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
兩個必須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
夫妻分居有兩種型別: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後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正式籤離婚協議就不算。。
有結婚證,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動離婚嗎?
3樓:
不算,離婚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沒有自動離婚。離婚只有夫妻雙方協議好然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經過法院調解無效的,法院會准予離婚。
依據《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要求「雙方自願」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並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必須達成協議。其中,子女問題適當處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
2、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對於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涉及到離婚與否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判決。凡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不得重新起訴離婚,被告則不受上述期間的限制。
4樓:天涯
1 在中國,離婚和結婚一樣是法律行為,如果不經法定的離婚程式,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動離婚。
2 你可以根據當事人對離婚的態度,選擇行政程式或者訴訟程式解決離婚問題。雙方當事人合意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選擇行政程式離婚;一方要求離婚,或者雖然雙方自願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選擇訴訟程式離婚。
3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
4 即使已經被法院宣告失蹤的情況下,也需要經法定程式辦理離婚。婚姻法第32條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 只有一方死亡才能自動終止婚姻關係。
5樓:愛就一個字
不算 必須辦理離婚手續才算真正意義上的離婚
6樓:無慾沉浮
法院程式還要走 不然法律上還是夫妻
7樓:隨意的隨和
什麼啊,不辦離婚離什麼啊
有結婚證,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動離婚嗎
不算,離婚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沒有自動離婚。離婚只有夫妻雙方協議好然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經過法院調解無效的,法院會准予離婚。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
夫妻之間多長時間不在一起同居可以離婚
當你回首當初牽著對方的手共同走向幸福時那一刻你是什麼感受,難道是迫於無奈嗎?那麼你有什麼道理去違背自己曾經下了一輩子的決心,當你為了小事吵架的時候是否記得彼此曾經真心的關懷愛護和感動,當你決定分手的時候你認為你這一輩子還能找到共同創造幸福的美好初衷嗎?和你真心對待相濡以沫視如己出在這一輩子之中你能找...
夫妻雙方已經辦理離婚但是他們生活在一起事實婚姻存在有沒有繼承權
陳金華 1 夫妻雙方憶經辦理離婚登記,但仍生活在一起,是否有繼承權,取決於他們在一起生活是事實婚姻還是同居關係 1 若是離婚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後,我國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此時夫妻雙方離婚後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關係,彼此間無繼承權。1 若是夫妻雙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離婚,雙方離婚後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