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的。
我國的《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及第四條之規定:手機是你的合法動產,你擁有該物品的所有權,任何個人與機關(除執法機關外)無權佔有或扣留;
《物權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條:你有權對傾犯你合法財產的個人以及機關(除執法機關外)要求財產復原和歸還,老師應該採取一個有效的方法來引導學生正確的實用手機,而不是與法律相抗衡。
學校有規定學生不允許帶手機上學,卻無規定老師可以沒收以及扣押手機;
因為《物權法》有明文規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別人的個人財產.而學校更沒有權利去沒收,雖然學校是公辦學校,但學校再怎麼樣也只能是學校,永遠都不能成為執法單位.而某些學校有規定老師可以沒收,此規定與法律相沖,它便是違法規定.
照例應該廢除. 《教師法》並沒有「沒收或扣押學生財產」的權力。
另外,《物權法》中還規定了假若財產在其中損失,你還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賠償,例如手機**下降及手機電池長久不衝電造成損壞等。
這種情況你就向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即教育局申訴吧……
2樓:想請教你們哈
這個規定應該改為:學生帶手機就要沒收,讓家長來學校領回。
3樓:廣東貝歐家居全屋定製
說叫律師的都是閒的,物權法有明確規定,你的財產是不可侵犯的。學校的校規是對學生的一種管理制度,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建議你老師溝通不了就找校長。
,跟校長明確指出學校侵權之處,這樣大家不撕破臉皮應該能解決。校長不給解決,直接110,警察會負責協調的。
4樓:小怪獸也有正義的時候
這種情況,他們必須還你,直接請律師分分鐘解決
5樓:
律師看看能不能行得通
6樓:mr三不知
我裡面有工作相關重要檔案,如果堅決不還,可以找校領導溝通。
老丈母孃總是借錢不還,我該怎麼辦?求幫助!
7樓:百分百靚包店
這樣的丈母孃讓人無語了。以後試著去和她借錢吧,試著哭窮。如果借錢的數額比較大,你需要想法制止了。如果只是小金額就權當孝順她了吧,畢竟她是媳婦的親媽,就當做疼媳婦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把錢用在理財上,取不出來,時間長點
9樓:
看是借多少了。多了還是寫借條的好,不還還有個憑證可以起訴
貨車拉飲料,裝貨之前說紙箱破損不用車上賠償,可到地方要按原價賠償!我該怎麼辦呀?求幫助
10樓:產投投資管理部
當初簽訂了合同嗎
如果有合同證明
可以堅持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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