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後共同撫養孩子完成學業,從工作開始到現在結婚,己不認,父親,父親還欠供她讀書的錢,怎麼辦

時間 2021-10-24 09:18:23

1樓:曹曉靜律師

父母已經離婚,不影響父母子女關係,不撫養孩子一方應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若父親年老需要人贍養,則女兒應當履行贍養父親的法定義務。父親所欠的債務,應屬於個人債務,由自己償還。

建議雙方溝通協商關於家庭的問題。

2樓:杈撳靉猸愭槦鏄

你這子女不怎麼好,還不認父親了,不管什麼原因他都是你父親,你以後都需要贍養他的,

3樓:

你即使給她再多錢,她依然會心裡有恨始終會恨你,沒給的錢要麼自己留著以後再給她,找個機會再給她,如果孩子實在不收就自己留著防老了。

4樓:

如果不多就算了吧,都過去了,如果你覺得非要不可可以走法律程式,強制執行。

5樓:幸運的溫柔情獸

既然已經長大結婚了,生活都過去的家庭都美滿了,就不要再去逼迫老父親的錢了,人家一個人過日子都不容易的,一把年紀了不要再去逼人家要這筆錢了。大家都是人,也是你的親生父親沒必要啊

6樓:

既然已不認這個父親,並且自己已結婚,父親年齡也不年輕了,就別再計較錢的事了!

7樓:因你而改變

你應該在法院判決生效就一直要求按時支付。但既然已經到這種程度,你只有仍然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仍然判令對方支付欠你的撫養費

8樓:情感分析小站

父親難道養育自己的孩子不是正常的事情嗎

難道就是為了讓孩子養老才把他撫養長大的嗎

中國的法律是不是規定重組家庭的兩方的子女不能結婚?

9樓:匿名使用者

重組家庭兩方的子女並不具有血緣關係,不屬於我國《婚姻法》中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根據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原則,重組家庭的兩方的子女可以結婚。

《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10樓:love愛無雙

畢竟沒有血緣關係,中國的法律是近親三代之內不能結婚,沒有血緣關係肯定可以啊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倫理問題。法律和義理上的「親」兄妹不可能結婚的。想結婚要先拆散自己的父母哦

女子結婚後在法律上還屬於原來家庭的家庭成員嗎?還是屬於男方的家庭成員?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沒有嚴格的界定,它既可以是女方家庭的成員也可以是男方家庭成員,一般來講以女子落戶在**,就是那裡的家庭成員。

13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2、女子結婚後,如果自己單過,在法律上,不屬於原來的父母家庭。

3、不屬於男方父母家庭。

4、只屬於小夫妻自己組成的家庭。

5、如果和女方父母在一起過日子,小夫妻屬於女方父母家庭成員。

6、如果和男方父母在一起過日子,小夫妻屬於男方父母家庭成員。

14樓:匿名使用者

女子結婚後戶口關係已經從父母家轉移到丈夫家,那麼就

不是家庭成員關係了。如果沒有將戶口搬遷走的,法律上還是家庭成員關係。遇到房產拆遷之類的賠償就應該有份。

男子結婚後有沒有單獨買房立戶,也是判斷是否家庭成員關係的標誌。

15樓:知而言之

法律意義上男女雙方組成新的家庭,既不屬於女方也不屬於男方。

16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傳統規定,女子出嫁以後,不再屬於孃家成員,即使不嫁,如果死後,也不能進入本姓氏的祖墳。出嫁以後即為男方家族成員,白頭到老,死後男方家譜記載。由於這個原因,過去女子為什麼要從一而終,就是為了死後能有一個歸宿。

僅供參考。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17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18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19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一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20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21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法律上的兄妹,就是重組家庭,沒有血緣關係,能結婚嗎

22樓:陳仁勇律師

理論上我國的婚姻法是以自然血緣為準的,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繼子女之間只要沒有血緣關係,是可以結婚的,法律沒有明確禁止。

23樓:聚中達暖通

以啊,只要男女雙方願意,合理合法的,恭喜了

24樓:狂浪蒼蒼

可以啊 親上加親恭喜了

結婚以後家庭關係處理。

25樓:蟹黃邪皇包

本著感恩的心,因為他們至少給了你一個愛人,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你老公哦,凡事講道理,尊重老人,就算他們不對,也要慢慢講,不可以和他們吵,因為再有理一旦吵起來都是媳婦的不對,多換位思考,在她們面前儘量多寵老公,背後再讓老公寵你

在中國,重組家庭的兄妹可以結婚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結婚的,只要你們真心相愛,那還怕什麼呢?法律也是允許的,雖然不好聽,兄妹結婚,但你們不是有血緣關係的兄妹呀,勇敢點,去跟你們的父母說吧,說不定他們正期望你們結婚,而怕你們反動呢,祝你們成功!幸福!!

以前曾經碰到過和你們情況一樣的一對,父母很支援也很開心,彼此之間很瞭解也比較放心,一家出行時其樂融融的樣子。別的人(至少我接觸到的)聽到了也很為他們高興。姻緣自由天註定,自己幸福就好!

祝福你們!向你們這樣重組家庭兄妹完全可以結婚的,因為沒有血緣關係,對後代沒有影響,只要真心相愛,肯定一輩子會幸福的!可以結婚的,只要你們真心相愛,那還怕什麼呢?

法律也是允許的,雖然不好聽,兄妹結婚,但你們不是有血緣關係的兄妹呀,勇敢點,去跟你們的父母說吧,說不定他們正期望你們結婚,而怕你們反動呢,祝你們成功!幸福!!以前曾經碰到過和你們情況一樣的一對,父母很支援也很開心,彼此之間很瞭解也比較放心,一家出行時其樂融融的樣子。

別的人(至少我接觸到的)聽到了也很為他們高興。姻緣自由天註定,自己幸福就好!祝福你們!

向你們這樣重組家庭兄妹完全可以結婚的,因為沒有血緣關係,對後代沒有影響,只要真心相愛,肯定一輩子會幸福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的婚姻法是以自然血緣為準的,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繼子女之間只要沒有血緣關係,是可以結婚的,法律沒有明確禁止。但實際執行起來是有障礙的,「因為結婚的時候是按照戶口本上登記的資訊為主,如果兩個人戶口本上有註明兄妹或者姐弟關係的話,想要結婚必須舉證證實兩人沒有血緣關係,需要提供親子鑑定和情況說明。

」   此外,法學界對此也有爭議,有觀點認為,擬製血親結婚有違倫理。

28樓:匿名使用者

重組家庭當中由父母各自帶過來的兄妹如果沒有血緣關係的話是完全可以結果的,法律是支援的,一般情況下,重組家庭的父母也不會阻攔的。這樣的家庭中的兄妹彼此是相互瞭解的,反而更加有利於家庭關係的穩定。你們可以在父母高興的時候找他們談談,最好是先跟你們自己的父親或母親私下裡談談,最好是先跟母親透一透你們的想法,實在不行還可以搬搬救兵,先說服你們父母的至親長輩,然後再由他們做做你們父母的工作,我想這件事情就不難辦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29樓:香雪紅豔

向你們這樣重組家庭兄妹完全可以結婚的,因為沒有血緣關係,對後代沒有影響,只要真心相愛,肯定一輩子會幸福的!

30樓:楓

以前曾經碰到過和你們情況一樣的一對,父母很支援也很開心,彼此之間很瞭解也比較放心,一家出行時其樂融融的樣子。別的人(至少我接觸到的)聽到了也很為他們高興。姻緣自由天註定,自己幸福就好!

祝福你們!

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結婚的,只bai要你du

們真心相愛,那還怕什麼呢?法律zhi也是dao允許的,雖然不好聽,兄妹結

回婚,但答

你們不是有血緣關係的兄妹呀,勇敢點,去跟你們的父母說吧,說不定他們正期望你們結婚,而怕你們反動呢,祝你們成功!幸福!!

32樓:寫字的人

我國《婚姻法》復規制

定,直系血親和三bai代以內的

旁系血du親禁止結婚zhi。但我國《婚姻dao法》第27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法律禁止自然直系血親結婚的緣由可以類推適用於擬製直系血親,同是出於倫理教化和道德約束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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