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生活困難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
2樓:羽魚雨玉
不能要回 彩禮這種都是私人問題 沒有什麼法律可保護 要不要得回完全看人家人品怎麼樣 結婚那麼快就離婚 何必呢
3樓:下雨天去吃麵
只要有證據,可以要回,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她這種完全是騙婚行為。
4樓:手機使用者
按照正常情況是可以的,但是你前妻家裡人不給你也沒辦法
5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前妻家裡的人品怎麼樣。
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還很年輕後面的日子還很長不必為了這點小事而煩惱
請問我和前女友已經協議離婚並領離婚證了。(我們領結婚證之後一直沒在一起生活過,領結婚證半年不到就又 50
7樓:河泥說不清
既然你們各項手續基本辦齊,就個自安穩的過日子,別再鬧騰。至於經濟糾紛,協議怎麼籤就怎麼辦,再不行就到法院起訴,依法追究。你們這樣鬧,解決不了一點問題。現在雙方都需要冷靜,理智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經領了離婚證,那法律上你們已經不是夫妻,又沒有小孩,沒有任何關係了。對方要做什麼無需理會!如果對方索賠,你最多就是賠償一臺電視機,因為那是你損壞了別人的財產,其他的什麼協議都不要簽字即可
9樓:二柱子被壓
最好的辦法就是馬上告他們,但在那之前你需要證據。你可以去要求律師和你一起去醫院拿到病歷證明,還要把去女方家要求他們還你8萬塊的彩禮錢,要錄音,接下來還要有媒婆的證詞證明他們說謊。每隔幾天就去說要看女方的病歷表,也要錄音證明他們不敢讓你看,你有權懷疑他們隱瞞事實
10樓:手機使用者
夫妻和好。做正真男人
訂婚後發現雙方性格不合,已領結婚證,但未辦酒席也未在一起生活,現在想離婚,該如何處理?
11樓:
既然都領了結婚證了就先相處一段時間感受下,究竟合適不合適,最好定個時間,不要匆匆決定結婚又匆匆決定離婚,比如相處半年之後還是認為很不合適,那麼就選擇離婚,離婚在現代社會已經很普遍了,沒什麼的,不可能為了下半輩子的幸福而將就過不是麼
12樓:起霸氣的名字
已領結婚證 在法律意義上就是夫妻了,想要離婚雙方就只能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1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去民政去寫個協議辦了就好了。
領結婚證多久可以離婚,領結婚證之後多久可以離婚?
離婚沒有時間限制的,結婚後無論多久都可以離婚。結婚後男女雙方感情破裂,自願離婚的,雙方對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 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約定時間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離婚協議事實,予以登記,辦理離婚。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
領結婚證之後我如果故意不拿走我的結婚證,把我的結婚證留在婚姻登記處的話工作人員會怎樣呢
xu忘不掉過去 我不知道朋友為什麼會提出這麼一個問題?如果你故意把結婚證留在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會替你儲存,通過你留下的個人資訊資料,去聯絡你取回結婚證的。 如果在領結婚證的時候,你把結婚證落在民政局,民政局都會很好的,給你打 提醒你過來,他不會把你的證件隨便亂丟,因為結婚證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很重要...
請問,舉行過訂婚儀式但是沒有領結婚證,也沒有舉行過婚禮,在法律意義上算不算夫妻
當然不屬於夫妻,在我國只有領取結婚證進行結婚登記才屬於夫妻 問法網姜律師 不屬於,只有進行了結婚登記才屬於夫妻,目前不存在事實婚姻的說法。 漸飄漸遠 只認結婚證。另外如果事實婚姻年紀到了規定上限就不管有沒有證了。不記得是多少年了。 咖啡加鹽 這要分情況 主要看你是那年舉行的儀式啊 你們兩個人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