來承擔。。。如果那個人不適合dao自己坦然的跟

回ta說

這個是包辦的答

沒有感情

對父母這種婚姻只能傷害自己。。如果不想看見現代版本的朱麗葉羅密歐的話(開玩笑

調皮淘氣

隨便不上心的說啊。。可別來真的。。)

就不要再阻止

妨礙我的婚姻

父母包辦婚姻自己應該怎麼辦?

55樓:南巷如也

我認為可以先和父母好好的溝通一下,也許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可能經過你們好好的談話,父母會放下執念。如果遇到態度堅決的父母,態度要堅決,必要時候可以用法律**保護自己。

如果你恰巧沒有物件,對方也合適的情況下經過了解認識也可以考慮下哦,不過千萬不要拿自己的幸福開玩笑。

我國《婚姻法》第3條禁止包辦婚姻,包辦婚姻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1、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2、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3、如果超出了上述期限,對於包辦、買賣引起的離婚糾紛,當事人共同生活的時間不長,或雖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但確實未建立夫妻感情的,應當准予離婚。

包辦婚姻的法律責任:

從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各革命根據地的婚姻立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行的婚姻法,一貫保護婚姻自由。

2023年《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3條),還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4條)。

中國的法定婚齡高於成年年齡(18週歲),當事人已有能力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

包辦婚姻的各種形式,包括娶童養媳、包辦寡婦婚姻、轉親、換親等,都是違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辦婚姻的界限,以結婚是否出於當事人的意願為根據。那些雖系父母代為訂婚,但雙方經過了解、建立感情後自願結婚的,也應認為是自主婚姻。

對包辦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人,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必要時視其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或法律制裁。對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中國2023年《刑法》第179條規定,還須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在處理父母包辦婚姻這件事情時,一定要記得“先禮後兵”,盡最大的努力讓父母同意我們婚戀自由,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會給我們最美好的祝福。

56樓:回雁三清風

父母包辦婚姻我會和父母說清楚,不是我喜歡的我不會嫁,不然我就離家出走,什麼時候你們不逼我了,我再回來。

57樓:泡泡

如果父母包辦婚姻,我會坐下來好好和父母談一談,告訴他們我的想法,讓他們知道包辦婚姻的弊端。

剛結婚月,是父母包辦婚姻。我對他很反感,完全不喜歡他,生活了月,我快受不了了,他有陽痿和

他沒權力報警,你有權力報警。告他 呵呵,讓你家人還錢給他家。你自己尋找你自己的幸福去。你首先是一個人。才是你家父母的女兒。如果他們把你當商品一樣 的話。你可以爭取你自己的人權。現在在那裡找不到工作嘛?自己出去找自己的幸福去吧。沒有結婚證,你們就沒有法律認可的婚姻。所以,不用擔心,自己維護自己的權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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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喜歡自己父母,偏心,對我也不信任,父母又自私,想哭,不想

十一風大 很正常的。我也有過這段時間。有什麼問題可以找我傾訴下。 養了個白眼狼,你這麼有想法自己過去呀。在家裡真的很討厭父母,真不想和他們呆在一起,在家父母天天說我,總是看我不順眼,出去後感到自己真的不 我大概十歲左右的時候,我在家裡,我親眼看見我父母都已經出家門了,然後我就假裝去喝水,隨便就檢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