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領證了,現在要離婚男方非說女方騙婚還沒有協議離婚的情況下發朋友圈說女方騙婚希望專業人士解

時間 2021-10-14 21:50:02

1樓:

他的行為侵犯了你的名譽權,在沒有事實依據對你的名譽造成侵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違***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可以酌情考慮具體數額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最好直接去律師事務所問問。。。

等網友七嘴八舌的給你答案了。。你思維更混亂不說。。事情還被耽擱了。。

如果律師是可以你就可以要求賠償,如果說不夠條件就在繼續等時機。。。

總之就是趕緊去一個事務所問問

3樓:山姆會員店小黃

這不就是騙婚麼?還名譽賠償?想多了吧

諮詢一下,結婚領證了,過了半年,男方耍賴說過兩個月,男方要求離婚,並在結婚期間打過女方,女方沒說離

4樓:匿名使用者

不退,根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彩禮的給付是以結婚為目的的,現在的情況是已經結婚半年了,不管給了多少,也不應退還了。

5樓:寒豆小姐

男方若主張追回彩禮錢,需要提供當初已支付彩禮錢的相關證據,否則,難獲法院支援。

此情況下彩禮錢可返還情形: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後未共同生活的;已結婚登記和共同生活,但離婚後,男方因支付彩禮錢生活特別困難的。

經法院核實後,確定男方有支付彩禮錢的事實,且彩禮錢沒有用於共同生活,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返還的情形,法院可支付要求返還的訴求。

6樓:毛秀才嗎

最高院明確解釋,已經領取結婚證的,彩禮不予退還。

7樓:青青小草媛

退的!畢竟婚內時間太短…沒有對對方生育子女…盡孝父母!但要有證據證明其對您有家暴!同樣也需要中間人對其彩禮錢的數額定位!如果存在婚姻暴力以及男方提出離婚…是可以減免彩禮返還的

和男友領證月了,沒辦婚禮,現在要離婚,他要求我把一萬七禮金和訂婚時的首飾還給他,這樣合理嗎

奇農嘉嘉普 合理,需要雙方分手時協議退賠彩禮,達不成協議,可以到法院提出訴訟。婚姻法 司法解釋二 情已深6夜淒涼 按照以前相親的方法就是 禮金要退還一半 首飾兌成rmb也要退的,不過我還是希望你們不要談論離不離婚的問題,祝你們幸福! 奉天承運起名社 領證即為合法夫妻,財產共有,家產平分,你可要求平分...

我跟老公是舉行婚禮沒領證,現在要離婚,需要怎麼做?另外就財產分割

可向法院起訴離婚,並請求人民法院對同居期間的財產進行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 2001 30號 第四條 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

男方離過婚,現在要和女方結婚,請問要帶離婚證嗎

請您參考 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 結婚登記條件 1 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自主把握 2 結婚年齡 男年滿22週歲 女年滿20週歲。3 雙方均無配偶 未婚 離婚 喪偶 4 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自主提示 二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 本人常住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 一代二代均可 2 本人無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