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還未得到應用的賠償交警為什麼可以先放暫扣車輛

時間 2021-10-15 00:25:32

1樓:北京的劉律師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鑑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鑑定完成後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棄車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十日後仍不領取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對無牌證、達到報廢標準、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車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你的問題只能起訴了,調解要雙方自願,鑑定要傷後三個月。

2樓:與各位同行

責任認定書出來,交警就得放車。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為防止肇事人不能全額賠償,你可申請對車進行財產保全。

3樓:

首先申請調解,對方不配合調解已經視同終結了.

交警做法沒有不妥,符合法律規定.因為他們沒權利扣車.

你先好好養傷,收集好自己所支出的每一筆費用,在三個月後在法醫鑑定.向法院提起訴訟,你會得到應有賠償的.

在此之前你還要弄清楚對方是否有保險,可以將保險公司一併列入被告.這樣你的賠償費更會得到保障.

4樓:

建議先找一個律師諮詢一下,因該不要錢活著很便宜的,因為只是諮詢而不是要他打官司。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沒有答應交警隊可以私自放車嗎??

5樓:勾永修籍碧

當然可以,因為顯然交警已對此事作出處理,交警會作一個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時會發給你們,出院時會通知雙方到交警隊,先讓你們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你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訴。但你方要把所有醫療單據管理好,如果出院有傷殘,還要去做個傷殘鑑定。

6樓:緱淑蘭印醜

可以放車,但要滿足一個條件就是責任必須確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條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暫扣交通事故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駕駛證時,應當開具暫扣憑證。

因檢驗、鑑定的需要,暫扣交通事故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20日。

也就是說扣車並不是為了保證你**費用要扣,而是為了檢驗、鑑定的需要才扣。在事故認定做出以後應當放車。你可以去交警隊詢問對方有沒有籤全責任人事故認定書。

如果沒有籤或者不是對方全責任而你方不知道的話就不應當放車了。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車輛檢測結論送達給了你們雙方三天以後沒有異議的也要放車。

交通事故中,傷者已出院,肇事者墊付了所有醫藥費,交警還不放車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交通法,如果出現人員**的交通事故,不管誰對誰錯,雙方的車輛必須暫扣,如果一方無**,那麼就是無**這一方先墊付**方的所有醫藥費(也可以視情況讓**方先自行墊付醫藥費).只有**方同意並且簽字才可以把車輛放行.按照你這個情況,可以到地區交警部門找大隊領導投訴或去市交警支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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