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被逮捕,關於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的問題

時間 2022-01-16 11:55:08

1樓:李保忠律師

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被逮捕,可以數罪併罰,量刑看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 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 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的器 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 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 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 器 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2樓:中國刑事辯護網

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均成立。

理由,樓上兩位說的很清楚。a沒有實施傷害行為,但其存在教唆行為,在大陸的刑法理論上,教唆犯一般認定為主犯。

搶劫罪成立,雖然搶劫手機目的是防止報警,但防止報警也可以採取其他措施,比如抽掉其手機卡或拿走或毀壞其手機電池等方式。現在將其手機搶走,應該算搶劫。

量刑:故意傷害,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能夠賠償對方,可能從輕,如果不賠償,就沒有這個從輕情節了。可能一到兩年。

搶劫,3年以上,可能四年左右。

數罪併罰,可能四五年左右。

辯護點:賠償是主要可減輕處罰的事由,賠償後,對方可能諒解,這樣量刑上就可以從輕。如果不想賠償,應該這樣說:我想賠償,但目前沒有能力,等我以後有賠償能力了,一定賠償他。

另外,被害人的過錯也是從輕的事由。還有社會危害性較小、主觀惡性較小,犯罪動機等也可作為辯護的事由。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還有不清楚的,您可以通過下面的連結找我。

3樓:管東平大律師

1,a對於b故意傷害的行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其參與了搶劫,需對搶劫的行為負刑事責任。

2,b構成故意傷害和搶劫,數罪併罰。

3,手機裡的資訊不能用現實的價值來衡量,只考慮手機本身的價值,搶劫罪的既遂以取得財產或者受害人受到輕微傷為標準。

4,拿走手機是不讓報警,不能改變搶劫這個行為的性質,但作為犯意的動機可以作為一個量刑的情節。

以上僅為個人推斷,僅供參考,如需委託律師,進一步聯絡

關於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的問題

4樓:戚廣利

d甲構成盜竊罪,乙構成搶劫罪,其理由:《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就是規定的搶劫罪,所以按照搶劫罪定性。

5樓:匿名使用者

盜竊轉化的搶劫 追擊過程中盜竊行為視為延續

以故意傷害罪下發了逮捕通知書

6樓:匿名使用者

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逮捕的,要承擔刑事責任。犯罪嫌疑人或親屬可儘早委託律師介入案件 ,瞭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並通過法律和事實,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第三十五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7樓:

逮捕通知書是檢察院發的 因為公安只有拘留權沒有逮捕權 說明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 如果檢察院有關係的話先找找 實在找不了關係就花點錢辦個取保候審 這樣就有很大可能判處緩刑了

8樓:

看來公訴機關已起動該程式,這是不以原告意願為轉移的,你只有通過公訴人才能解決

9樓:

你可以找檢查院的熟人,和對方的當事人,先要對方當事人撤消起訴而且放棄訴訟權,然後才能去找檢察院,撤消公訴.

要想讓對方的當事人放棄起訴的話,你得給他補償,堵住他的嘴!這是我以往的辦案經驗!

10樓:匿名使用者

找檢察院的熟人,可以推檢的,也就是說檢查院說你朋友證據不足,退回到公安局

11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局做得對,也只能如此處置了。

12樓:不侮辱德國魏國

你難道會再叫夥人去 劫獄不成?

13樓:匿名使用者

輕傷..應該不會..是故意傷害罪..樓主..你打錯字了吧...

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分別怎麼處罰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刑法》第263條規定,搶劫罪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人並搶劫怎麼判刑,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分別怎麼處罰

蘇義飛律師 搶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行為人實施盜竊 詐騙 搶奪行為,未達到 數額較大 為窩藏贓物 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具有下列情節之一,依照搶劫罪定罪處罰的,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盜竊 詐騙 搶奪接近 數額較大 標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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