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能量屁孩
沒具體的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如果是沒有安裝專門的排煙設施小餐館,
可能這些店都是未經過環保部門批准,
就私自營業了的。
可向當地環保局投訴,
環保局會要求他們安裝油煙淨化器的,
廚房內產生的油煙,
必須淨化達標後在高空排放,
對於屢教不改的,
環保局可以對他處以五萬元以下罰款
2樓:匿名使用者
誰都能管,誰都不願意管。你可以依照大氣汙染防治法第81條為依據,法院相鄰權起訴,鐵定能贏。然後拿判決書到工商所,要求工商所撤銷飯店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撤銷後,就屬於無證經營,然後去工商局市場管理科投訴對方無證經營。
無證經營就必須關門了!
3樓:立春
管理人員不作為你可以舉報
住宅樓下開飯店,樓上業主都不同意,飯店還能開嗎?
4樓:匿名使用者
瞎說。對於這樣的企業,明顯屬於違反「三同時」。企業年檢時現在工商部門也會要求提供環保審批檔案。
5樓:匿名使用者
血淚教訓,不能開。我哥們就是聽信了房東的話音巧語,說可以開。結果花費了十幾萬裝修,開業沒三個月就被樓上業主起訴給,強制關門了!現在還在和房東打官司呢
6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生存,何必你死我活的,如果對方安裝油煙淨化器,選擇相對靜音裝置,在油煙和噪聲上做到控制,何必擋人財路,我們可以要求物業監督下嘛,有些乾淨衛生汙染少的餐飲在附近不好嗎,等到把餐飲業態全趕到專門餐飲街,你吃個飯跑三公里的時候就不麻煩,人家成本高了菜價高你不煩,其實重油煙大噪音的禁止就好,輕餐飲控制好完全有必要存在,我現在這附近想吃個宵夜真麻煩,叫餐加配送餐盒平臺什麼的,比到店貴好多,自己煮麻煩,出去吃要跑好遠,又貴,以前附近有餐飲吃個宵夜十塊二十塊,現在基本叫餐都是二十到五十。你別覺得說樓下不做餐飲做其他的沒事,我朋友樓下開寵物店和不鏽鋼加工的,沒油煙,可平時敲敲打打焊來焊去狗叫聲真不比餐飲舒服,你住二樓是感同身受,可當初選擇沿街二樓就考慮到這些了,半夜車水馬龍不吵嗎,你能禁止開車停用道路嗎,我也二樓,沒有沿街,可能沒有你那麼直觀
7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以前可以開,2023年大氣汙染防治法實施後就不能開了,第81條,居民樓下是禁止開飯店的!如果環保局不作為,就走行政訴訟!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現有的物業管理條例與物權法,開飯店的屬於違法,業主屬於維權。
你們可以先了解一下這塊地皮當初開發商買下來的時候批的是什麼性質的,如果是建造商業房性質的,那你們隨便怎麼告都沒用,如果是商住2用的,你們也是怎麼告也沒用,如果是居住用房,那你們就可以拿著土地批文與物權法去法院告,肯定贏。
9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 協商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咋怎麼損呢?不讓你工作掙錢,你拿你奶比養家,人家開個飯店,你斷人家財路?損不損
居民樓下開飯店去哪個部門申訴
11樓:匿名使用者
居民樓下開餐館,共煙道,無法居家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居民樓下開飯店去環保部門申訴,因為工商局只能管是不是合法經營,城管只是看是不是影響市容市貌,而環保部門要管是不是汙染環境。
有沒有明文規定居民樓下不能開飯店
13樓:哎喲
有的,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專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淨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淨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汙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專案。
14樓:匿名使用者
入手8本大氣汙染防治法,用記號筆把第81條標註了,把頁角給折起來,然後找一下下面幾個部門逐一投訴,每個部門發一本(你會發現環保局釋出的大氣汙染防治法,局內都沒有幾個人清楚,別的部門就更不知道了,為什麼?***!)投訴的同時普法教育,一定要寫成書面材料,這樣他們才會重視,書面內容主要是1.
##違法經營,違反了大氣汙染防治法第81條,對我家庭的生活造成了那些影響,請貴單位依法行政,限制對方違法侵害行為,取締。。。。等等
環保局(是大氣汙染防治法釋出部門),
工商局註冊科(要求不再給商鋪通過年審,最好取締營業執照)、
城市管理執法大隊(環境擾民),
房管局(投訴開發商和物業違法許可飯店經營,因為註冊營業執照的時候,需要物業開具證明才可以辦理),
街道辦事處(投訴物業不作為,街道辦事處是物業規範的監督管理部門),
食藥局(要求撤銷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發證機構),
物業(相信你肯定已經找過物業,物業不管,否則你就不會這裡尋求幫助了,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環保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你再去找物業明確物業的義務,如果他不作為,你就可以到街道辦事處投訴物業了)
也就是最後了,法院起訴,一次徹底解決。
回答你這麼多,沒有別的要求,就是希望在別的人遇到這樣的困境的時候,你也能夠給予解答和幫助,說真的百姓要解決一件事情真的太難了,等你解決完了,都成半個律師了!
因為有法可依,不管你遇到多少的推諉,都一定要堅持,有理有據,遇到不公不要吵鬧,遇到不做作為也不用生氣,進行普法宣傳,找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比如紀檢科!
15樓:30歲的娃娃
絕對是不能開的,只是有些部門裝糊塗,北京做的比較好,直接把這塊歸了工商管了,2023年就規定了在居民樓下開飯店就不給註冊,開頭就制止了,為社會安定做了貢獻了!
你也不用擔心解決不了,因為你找錯人投訴了!
大氣汙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條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專案。
直接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書下來了,就可以要求工商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就屬於無證經營,如果繼續開就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果不配合法院強制執行關門,公安配合拘留。
別太指望相關部門,他們都是互相推卸責任,你可以先買幾本 大氣汙染防治法,給他們一個部門發一本,給他們普法,不要再糊弄你!
你一定不要灰心,一定要堅持,只要堅持,一定能解決。 也提醒那些想碰運氣在居民樓下開飯店的,你們不要以為你們送了孝敬,就可以逍遙法外,現在是法制社會,誰違法都沒戲!
16樓:餐飲諮詢家
沒具體的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如果是沒有安裝專門的排煙設施小餐館,
可能這些店都是未經過環保部門批准,
就私自營業了的。
可向當地環保局投訴,
環保局會要求他們安裝油煙淨化器的,
廚房內產生的油煙,
必須淨化達標後在高空排放,
對於屢教不改的,
環保局可以對他處以五萬元以下罰款。
17樓:養友菱天枰
很多事情就是民不告官不究,大氣汙染防治法第81條,2023年以後居民住宅樓下是禁止開飯店的!我哥們就是被房東給騙了,房東說可以開,後來花費了十幾萬裝修,開門才半年,被樓上住戶給起訴了,住戶拿起訴判決書到工商部門投訴,工商營業執照也給吊銷了,變成了無證經營,開不了門了!後來他起訴房東,房東耍賴,說當時給我哥們說了不能開餐飲,我哥們說不開餐飲他才同意的!
以後要長個心眼了,給房東籤合同一定要註明,如果開餐飲受到處罰,房東要按照一年房租三倍賠償給租戶!
18樓:匿名使用者
先找城管環保等等有關部門解決,實在不行就上電視臺的民生節目來**。
居民樓下可以開飯店嗎?
19樓:自由飛翔
不能開,國家bai大氣汙染du
防治法第八十一條zhi
有具體規定其他回答(1)
達標的dao標準是指的居民
內樓以外的飯店,是環容保局給混淆了,居民樓下有法規和條例就不能開飯店的,你直接起訴法院,你可以起訴飯店 也可以起訴環保局(走行政訴訟,因為大氣汙染防治法就是環保部門釋出的,第81條就有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專案。)
還有幾條法規條例你可以用到
環境保護標準》hj 554-2010
第423條
新建產生油煙的飲食業單位邊界與環境敏感目標邊界水平間距不小於9m第622條
經油煙淨化後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於20m;
第623條
飲食單位所在建築物高度小於等於15m時,油煙排放口應高出屋頂;建築物高度大於15時,油煙排放口高度應大於15m.
飲食建築設計規範標 準編號:jgj 64-1989第334條 廚房和飲食製作間的室內淨高不應低於3m。
20樓:靳彩玲
居民樓下不可以,商住樓可以開但要以環境保護標準去開。相距9米,岀煙口20米。最關健是不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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