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兩年了 也鬧兩年了 我們沒有一點感情了 他死活不同意離婚 我們有兩個孩子 爸媽也以死相逼

時間 2021-10-29 09:49:53

1樓:

你老公太不負責任了!而且人品還很差!跟他一起不會有好日子過的,建議離婚。

如果你很在乎孩子的話,你一定要把孩子帶走,不要讓他搶走了!否則他會拿孩子來要挾你。至少把小的孩子帶走。

建議你先跟他分居,接著就通過訴訟離婚。

我們的幸福把握在自己手中,是自己選擇的結果,不是別人給的。要對自己的幸福負責!對於無法忍受的生活狀態要勇敢說不!

令人受害最深的不是悲慘的遭遇,而是「默許」那些遭遇發生的自己身上。

通過訴訟離婚的,需要身份證、結婚證、訴狀,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3~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2樓:愛是一棵生長樹

正告他如果他再不務正業遊手好閒不顧孩子,就堅決不和他過下去,再給他一點機會,如果他依然耍無賴,也不要害怕他。他正事都幹不成,還有本事幹壞事啊,不信他有那個本事。

儘量緩和矛盾和衝突,畢竟你們有了兩個孩子。

3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好說的!

上法庭,走法律程式,他也只是嘴巴上說說而已;上法庭他啥也沒有法子!

4樓:花園寶寶

沒有責任心的男人,離了吧,至於你爸媽為什麼不同意,你們因為什麼原因導致這樣??

我跟我老公分居三年了,現在沒有一點感情了,我想離婚,可是他不同意,怎麼辦?

5樓:悅悅米兔

分居兩年以上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的申請

6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3年 可以直接提出離婚的吧 油不得他同不同意的吧

7樓:流淚的蝴蝶

只要有證明,證明你們分居三年了,就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半年以後就解決了

8樓:狙擊中

接著分居,你是不是外面有情人了

9樓:無聊的妖尾

法院鑑定你們沒感情了,就會讓你們離婚的,去法院就行了

10樓:尋夢人

那要看他不和你離婚是因為錢還是真的愛你,如果真的愛你,那你就再觀察一下,看自己是否真的對他沒一點感情,如果是,再離也不遲啊

怎麼能讓女方和我離婚,我們沒有感情,可是他就是不同意離婚,我們已經兩年沒有性生活了,兩個孩子,現在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雙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可以在安排好孩子撫養事情的情況下,協議離婚,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如果夫妻兩人分居超過兩年以上,是可以申請離婚的

13樓:曉笨

證明你們兩年都沒有在一起的證據可以提起離婚

14樓:峰敏情緣

她長不在家可以起訴離婚

15樓:永遠愛敏丿

我覺得別離婚,你想過你的孩子麼。這樣可是會給孩子留下陰影的。勸你好好相處,不為她。也要為你的孩子想想

16樓:迷霧鬼林

他不離那就拖著唄 你該幹啥就幹啥 多好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17樓:d大寶弟

帶全家去旅行 完了 在好好談談

我跟我老公分居差不多一年了,想跟他離婚,但他死活不同意,說離婚那是不可能的,拖也要把我拖死,整天就 30

18樓:愛喝粥

怎樣提出離婚申請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

離婚有兩種形式:

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

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是指登記離婚(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並出具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介紹信,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准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後,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老公已經涉嫌威脅恐嚇了,你可以報警的,如果你怕他上門尋仇你可以找到相熟的朋友親屬,先暫住他們家,然後馬上找律師起訴離婚吧,不要拖了,做決定果斷一點,我怕他看出些什麼再採取下一步更強硬更偏激的措施,到時你沒辦法脫身,就真的求救無門了。如果你現在30不到,你的人生起碼還有

五、六十年的人生路可以走,不要讓這種痛苦拖得你太久。如果尋常夫妻吵架,我一般勸他們溝通調節,你們走到這個地步了,再談挽回都晚了。

20樓:wyy快樂挺好

你老公他還愛著你,只是他愛你的方式太過激了。他懷疑你出軌,你得跟他說清楚。讓他找出你出軌的證據來。

毫無頭緒的就誣陷你,你別忍氣吞聲。離他遠遠的,分開一段時間,讓他自己冷靜冷靜。如果你們的感情無法彌補,無法重歸於好。

那你就走法律程式,用法律的**保護自己。

21樓:濟南楊勇

我想知道這個分居是誰先提出來的?

按你說的,應該是你離家吧?

你也沒說什麼原因導致的分居,一個女人,動不動就離家,這樣,顯然不好,遇到問題不要回避,要面對,要解決,先不說你們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更是你的不對。

當然了,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你們家也是一樣。如果你實在不想過了,協議離婚不行的話,你就去法院起訴離婚吧,他還是不答應的話,過半年也就是六個月後,你可以重新再次起訴。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之間真的沒有感情了,分居半年以上,不論他同不同意,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給他一次機會,不悔改就起訴他。

23樓:匿名使用者

沒關係的,根據婚姻法,夫妻雙方長期分居,感情破裂,而且他還誹謗你,所以可以上訴離婚,好像是這樣的,可以離婚成功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起訴離婚,態度堅決一般第一次都會進行調解,不會判定離婚,然後過一段時間再訴訟離婚,這種情況下就會判離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2年沒有性生活的可以離婚。你去法院起訴離婚吧。最多熬2年就判離婚了。一次性生活都別做。

26樓:德系重型

簡直是笑話,現在到處都在打黑除惡,他敢把你怎麼著? 有事直接報警,次數多了,警察會收拾他,找個律師諮詢下你們的情況,然後根據律師的建議,該起訴起訴,該怎麼樣怎麼樣,別怕! 還有,記得采納我!

27樓:啟蒙

你可以起訴離婚,第一次法院不給斷,你要有分居半年的證據。半年後再起訴法院就給斷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法院告他嘛!第一次可能判決不下來,隔六個月再去,法院會直接判決離婚的!

29樓:沒有灰塵的眼睛

都已經這樣了 他還不放手 這樣的男人直接法院起訴

30樓:古錢之緣

做個男心腸怎麼會這麼小?像這樣情況,首先你要是斷定連調節和思想工作要都沒用的話,你現在已分居一年,你在好好在外面躲個幾個月,只要滿兩週年分居,然後你在起訴到法院去,法律條規會自動給你解除婚姻

31樓:春花秋月

建議你去問問律師,然後申請離婚。這樣的確實過著沒意思,本來倆人在一起是幸福的,這樣折磨你有啥用?自己想清楚,真的過不下去建議走法律途徑,沒啥的。離婚不丟人。

32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一年就可以申請離婚的,經法院調解不行的,可以宣判離婚的

33樓:chine說

你可以先分居一段時間,等雙方冷靜下來,再好好的說說,能解決儘量解決,實在是解決不了的,就各走各路,該怎樣走就怎樣走。

34樓:喜歡喝酒的俗人

婚後生活了多久感情破裂分居的呢?你的老公不想和你離婚是因為捨不得,但是他挽回的理由有點太不盡人意了,婚姻是需要經營的,你的老公如果能夠好好對你你還願意離婚嗎?是不是你的心裡早已經有了別人

35樓:匿名使用者

諮詢一下律師,按法律法規辦事。不是他說了算的,不能蔑視法律,一定要讓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

36樓:百度使用者

那你到底有沒出軌,是不是做了什麼讓他誤會你?

37樓:可憐蟲白羊

法院起訴啊!這是婚姻不自由啊!

堅決離婚!

38樓:幸福健康靖哥哥

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你們可以協商協議離婚,可是從這個感覺看他十分愛你,所以你們要還是要好好地把問題的癥結給解開,要不然這即使離婚了以後,也會有懷著疙瘩,可能會有別的事情發生。

一方要離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怎麼辦?

39樓:牟利蜜茶

訴訟離婚。

中國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d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依訴訟程式以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的,稱為裁判離婚。中國婚姻法對一方要求離婚規定了嚴格的程式和處理原則。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過如下階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姦、甚至**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係。

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於急於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離婚後,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三、離婚一審、二審要經歷的過程

4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法院上訴,基本都可以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共同財產也會給你們分配好的,如果你們是因為一時衝動離婚,那要好好想清楚再做決定,要是真的不愛對方了,那麼還是早點去籤離婚協議,然後各走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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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商觀察者 就該案例而言,如果女方想離婚,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同時,當事人要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但是對方不給 其 戶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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