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男方一直不履行丈夫的義務(過夫妻生活),月後還提出離婚,女方可否要求賠償?(物質或精神)

時間 2021-10-15 08:15:00

1樓:石門花開

可以,這個必須啊。他沒有做出任何的解釋嗎?比如說性功能有問題,或是他本身是同性戀。

無法與女人同床。女方無任何過錯下,男方提出離婚,你應該和他打官司。雖然還是個姑娘但名譽有損。

我認為物質精神都應該賠償。

2樓:

不能要求賠償。

在共有財產分割時,因男方過錯,女方可申請多分。

3樓:lenovo你妹

我認為單憑這點從法律角度上說恐怕難 如果你們能協議離婚那就另說了

如果不能 那你丈夫是什麼原因不履行呢 是外遇?是同性戀?還是生理缺陷?

你最好搞清楚 找到相關證據 比較穩妥些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具體情況你可以去律師事物所去諮詢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有點像騙婚啊,難道他有生理疾病或性向特殊。他提出離婚的理由是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可以不過要看證件·要是配也配不了多少啊·打官司又要錢和起來基本沒有

7樓:製作人

有婚前檢查嗎?他健康嗎?符合結婚條件嗎?在有這些證據的情況下,如果他無性功能你就可以告他騙婚。要求賠償。沒喲喲這些證據他會說婚後得病了,就不能有賠償了

8樓:匿名使用者

男同性戀者為了逃避父母的壓力,假意結婚,婚後用種種藉口不過夫妻生活,女方傷害極大,屬於騙婚,我認為應予賠償。

9樓:

那為什麼要結婚呢 ?崩潰

結婚三個月,想離婚,女方需要給男方賠償什麼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你一樣!我結婚半年了!但是婆家呆了有三個月!我想離婚!他一直纏著我,怎麼辦?你的是怎麼處理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登記結婚,雙方共同生活過,這麼短時間內離婚的話按理說不需要的 如果你們雙方都商量好了條件之類的也可以 好聚好散 ,不過,戀愛雖易,結婚不易,且行且珍惜吧!還是好好考慮一下吧。

12樓:sky幸福80後

剛結婚嗎夫妻之間難免會有一些不愉快之類的 ,時間長了就好了,幹嘛要想離婚啊,離婚這個詞說多了會傷夫妻感情的。

13樓:哆啦潘達君

三個月就想離婚了!?那還結婚幹嘛,突然兩個人一起生活會有磨合期啊,忍忍就過去了,好好考慮

14樓:匿名使用者

才三個月就想離婚啊,那結婚幹嘛呢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賠償才怪;誰願意背個二婚名譽啊

16樓:那姑娘有溝

不需要賠償,婚姻沒有完美的,不勸離

17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又是為了結婚而結婚的

18樓:保允晨

也許只是一時的不習慣,不要急著離婚,先搞清楚狀況

19樓:匿名使用者

要先證明是否有騙婚的嫌疑在裡面,如果是的話,則要退回訂金跟彩禮的

20樓:home那天午後

也沒有多少錢的彩禮,過來的錢都買嫁妝過去了

結婚不到三個月女方要求離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離所有才理錢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分割,沒有賠償。如果不滿意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訴。

22樓:匿名使用者

視哪一方的過錯而定。雙方結婚時間短,如果男方沒有過錯,女方提出離婚,女方有騙婚嫌疑,應當返還部分或全部彩禮。如果男方有過錯,也可以返還部分或不予返還。

一、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實踐中返還彩禮訴訟,也要考慮到彩禮是否已經在男女雙方同居期間轉化為共同財產或者共同生活中消耗。

禮金的退還可以雙方進行協調。

2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彩禮返還僅限以下三種情形:(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您說的情況屬於已經辦理結婚登記,如果已經共同生活的,除存在因為給付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外,一般法院很難支援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請求,但考慮到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彩禮是否已經用於共同生活不得而知。所以建議您先收集支付彩禮的銀行流水、大宗彩禮購買的發票等證據確認已支付彩禮的具體金額,法院考慮到共同生活時間較短會酌情處理。

24樓:德納武漢律師

「彩禮」是為了締結婚姻按照風俗習慣向女方支付的財物,是否能夠要回要結合給付彩禮金額、雙方共同生活時間長短等因素來考慮。法律規定了要求返還彩禮的三種情形,實踐中即使法院判決歸還彩禮,也不是全部歸還。

《婚姻法》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一年多女方一直不和男方發生性關係,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可以要回彩禮並要求女方賠償嗎?

25樓:七臺河李陽平

這需要分清是女bai方的排異心理(沒

du有感情基礎zhi)不願意過

dao夫妻生活、或者是專女方生理上缺陷而不能履行屬夫妻義務,還是男方存在**及過錯行為而沒有實質的夫妻生活。如果是第一項問題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屬於第二種問題的可以請求適當返還彩禮,屬於第三種問題請求返還彩禮一般不予以支援。如果女方不存在婚姻過錯情形的不支援賠償。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6樓:愛喝粥

根據《最高復

人民法院關於適制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且未同居,則可以要求歸還彩禮。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3年,過期也喪失勝訴權。

27樓:解憂情感事務所

當然可以。

女方有騙婚的嫌疑,一年多夫妻之間不發生性關係,這和不結婚沒什麼區別。這是結婚不是修道。

如果女方拒絕還回彩禮,必要時一定要走法律程式。合法的維護自己的財產!

28樓:匿名使用者

返還彩禮的條件

來有三個

自(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且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既然女方已經提出離婚,那麼你可以在離婚後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要求她返還彩禮,至於賠償,如果你是基於她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而要求賠償,是沒辦法的,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但如果是由於她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而導致離婚的,你作為無過錯方可以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的一年內提起離婚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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